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商品房合同模板合集十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商品房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商品房合同 篇1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nèi)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yè)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shù)胤康禺a(chǎn)行政管理部門咨詢。
2.本合同所稱的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開發(fā)建設并出售的房屋。
3.為體現(xiàn)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
內(nèi)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nèi)容。
4.本合同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nèi)容以手寫項為優(yōu)先。
5.對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nèi)容、空格不為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nèi)容,雙方應當協(xié)商確定。? ?忠玄子內(nèi)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fā)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6.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想買受人出示出售該房屋的有關許可證書,證明文件。
7.本合同所致建筑面積及分攤面積的計算依據(jù)鄭州市人民政府鄭政文〖20xx〗20號文件關于《鄭州市房屋建筑面積測算及共用建筑面積分攤規(guī)則》的通知。
8.雙方當事人必須確保所填聯(lián)系方式真實可靠。
9.本合同條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商品房合同 篇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 標的物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于北京市 號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現(xiàn)用途為自住。
2.甲方于 年 月購買上述房屋,總價款 元,其中銀行貸款 元,貸款期限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現(xiàn)有銀行貸款 元尚未償還。
3.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再無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 房屋價款
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包括乙方替甲方償還的剩余銀行貸款)。
三、 付款方式
買賣雙方同意按下述 種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辦理該房屋買賣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nèi)一次性支付全部購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nèi)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余購房款于辦理房屋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nèi)支付。
3.貸款付款,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nèi)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余購房款由乙方向 申請貸款支付,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nèi)向 提交貸款申請。
四、剩余銀行貸款還款事項
因該標的房屋在XXX銀行存在房屋按揭貸款的事實,甲方尚欠銀行貸款數(shù)額XXX元,該筆款項由乙方按照甲方與銀行簽訂的`《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約定的內(nèi)容予以承擔。
五、 房屋交付
甲方應于銀行貸款償還完畢并贖回房屋產(chǎn)權證之日起 日內(nèi)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并配合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
六、 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辦理產(chǎn)權過戶手續(xù)時,甲乙雙方按國家規(guī)定各自承擔有關稅費。
2.甲方已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和供暖費已計入房屋總價,隨房屋轉讓一并轉讓給乙方,雙方不再另行結算。房屋交付前發(fā)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wǎng)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發(fā)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wǎng)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支付購房款。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購房款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乙方逾期付款達6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應付款3%的違約金。甲方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4.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逾期交房達6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購房款3%的違約金;乙方愿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5.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過戶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購房款,并向乙方支付總房款5%的賠償金。
七、因訂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產(chǎn)生的爭議,包括合同效力,違約糾紛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XX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八、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合同 篇3
(一)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的行為。
開發(fā)商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均承諾將于正式交房辦理入住手續(xù)后若干日為業(yè)主辦理房屋產(chǎn)權證和土地所有權證。但交房之后,部分開發(fā)商未按照合同約定為業(yè)主辦理兩證,有的甚至拖延四五年之久。此類行為極易引發(fā)群體性訴訟。
(二)對房屋設施或戶型結構進行單方變更的行為。
開發(fā)商在房屋建設過程中因種種原因單方改變房屋原設計,使最終交付業(yè)主的房屋在設施或戶型結構等方面發(fā)生局部變更,業(yè)主不同意開發(fā)商的單方變更行為而與開發(fā)商發(fā)生糾紛。
(三)樓盤商業(yè)廣告的夸大或虛假宣傳行為。
開發(fā)商為推銷其開發(fā)的商品房,在前期廣告中進行夸大其詞的宣傳,甚至做出虛假承諾和保證,業(yè)主收房時才發(fā)現(xiàn)房屋和樓盤實際狀況與廣告宣傳不符,從而引發(fā)糾紛。
(四)交付房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或法定標準的行為。
開發(fā)商履約瑕疵是商品房預售合同案件中最主要的`類型,占此類案件總數(shù)的一半左右。房屋質量問題主要涉及房屋結構、裝修、配套設施、共用設施等,有顯性的也有隱性的,表現(xiàn)為達不到約定標準或達不到國家建筑規(guī)范標準。
商品房合同 篇4
為正確、及時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以下統(tǒng)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并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二條 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第三條 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fā)規(guī)劃范圍內(nèi)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nèi)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guī)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五條 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xié)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nèi)容,并且出賣人已經(jīng)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xié)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六條 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按照所有權調換形式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明確約定拆遷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對被拆遷人予以補償安置,如果拆遷人將該補償安置房屋另行出賣給第三人,被拆遷人請求優(yōu)先取得補償安置房屋的,應予支持。
被拆遷人請求解除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的,按照本解釋第八條的規(guī)定處理。
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第九條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jīng)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jīng)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第十條 買受人以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其無法取得房屋為由,請求確認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持。
第十一條 對房屋的轉移占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使用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后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書面交房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jīng)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十三條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nèi),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nèi)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四條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nèi)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nèi)(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jù)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xù)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nèi)(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nèi)(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第十五條 根據(jù)《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guī)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jīng)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nèi)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jīng)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nèi)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第十六條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shù)額。
