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精裝修工程合同書
發(fā)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住宅套內及公共區(qū)域裝修工程。
一、工程地點:
二、工程內容:乙方負責按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及相關設計變更通知對 住宅室內、首層電梯大堂及電梯間、標準層電梯間裝修工程。
其它工程內容:
第二條:承包范圍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范圍: 室內、首層電梯大堂及電梯間、標準層電梯間精裝修工程的施工。具體內容包括各區(qū)域地面、天棚、墻面的裝修,入戶門、室內護窗欄桿制安、衛(wèi)生潔具、衛(wèi)生間掛件、櫥柜、地柜、開關插座、燈具、抽油煙機、煤氣爐、消毒碗柜安裝等。
其它內容: 。
不包含在本工程承包范圍的毛坯房和已施工的樣板房:
二、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機械、包損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市場風險、包驗收合格、包稅金的形式承包本項目。
三、乙方須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報建相關的資料,并配合甲方進行報建的相關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報建及驗收的進度,由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其它約定:
第三條:工程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按國家、地方現行相關規(guī)范及通用條款第9條執(zhí)行,并達到合格。
第四條:驗收及移交
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以及協議書第三條、第七條的約定進行驗收。
第五條:質量保修期
本合同防水工程保修期為五年,室內裝修工程的質量保修期為兩年。其余未提及的均按照通用條款第13條執(zhí)行。
第六條:合同工期
一、開工日期:開工時間暫定為 年 月 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現場管理代表簽發(fā)的開工令確定的開工日期為準。
二、合同工期:(下列幾項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選擇填寫)
總工期: 日歷天
工程分批進場施工,每批工程工期: 日歷天
單棟工期為: 日歷天
節(jié)點工期:
三、竣工日期: 具體竣工日期以甲方現場管理代表簽發(fā)的開工令日期及合同總工期確定。
各樓棟竣工日期:
四、節(jié)點工期要求:甲方可以根據現場的施工條件,合理安排本合同工程項目進行分段施工,乙方應按甲方現場管理代表下發(fā)的分段施工指令組織施工。
第七條:材料的供應及計價
一、由乙方自行選擇供貨商進行采購的材料由乙方在簽訂合同前按照甲方確認的設計圖紙要求注明的顏色、質量、質感、規(guī)格、品牌送實物樣品供甲方確認,經甲方確認后,作為實物樣板封存,并由乙方按甲方確認的實物樣板自行采購。
二、乙方應根據材料需進場的時間,在圖紙下發(fā)后7天內,以書面形式提交屬于代供代扣代付的材料進場計劃報工程師審核,計劃須包含品種、規(guī)格、等級、數量、品牌及進場時間等內容。如設計變更需取消原材料計劃,應在變更下發(fā)后3天內通知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已按計劃進場后,因甲方設計變更所導致的相關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如因乙方未及時提交代供代扣代付材料進場計劃或提交錯漏計劃,導致甲方不能及時進行代供代扣代付材料采購或采購錯漏時,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若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進場未滿足乙方提交的材料進場計劃的要求,屬甲方原因所造成的損失和因此延誤的工期責任經甲方確認后,由甲方承擔;
三、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由甲方負責運到工地,乙方在送貨單上核對并簽認,并由乙方負責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卸車、場內運轉、清點、驗貨、接收、保管、切割磨邊加工等一切后續(xù)工作,以上工作(包括期間的損耗、損失)涉及的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中,甲方不另行支付費用。
四、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品牌、型號、價格以施工現場收貨單為準,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價格按本合同附件 及附件 《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單價清單》。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總損耗率見本合同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本合同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的總損耗率結算時不作調整。乙方領用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總數量=施工項目工程量×(1+總損耗率),超出此數量范圍的甲乙雙方重新核定后乙方方可領用,超出部分的材料費用(含采保費和稅金)由乙方承擔。
五、所有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送檢由乙方負責,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先行墊付,由甲方現場管理代表在相關收費票據上簽字確認后與最近的進度款一并支付。
六、代供代扣代付材料送檢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八條:合同價
一、暫定總價(含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人民幣 (¥ 元)。
二、計價方式
1、住宅套內裝修工程(不包括: )
(1)采用每平米套內面積單價包干的方式,具體每個戶型的每平方米套內面積包干單價見本合同附件 。每個戶型的每平米套內面積包干單價的造價分析見本合同附件 ~附件 。
(2)工程量的計算:根據施工竣工圖按實際完成工程量計算。結算按實際完成戶型的套內面積乘以對應戶型的合同單價結算。套內面積計算規(guī)則為:各套公用墻(包括各套之間、各套與公共建筑間的分隔墻及外墻)的中心線所圍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中心線以外的飄窗臺面積不計算裝修面積);陽臺裝修面積(含封閉陽臺)按水平投影凈面積(不含外墻)的一半計算,露臺不計算面積。
