為貫徹執(zhí)行本公司《管理人員薪酬管理辦法》,制定本實施辦法。
1目的
1.1客觀公正地分析和評價員工履行職責情況及實際工作效果,并依據(jù)考核結論正確地指導分配、實施獎懲,以充分激發(fā)員工的聰明才智和創(chuàng)造熱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1.2完善目標管理體系。公司制定年度經(jīng)營目標和階段工作目標,通過逐級分解展開實施,必須有相應的配套考核體系。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部門工作的考核,以及對總經(jīng)理以下的管理人員、科技人員和其他非生產(chǎn)人員的考核。
3考核原則
3.1重點考核原則:以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為依據(jù),按照崗位職責標準對員工進行考核。
3.2分別考核原則:按對應的崗位職能設置考核要素逐項進行考核。
3.3主體對應原則:由各自的直接上級進行考核,并就考核結果及時溝通。
3.4部門聯(lián)動原則:部門經(jīng)理和一般員工的最終績效均受部門整體考核結果的影響。
3.5目標考核和專項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對各部門的質量、安全、成本等專項工作,設置相應的權重,與考核期內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一并納入考核體系。
4考核組織
4.1公司成立考核小組,對部門進行考核?己诵〗M由總經(jīng)理或其授權人、分管副總、總經(jīng)辦和人力資源部組成。考評結果由總經(jīng)辦負責匯總,人力資源部根據(jù)考評結果核定部門績效。
4.2各部門長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核工作,于30日前將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5考核方式
5.1采用月度考核制,每月對部門和員工進行考核。
5.2采用通用評價和崗位職責評價法對員工進行考核,并結合目標管理法(部門整體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對部門進行考核。
5.3部門考核:以公司下達的月計劃和部門職責為考核內容,月終由部門長向考核小組匯報,考核小組根據(jù)部門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評定考核結果。
5.4員工考核:由部門長根據(jù)各崗位特點制定考評細則,參考附表三。部門負責人直接考核人數(shù)超過8人的,可指定人代為考核,再簽批。
5.5人力資源部對各部門員工考核的過程和結果有監(jiān)督權。員工對考核有異議的,可以直接向人力資源部投訴,由人力資源部調查后裁決。
6考核內容和計分辦法
6.1部門績效考核見附表一。
6.2部門負責人考核內容:工作目標與關鍵指標考核結果(取百分率)與各類專項考核結果(取百分率)相乘,得當月績效分配系數(shù),見附表二。
6.3員工考核內容:要求各部門針對崗位特征定出量化考核指標,并將考評標準告知本部門員工。
7考核程序
7.1員工每月26日向部門長提交工作報告,作為月度考核依據(jù)。
7.2部門負責人根據(jù)員工的工作報告、工作表現(xiàn)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填寫《績效考核表》(員工),打分并簽字。
7.3各部門考核表打分完畢,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7.4各部門長每月26日向公司考評小組交月度工作總結,作為部門月度考核依據(jù)。
8考核注意事項
8.1員工考核工作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每次考核時,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級必須與被考核者進行至少一次的溝通。部門考核由總經(jīng)理辦公室組織,并進行相關溝通和統(tǒng)計工作。
8.2每月30日前,各部門將員工考核表、總經(jīng)辦將部門考核表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完成對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
9考核結果處理
9.1連續(xù)3個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9.2年度綜合考核為“不合格”者,予以降級、降薪或解除勞動合同。
9.3年度綜合考核為“優(yōu)秀”且無“不合格”記錄者,晉一級。
9.4職等五等以下員工,連續(xù)五年年度綜合考核為“優(yōu)秀”者,晉一等。
10考核責任
10.1不能在規(guī)定的日期內上交考核表的,視為考核者工作失誤。每延誤1天,減發(fā)考核者20%的績效工資。
10.2考核者應對被考核者作出公正評價。若在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減發(fā)考核者20%的績效工資;考核者一年內累計失誤3次者,視同失職處理。
11工資發(fā)放
11.1公司按部門核發(fā)部門工資總額,由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工資的考核發(fā)放。
11.2績效系數(shù)績效考核結果轉化為績效系數(shù),實現(xiàn)其調節(jié)工資分配的功能。部門績效系數(shù)和個人績效系數(shù)均定義為百分制考核結果取百分率;其中部門長的個人績效系數(shù)為工作目標考核結果與各類專項考核結果(取百分率)的連乘積。
11.3部門工資計算方法
部門工資=基本工資總額+年功工資總額+全勤獎總額+(崗位技能工資總額+績效工資總額)×部門績效系數(shù)=∑部門員工工資
11.4部門負責人工資計算方法
部門長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
+(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部門績效系數(shù)×個人績效系數(shù)
11.5員工工資計算方法
員工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部門績效系數(shù)×(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系數(shù))
÷∑部門(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系數(shù))
(“個人崗、效工資和”=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
12相關文件
q/bw.管理人員績效管理辦法
13記錄文件
績效考核表(部門)
績效考核表(員工)
績效考核表(部門負責人)
附加說明
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編制
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負責解釋
本辦法主要起草人:
本標準主要審定人:
發(fā)布日期:XX年5月日
版本號:g-a受控(編號/章):
績效考核實施辦法
發(fā)布時間:2017-05-03編輯:凌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