第十七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shù)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shù)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chǎn)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第十八條 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shù)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第十九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chǎn)開發(fā)經(jīng)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 出賣人與包銷人訂立商品房包銷合同,約定出賣人將其開發(fā)建設的房屋交由包銷人以出賣人的名義銷售的,包銷期滿未銷售的房屋,由包銷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包銷價格購買,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出賣人自行銷售已經(jīng)約定由包銷人包銷的房屋,包銷人請求出賣人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對于買受人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與出賣人發(fā)生的糾紛,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包銷人參加訴訟;出賣人、包銷人和買受人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的內(nèi)容確定各方的訴訟地位。
第二十三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二十四條 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xiàn),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
第二十五條 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一方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撤銷、解除合同的,如果擔保權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應當與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合并審理;未提出訴訟請求的,僅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擔保權人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的,可以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合并審理。
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后,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第二十六條 買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亦未與擔保權人辦理商品房抵押登記手續(xù),擔保權人起訴買受人,請求處分商品房買賣合同項下買受人合同權利的,應當通知出賣人參加訴訟;擔保權人同時起訴出賣人時,如果出賣人為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提供保證的,應當列為共同被告。
第二十七條 買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但是已經(jīng)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并與擔保權人辦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權人請求買受人償還貸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優(yōu)先受償?shù),不應當追加出賣人為當事人,但出賣人提供保證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 本解釋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施行后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發(fā)生的糾紛案件,本解釋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審、二審階段的,適用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施行后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發(fā)生的糾紛案件,在本解釋公布施行前已經(jīng)終審,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決定再審的,不適用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施行前發(fā)生的商品房買賣行為,適用當時的法律、法規(guī)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房地產(chǎn)管理法施行前房地產(chǎn)開發(fā)經(jīng)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商品房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碼:
電話號碼: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證件號碼:
電話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fā)展的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乙方向甲方租用商品房,現(xiàn)將具體事項達成合同如下:
一、租用商品房范圍:甲方愿將位于陳埭四境商品房三樓的房屋(三室一廳)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金、押金及付款時間:每年租金人民幣壹萬捌仟元整(18000元),押金 元 ,(大寫: ),租金和押金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次年租金或續(xù)租租金需提前壹個月付清;
三、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暫定 年,乙方如需解約或者不再續(xù)租,需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需協(xié)調好周邊的關系,做到和睦相處;
2、甲方只負責房屋主體的安全(自然災害不在范圍內(nèi))與維護;
3、乙方負責支付使用期間水、電費,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給水電公司;
4、乙方負責所有居住人員的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和安全保衛(wèi)工作,住宿人員不得大聲喧嘩、吵鬧、亂投亂丟垃圾、打架斗毆,不得影響周邊居民的'生活;
5、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6、乙方承租用于兒童及青少年培訓,乙方在租賃期間的裝修及安全防護、安全宣導由乙方負責,安全防護必須符合行業(yè)要求,由此產(chǎn)生的相關責任及后果均與甲方無關;
7、租賃期限內(nèi)乙方應愛護一切設備,如因過失造成租賃房屋及配套設備的損傷,乙方負責恢復租賃房屋及配套設備原狀,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
8、如雙方不按合同要求路運行職責和義務,雙方均有權終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一、甲方 愿意將新都市花園東區(qū)經(jīng)適房16號樓二單元10樓東戶三室兩廳兩衛(wèi),面積128。43平方米房子買給乙方 。
二、房款總價¥29.3000萬元(人民幣)大寫:貳拾玖萬叁仟元整,房款不包含進戶費用。
三、乙方付款程序
(1)乙方在上交購房資料同時付給甲方定金¥5萬元整,大寫:伍萬元整。
。2)乙方在新都市花園領取鑰匙時將剩余購房款¥24.3000元,大寫:貳拾肆萬叁仟元給甲方付清。
四、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所有房屋資料辦理過程由甲方負責,乙方協(xié)助。
五、在開發(fā)辦交鑰匙時,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交鑰匙前一切資料。 甲乙雙方如未按以上條款履行,負相應法律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合同 篇7
法定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
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
電話: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為購買(以下稱“房產(chǎn)商”)的(以下稱“房產(chǎn)”),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XX銀行有關業(yè)務辦法的規(guī)定,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貸款幣種:
1.2貸款最高額為元(大寫元)整。
1.3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自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yè)拆放利率”加個百分點(B%)每期計息日的的B為貸款利率的B,但每筆放款的
第一個計息期的B為該貸款發(fā)放日的B.B采用個月浮動。
2.2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fā)放天數(shù)計收,以360天為________年。
2.3結息方式:
第三條:貸款條件
3.1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chǎn)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chǎn)商簽訂《預購房屋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chǎn)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后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帳戶結算。
第四條: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jù)“預購房合同”規(guī)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chǎn)商付款通知書后,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chǎn)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并借記借款人帳戶。向借款人發(fā)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還款
5.1借款人應遵照本通用版合同.3條款規(guī)定,按時償還。
5.2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nèi),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提前還款
6.1借款人如果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提前還款只限于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a.借款人在貸款不足________年(含________年)內(nèi)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的百分之一補償金;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________年后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7.1手續(xù)費:貸款合同簽訂后,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之內(nèi)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手續(xù)費。
7.2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xù)、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由于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guī)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保險公司分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xù),投保金額不得低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于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注明貸款人為
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借款人的保證
9.1保證按合同規(guī)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抵押房產(chǎn)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貸款人的責任
10.1按合同有關規(guī)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chǎn)商在貸款人處的帳戶。
10.2借款人按合同規(guī)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將抵押的《房產(chǎn)買賣契約》或《房產(chǎn)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違約及處理
1
1.1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1)借款人在付息日、還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額支付應歸還的本金及應付的利息,造成貸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執(zhí)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fā)生使得本合同之執(zhí)行成為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