(3)套內面積包干單價已經包含了該項工程項目施工圖中所有的及施工圖中沒有說明但在施工過程中為完成該項工程必須完成的所有工作,如該項工程描述存在漏項、測誤亦視為已經包含在該項包干單價中,不得另增加費用。
(4)住宅套內面積包干單價不含入戶門、入戶門檻石、弱電的管線(除有線電視線外)及插座面板(除寬頻電視插座外)、入戶總電箱等。其它不包含內容:
2. 公共區(qū)域裝修工程(包括首層入戶大堂及首層電梯間、標準層電梯間,其它包含的內容: )
(1)采用含稅單項單價包干方式。具體的包干單價詳見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
(2)計算規(guī)則為:各單項子目按實際發(fā)生工程量結算。
(3)單項包干單價已經包含了施工圖或報價清單中沒有說明但在施工過程中為完成本項工程必須完成的所有工作,如有測誤亦視為已經包含在清單包干價中,不得另增加費用。
3、按以上計價方式計算的工程造價包含的內容:人工費、機械費、材料費(含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卸車、場內運轉、清點、驗貨、接收、保管等一切后續(xù)工作所發(fā)生的費用在內)、搭拆腳手架工料費用、石材磨邊、材料加工(含甲供塊料加工)、開槽、防污、防水、以及幕墻防污防腐防火防水防雷、鋼型材除銹防腐費、吊裝費、工程及材料(乙方自行采購的材料)所須的各種檢測費及試驗費(包含幕墻的“四性”試驗檢測費和實驗的試件材料費及安裝人工費)、各種材料損耗費、卸車費、材料場內二次運輸費、負責其它專業(yè)承包人施工收邊收口產生的費用、技術處理費、保管費、合同工期內的趕工費、施工水電費、技術措施費、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措施費、安全文明施工費、雨季或異常氣候施工措施費、成品保護費、垃圾清運到甲方指定地點堆放費用、工程完工驗收前清潔費、遠程施工增加費、現場經費、綜合管理費、利潤、稅金及其他一切費用。
4、包干單價不含主體配合費,由甲方另行支付給主體單位。
5、主體單位的配合內容為:詳見第十一條
6、若由甲方提供水、電源,則水電費按甲方實際代繳數額由甲方從乙方的每一次工程進度款中扣除。
7、乙方負責其它專業(yè)(土建專業(yè)除外)的樓板或墻體穿洞的收邊收口等工作,此部分費用包含在清單包干價中,甲方不予另行簽證。
8、甲方只負責提供施工現場堆放材料的場地,乙方自行解決施工及管理人員住宿辦公場所,甲方不予補償費用。
9、甲方只提供現有的垂直運輸設備;若裝修單位在主體單位拆除垂直運輸設備后進場,則由裝修單位自行解決運輸問題,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裝修單位不準使用客梯進行運輸。”
10、乙方進場前,由甲方組織乙方、總包定位、監(jiān)理單位對土建、裝飾施工界面進行勘測、交驗、核對,并形成書面文字備案;若甲方未及時組織四方進行界面交驗,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經甲方確認后,可以順延工期。
三、調價方法:
(一)住宅套內裝修工程
1、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設計變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變更外,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面積包干單價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調整。若因甲方設計原因引起的設計變更,本合同附件 ~附件 已有的項目按合同附件 ~附件 的項目單價執(zhí)行,合同附件 ~附件 外的項目,由雙方協商對變更部分的造價增減進行約定。
2、若因甲方原因變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則附件 ~附件 欄目中除主材基價按雙方簽字確認的工地收貨單上的價格調整外,其它費、取費表不作調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總損耗率除材料規(guī)格變化外其他因素發(fā)生變化不作調整
(二)公共部分裝修工程
1、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設計變更外,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包干單價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調整。若因甲方設計原因引起的設計變更,本合同附件 ~附件 已有的項目按合同附件 ~附件 的項目單價執(zhí)行,合同附件 ~附件 外的項目,由甲方簽證,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對變更部分的造價增減進行約定。
2、若因甲方原因變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品種、規(guī)格或者價格時,則附件 ~附件 欄目中除主材基價按雙方簽字確認的工地收貨單上的價格調整外,其它費、取費表不作調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總損耗率除材料規(guī)格變化外其他因素發(fā)生變化不作調整。
(三)本合同適用于下列第 種情況
第1種情況:本合同附件 ~附件 中的組成套內裝修單元面積包干單價的“各戶型單套工程量”和附件 的“單套套內面積”及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中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拋光磚和瓷片的'“材料總損耗率”為暫定,待詳細圖紙下發(fā)后1個月內雙方根據施工圖紙重新核對“各戶型單套工程量” 、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拋光磚和瓷片的“材料總損耗率”和“單套套內面積”,并根據核對后的結果以補充協議書的形式調整本合同造價。(本條適用于未出詳細圖紙情況)
第2種情況:本合同附件 中的組成套內裝修單元面積包干單價的“各戶型單套工程量”和附件 的“單套套內面積”已核對完畢,除甲方原因引起的設計變更、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價格變更及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中的拋光磚和瓷片的“材料總損耗率”變更外,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各套內戶型清單子目數量及面積包干單價不因任何因素而作調整。(本條適用于已出詳細圖紙情況)
第九條:付款時間、條件與付款方式
