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租賃合同應當含有的條款
對輪侯到位的城市低收入住宅困難家庭,住宅保障主管部門或者具體實施機構應當按照已確定的保障方式,與其簽訂租賃住宅補貼協(xié)議或者廉租住房租賃合同,予以發(fā)放租賃住宅補貼或者配租廉租住房。
因保障方式的不同,簽訂廉租住房租賃合同的雙方也有一定區(qū)別。領取租房補貼的家庭應與住宅保障主管部門或者具體實施機構簽訂補貼協(xié)議,與產(chǎn)權人或產(chǎn)權單位簽訂租賃合同;承租廉租實物住宅的家庭應與房屋產(chǎn)權單位簽訂租賃合同,按期交納租金。
租賃住宅補貼協(xié)議應當明確租賃住宅補貼額度、停止發(fā)放租賃住宅補貼的情形等內(nèi)容。
廉租住房租賃合同應當明確下列內(nèi)容:①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③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④租賃期限;⑤房屋維修責任;⑥停止實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將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或者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無正當理由連續(xù)6個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納廉租住房租金等;⑦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調整租金、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處理等;⑧其他約定。
【廉租住房租賃合同應當含有的條款】相關文章:
含抵押條款的借款合同范本05-24
廉租住房保障申請指南03-12
融資租賃合同特殊條款、效力11-03
含抵押條款的借款合同范本_借款合同07-24
杭州廉租住房貨幣補貼辦法03-01
成安縣廉租住房分配須知03-08
廉租住房租房補貼申領條件03-05
租住房屋租賃合同范本(精選6篇)08-13
簽訂融資租賃合同要注意的法律條款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