1.2違約的處置:
(1)當借款人發(fā)生上述1
1.1
(1)的行為時,貸款人從借款人違約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額在原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
(2)當借款人發(fā)生上述1
1.1
(1)和或1
1.1
(3)的行為時,經(jīng)貸款人書面通知后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nèi)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fā)生1
1.1
(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布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fā)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需經(jīng)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并經(jīng)公證處公證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xié)議。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商品房合同 篇8
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雙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________________車位)進行驗收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房屋為______________室(____________車位)。乙方經(jīng)過驗收,認為符合雙方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預售合同規(guī)定的`交付條件(新建商品房房地產(chǎn)權證____________________),同意接受。
2、該房屋的實測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分攤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實測建筑面積的測繪機構為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認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該房屋總價款為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已付清全部房價款/乙方已付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已開具發(fā)票/收據(jù)給乙方。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交接書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乙方簽字: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商品房合同 篇9
前期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企業(yè)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地址:
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代理機構經(jīng)當?shù)胤康禺a(chǎn)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號: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
【護照】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 】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國籍:
聯(lián)系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jù)。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就恋厥褂脵喑鲎尯贤枴俊就恋厥褂脵鄤潛芘鷾饰募枴俊緞潛芡恋厥褂脵噢D讓批準文件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規(guī)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賣人經(jīng)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xiàn)定名】【暫定名】 。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jù)。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xiàn)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F(xiàn)售商品房備案機關為 ,現(xiàn)售備案號為 。
出賣人在簽訂本合同時,已向買受人出示上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其他有效用地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白蟻預防合同及出賣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開發(fā)資質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或復印件。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經(jīng)有權機關批準的房屋所在層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的項目中的:
第 【幢】【座】 【單元】【層】 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屬 結構,層高為 米,位于所在建筑設計標高±0.000【地上】【地下】第 層。建筑層數(shù)地上最高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陽臺為封閉式 個,非封閉式 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chǎn)權登記】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nèi)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位置及共有分攤建筑面積計算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所在建筑采用的節(jié)能措施、指標見附件三。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間】【位】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內(nèi)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4、除上述購房款外,其他由出賣人代收的費用項目按以下標準、時間收取 。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xié)議(附件六),但補充協(xié)議中不得含有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的內(nèi)容。
雙方同意以下有關廣告、宣傳資料作為本合同附件 。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nèi),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份(其中房屋權屬登記機構辦理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時存檔壹份),買受人 份(原件不少于一份),― ― 份。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nèi),由【買受人】【出賣人】向房屋權屬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第二十六條 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nèi),由出賣人向 辦理合同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于 簽于
商品房合同 篇10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及有關規(guī)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區(qū)(縣)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年,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_____________現(xiàn)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經(jīng)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審核,準予上市銷售,北京市商品房外銷銷售許可證號為京房市外證字第______號。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為______。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占用范圍內(nèi)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就上述房屋的買賣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_____________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內(nèi)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chǎn)權過房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上述面積已經(jīng)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測繪。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____幣____元,價款合計為(大寫)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小寫____元)。乙方預付的定金____元,在乙方支付購房價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乙方同意____年__月__日前將購房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銀行。
甲方指定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同意在____年__月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部門出具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并辦妥全部交接手續(xù)。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五條乙方同意在小區(qū)物業(yè)管理委員會或業(yè)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yè)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yè)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六條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契約后三十日內(nèi),持本契約和有關證件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xù),并按有關規(guī)定申領房地產(chǎn)權屬證件。
辦理上述手續(xù)時發(fā)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guī)定繳納。
第七條本契約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金額的萬分之___(大寫數(shù)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終止后30日內(nèi)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_______利率計算。
第八條本契約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大寫數(shù)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九條本契約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另簽補充協(xié)議。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定的補充協(xié)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契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雙方凡因履行本契約引起的糾紛,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大寫數(shù)字)方式解決糾紛。
。ㄒ唬┨峤唬撸撸撸撸咧俨梦瘑T會仲裁。
。ǘ┤魏我环骄上蚍康禺a(chǎn)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契約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副本___份,房地產(chǎn)交易管理部門壹份,_______。
甲主(簽字):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代理人: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略)
附件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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