一、合同簽訂,乙方進場施工后7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暫定總價并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 后金額的10%作為工程備料款。若工程分期分批施工,甲方按分期分批施工部分 合同暫定價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后金額的10%作為工程備料款。
其它約定:
二、乙方每30天申報一次進度款,經核實后7天內甲方按乙方當期實際完成工程量金額(含簽證)扣除已使用(包括損耗)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后的70%作為工程進度款,當期領用但未使用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的款項應在領用之日起第60天后申報的第一筆進度款中按70%的比例扣除完畢,不足扣的在下一筆進度款中扣完,在最后一次進度款中,扣除乙方已領用的全部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含乙方庫存部分)的剩余金額,進度款不足抵扣的,在結算款中扣除。
即:當期實際支付的進度款=(當期實際完成工程量金額-當期使用(包括損耗)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當期滿足扣減條件的領用但未使用的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70%。
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應在30天內向發(fā)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相關資料,辦理結算后30天內,甲方累計支付乙方至實際工程結算價的97.5%,甲方應支付的款項應扣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款、工程備料款、工程進度款、 。
四、工程結算價的2.5%作為保修金,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兩年后如無質量問題、無發(fā)生甲方代扣代付維修費用,則甲方在30天內無息支付2.3%,其余0.2%待防水工程五年質保期滿后如無質量問題、無發(fā)生甲方代扣代付維修費用,則甲方在30天內無息付清保修金。
五、乙方在領取每一次工程款時須向甲方提交建安發(fā)票,發(fā)票金額為包含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在內的裝修造價,甲方同時向乙方提交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等額材料發(fā)票,乙方向甲方開具的工程發(fā)票的累計金額為含甲方代付代扣材料款在內的工程總價。
第十條:現場移交標準
場地移交標準:
1、內墻抹灰、衛(wèi)生間沉箱回填及找平完成。
2、垃圾清理干凈,樓面不得留有浮渣。
3、
第十一條:施工配合和總包服務內容
1、總承包單位提供現有室內外垂直運輸及室外腳手架供乙方運輸材料、設備、機械(大、中型設備、機械除外),乙方對垂直運輸設備的使用須服從甲方的整體安排,乙方須對室內垂直運輸設備進行保護,由乙方承擔因室內垂直運輸設備保護不利造成的損失
2、總承包單位負責施工垃圾及余泥外運。乙方將垃圾及余泥堆放至總承包單位指定的地點(但甲方與總承包單位指令出現矛盾的,以甲方的為準),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外運;若發(fā)現乙方的建筑垃圾亂堆放,作業(yè)面清理不到位,在甲方工程師的見證下,總承包單位有權派人將作業(yè)面清理,對于所發(fā)生的人工、機械等費用,甲方可以在乙方當期進度款中轉扣給總承包單位。
3、總承包單位每棟每單元提供水電源點(如不能提供水電源點,也可按總承包單位現有水電源點情況適當提供,但須滿足本工程施工接取水電源的需要),乙方需自行安裝水表、電表并承擔水、電費(須分攤總表線路損耗),將由乙方自行繳交給主體施工總承包人。
4、總承包單位及時提供裝修工作面以及符合要求的標高線(水平線)及軸線(垂直線)。
5、乙方進場施工時,在甲方或委托的監(jiān)理組織下,乙方應與總承包單位辦理場地移交手續(xù),以明確所移交場地的范圍、條件及相互責任。
6、總承包單位負責土建修補工作,因乙方原因而需要重復打鑿所產生的修補或由于乙方的錯誤而導致的返修、返工等引起的修補,由乙方自行修補并承擔費用。
7、乙方在進場前,須與總承包單位簽訂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協議書及臨水臨電供應協議書,否則,總承包單位有權拒絕乙方的進場,導致的工期延誤及其他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8、乙方所有臨時建筑物、構筑物、排柵、場地等,應按經甲方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搭建(施工現場不許搭建生活設施)。在施工過程中一旦發(fā)生臨時設施需要拆除或遷移時,乙方應服從并負責拆除或遷移,其費用已綜合考慮在合同價中,不另計取。
第十二條:雙方現場代表
一、甲方授權 為現場管理代表,監(jiān)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工程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委派 為項目經理。委派的項目經理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真實有效的資格證書,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等問題。
三、乙方應至少任命一位稱職的一級項目經理(或一級建造師)常駐工地,作為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此項目經理的人選必須經甲方審批。
四、乙方委派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持有與工程項目相適應的真實有效的資格證書,項目經理須從事同類專業(yè)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經歷5年以上,并具有同類工程施工經驗,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安全等問題。甲方任何發(fā)給此項目經理的指令將視為已有效地發(fā)給乙方。技術負責人須具有中級或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并具有同類工程管理經驗。
五、在正常工作時間內,乙方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每天離開工地現場超過4小時,必須向甲方駐現場代表請假并獲得批準后方可離開;乙方項目經理離開期間,乙方項目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履行項目經理的義務。
