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即時性
如果違規(guī)與訓導之間的時間間隔延長,則會減弱訓導活動的效果。在過失之后越迅速地進行訓導,下屬越容易將訓導與自己的錯誤聯(lián)系在一起,而不是將訓導與你——訓導的實施者聯(lián)系在一起。因此,一旦發(fā)現(xiàn)違規(guī),應盡可能迅速地開展訓導工作。
主管如果不及時訓導,錯誤的事將會接二連三地出現(xiàn)。此外,你也等于告訴其他的人,不管工作成績或做事態(tài)度如何,你都不會在乎。當然,你都不在乎,你的手下也會跟著不在乎,其結(jié)果是一錯再錯,受到損失的仍然是這個組織。巴頓將軍曾勸告別人,對犯錯者應該立即責備;他自己的部下每逢犯錯,他會立即讓他知道。
要在錯誤發(fā)生后立即加以責備,你要明白指出他們錯在哪里,用堅定的口氣告訴他們錯了。
如果某些錯誤是由于下屬的知識水準或經(jīng)驗不足造成的,作為主管,你也應立即指出,教育他們,并給予更正。
2.事先警告
作為管理者,在進行正式的訓導活動之前有義務事先給予警告。也就是說必須首先讓下屬了解到組織的規(guī)章制度并接受組織的行為準則。如果下屬得到了明確的警告哪些行為會招致懲罰,并且知道會有什么樣的懲罰時,他們更有可能認為訓導活動是公正的。
3.一致性
公平地對待下屬,要求訓導活動具有一致性。如果你以不一致的方式處理違規(guī),則會喪規(guī)章制度的效力,降低下屬的工作士氣,下屬對你的工作能力也會發(fā)生懷疑。另外,下屬的不安全感也會使生產(chǎn)力受到影響。每個下屬都知道許可行為和不許可行為之間的界線,并會以你的行為舉止作為指南。順便說一下,一致性并不是說對待每一個人完全相同,這忽略了環(huán)境因素的影響。但是,當訓導活動對不同下屬顯得不一致時,你有責任給你的訓導活動提供清晰的解釋。
公平地對待下屬,要求訓導活動具有一致性。如果你以不一致的方式處理違規(guī),則會喪規(guī)章制度的效力,降低下屬的工作士氣,下屬對你的工作能力也會發(fā)生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