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今企業(yè)在市場經(jīng)濟的大潮中,人才流動日益頻繁,HR急于引進人才的同時,往往容易忽視相應的法律風險,為日后的人力資源管理埋下了隱患。
為此,2015年3月19日,英才網(wǎng)聯(lián)旗下金融英才網(wǎng)特邀北京市億嘉律師事務所閆炳方律師,主講以“員工招聘、入職與試用期管理”為主題的沙龍活動,通過對企業(yè)在招聘、入職與試用期管理環(huán)節(jié)的層層梳理,對其中的法律風險進行解析,以期對企業(yè)人力資源管理有所幫助。
面試是HR了解求職者的重要階段。在面試過程中應當注意哪些問題呢?
閆律師表示,有的公司容易忽視應聘信息登記表的設計,這對后續(xù)工作會造成很大的障礙。應聘登記表一般包括姓名、年齡、國籍、民族等基本信息。在年齡上,需要看是否滿足用工條件。在國籍上,如果是外籍員工要考慮辦理國內的工作證。在民族上,要注意少數(shù)民族的特定節(jié)日問題。
閆律師強調,教育背景和工作經(jīng)歷必須讓應聘者填寫完整。這兩個條件往往是企業(yè)決定是否錄用該員工以及薪酬待遇高低的重要因素。需要求職者完整填寫工作時間、工作單位、所在職位、證明人以及聯(lián)系電話。尤其是高管職位,掌握這些信息可以對他進行背景調查。
與此同時,身體健康的信息也必不可少。有的求職者僅僅填寫了“良好”。這對于HR的工作完全沒有作用。而我們需要明確的是該求職者是否有精神類的疾病、有家族遺傳病史等等。關鍵還要明確他在過去的3-6個月中是否有過入院記錄。這條信息反映的是他以后請病假的幾率可能要比一般的員工高。這樣的細節(jié)要額外注意,以免在員工入職后變得被動。
除此之外,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是否存在正在進行的仲裁或者訴訟、是否與原單位存在競業(yè)限制或者服務期等相關內容也需要HR留意。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chǎn)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在這個過程中,用人單位如果沒有主動詢問勞動者,勞動者是不會主動告知的。
閆律師指出,HR還可以在表中要求求職者填寫首次參加工作的時間,幫助我們界定累計工齡,這與年假和員工休病假時的醫(yī)療期有關。了解初步信息后,再結合檔案、社保合算累計工齡,對此進行確認。
HR還要注意的是,最后的聲明信息需要員工簽字確認,尤其是送達地址的確認。在接受有效文書時,如果查無此人或者員工拒收以及員工沒有向你提出變更,那么這樣的送達都是有效送達。也不要忘記要求勞動者對以上完整的應聘信息進行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