六、乙方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每個月累計離開現場時間不得超過三個日歷天;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當月累計離開現場時間超出三天的,每超出一天,乙方承擔5000元的違約金,此后每天的違約金按2000元遞增;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力指令乙方撤換不能勝任、玩忽職守的項目管理人員(包括項目經理、副經理及施工管理人員)或班組,乙方必須服從并執(zhí)行。
七、乙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的管理人員名單見合同附件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可更換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人,同時甲方保留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特殊情況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在施工現場設立指紋考勤機對項目管理人員進行考勤管理。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
一、乙方在投標過程中已仔細察看過招標樣板,并熟知甲方對相關的材料的要求,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樣板無法達到甲方的要求,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提供的招標樣板施工,相應項目的綜合單價不作調增。
二、本合同簽訂后3個日歷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合同暫定總價 0.5%的履約保證金或 3% 的履約銀行保函。乙方未依本約定提供履約保證金或履約銀行保函的,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任何一筆工程款中抵扣。
三、乙方必須做好現場已完工項目成品保護工作,重點做好入戶門、地毯、地板、石材地面部分完工項目成品保護工作,若成品保護措施不到位出現問題,乙方需無條件服從甲方要求整改、修復或賠償甲方委托第三方單位修復費用。
四、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若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員,則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執(zhí)行。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已在相應的單價中綜合考慮,該部分費用不另行增加。
五、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時,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的要求規(guī)格編制成冊的工程竣工圖及有關的技術文件檔案資料,并確保通過建設工程檔案專項驗收,取得符合驗收備案要求的《建設工程檔案驗收意見書》。
六、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七、乙方承諾就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與甲方及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應商簽訂《代付代扣材料物資款三方協議》,此合同作為甲方受乙方委托代供代扣代付材料物資款給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應商的依據。
八、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應商每月收到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的材料物資款后,代供代扣代付材料供應商應于收款時開具等額發(fā)票給乙方,此發(fā)票由甲方轉給乙方。
九、乙方認同《民工權益保障承諾書》內容,并作出慎重承諾,具體內容詳見:附件 。
十、甲方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為: ,乙方依本地址向甲方發(fā)送有關信函文件,甲方如變更上述地址應及時通知乙方,避免發(fā)生延誤。
十一、乙方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為: ,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發(fā)送有關信函文件,因乙方所留地址有誤或變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向乙方所發(fā)送的信函文件等視為已送達乙方。
十二、乙方負責清除和外運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垃圾,包括設計修改、增加工程產生的垃圾,按甲方的要求將垃圾堆于工地內自然地面上的指定地點。工程竣工前負責完成場地清理(包括建筑物周圍的余泥及其他堆積物,臨時的施工和生活設施拆除)。乙方須在甲方要求時間前完成場地清理,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乙方承擔一切費用。
十三、雙方當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對“通用條款”進行了協商。乙方對于“通用條款”的修改意見,已經完整地包括在本協議書中。雙方自愿遵守“通用條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協議書。
十四、如甲方工作人員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請、招待,或索取禮金、禮品、禮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難、顯失公平現象,乙方可以向甲方監(jiān)察部門進行舉報。
十五、其它約定: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文本壹式肆份,甲方、乙方雙方各執(zhí)貳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發(fā)生糾紛協商不成時,雙方約定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發(fā)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電話與傳真: 電話與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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