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買賣合同模板集錦十篇
在人們愈發(fā)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企業(yè)發(fā)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買賣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買賣合同 篇1
買受人(簡稱甲方)_________
出賣人(簡稱乙方)_________
為進一步推進和深化肉菜糧放心工程,加快農(nóng)業(yè)標準化和無公害蔬菜生產(chǎn)的產(chǎn)業(yè)化進程,大力推廣無公害蔬菜經(jīng)營,實現(xiàn)無公害蔬菜的定點銷售,確保廣大消費者吃上放心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甲乙雙方商定,特簽訂無公害蔬菜買賣合同。
第一條乙方供應的蔬菜名稱、品種、總數(shù)量、及分批交(提)貨的數(shù)量、時間:
蔬菜
名稱
品種
產(chǎn)地
商標
計量
單位
總數(shù)量
第一批:月日數(shù)量:
第二批:月日數(shù)量:
第三批:月日數(shù)量:
第四批:月日數(shù)量:
。ㄈ绱吮砜崭癫粔,可另附紙)
1、乙方供應的蔬菜應符合無公害蔬菜的國家標準或江蘇省地方標準;
2、價格按交(提)貨日同品種蔬菜市場價格上浮______%執(zhí)行。
第二條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_________。
第三條檢驗方式及標準:按照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委托甲方所在市場開辦單位或法定檢測機構現(xiàn)場取樣,依照_________標準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
第四條結算方式(在下列方式后的括號內打√)
1、以交(提)貨日市場提供的該蔬菜品種單價上浮后,每批交(提)貨后的當日或______日內結算并支付菜款()
2、以交(提)貨日市場提供的該蔬菜品種單價上浮后,在最后一批交(提)貨后的當日或______日內進行各批累計結算并支付菜款()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在市場內設立的無公害蔬菜銷售區(qū)銷售,并設立和標明無公害蔬菜產(chǎn)品標志(產(chǎn)品注明產(chǎn)地或生產(chǎn)菜農(nóng)姓名),以方便消費者識別和購買;
2、甲方對乙方供應的蔬菜必須按第三條的約定及時委托檢驗。驗收合格后,不得任意壓低價格或拒收;
3、甲方對乙方供應的蔬菜驗收合格后,必須按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進行結算并支付菜款;
4、對乙方交售的不合格的蔬菜,有權拒收,但必須出具法定檢測機構的檢驗報告。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農(nóng)業(yè)標準化無公害蔬菜生產(chǎn)的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出售合格的蔬菜;
2、生產(chǎn)過程中要接受市(縣)農(nóng)牧漁業(yè)行政管理機關農(nóng)業(yè)標準化和無公害蔬菜生產(chǎn)技術指導部門或蔬菜專業(yè)指導所的技術指導,推廣優(yōu)良品種,使用生物農(nóng)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nóng)藥,不得使用甲胺磷、氧化樂果等高毒、高殘留農(nóng)藥,生產(chǎn)出售的蔬菜有毒有害物質殘留量控制在質量安全允許的范圍內,符合國家標準或江蘇省地方標準;
3、按照約定的品種、數(shù)量、時間、地點將無公害蔬菜供應給甲方;
4、乙方應對生產(chǎn)的無公害蔬菜的質量負全責,對經(jīng)市場抽檢不合格的蔬菜,要自行退出市場,予以銷毀,不得再流入其它市場銷售。
第七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收購或故意壓低價格、造成損失的,除賠償損失外,應向乙方償付該批菜款______%的違約金。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結算或不按約定支付菜款的,乙方有權拒賣,甲方應向乙方償付該批菜款______%的違約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約定向甲方交售或部分交售的,應向甲方償付欠交蔬菜價款總額_____%的違約金。在未完成合同數(shù)量前,擅自出售的,每出售一百斤,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均不以違約論,雙方都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合同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由甲方送交市場主辦單位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各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攤位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人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人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2
風險轉移是貨物買賣合同中最實際的一個問題,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利益平衡。我國《合同法》對貨物買賣合同的風險轉移作出較為詳盡的規(guī)定,彌補了我國原《經(jīng)濟合同法》和《涉外經(jīng)濟合同法》的一大缺陷,解決了我國國內合同立法與我國加入的《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銜接,完善了我國貨物買賣合同法律制度。
一、風險的含義
風險,在不同的范疇有著不同的含義。在法學范疇,我國學者通常認為,風險是一個法律術語,是指貨物可能遭受的各種意外損失,如盜竊、火災、沉船、破碎、滲漏、扣押及不屬于正常損耗的腐爛變質等等。我國《合同法》和一些國際公約所涉及的風險,是指貨物的毀損、滅失的危險,即貨物發(fā)生毀壞、滅失的可能。
但是,法律規(guī)定,并不是對風險作詮釋,而是用來確定買賣當事人對這些可能發(fā)生的貨物毀損、滅失承擔責任!堵(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66條作了這樣的表述:“貨物在風險轉移到買方承擔后遺失或損壞,買方支付價款的義務并不因此解除。”這實際上是規(guī)定貨物發(fā)生損壞或滅失時買方是否有支付價金的義務。這個問題在德國法上被稱為價格風險。把風險視為價格風險,并沒有揭示出風險這一法律概念的真正含義。如果買方未能及時領受合同項下的貨物或賣方出賣標的物質量不符合同要求,風險則由違約方承擔,許多國際公約和貿(mào)易規(guī)則以及國內立法都是這樣規(guī)定。在這種存在違約的情況下,風險應當由違約方承擔。我國《合同法》第148條規(guī)定:“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焙贤男胁淮嬖谶`約時,風險似乎就是價格風險,但在這種存在違約的情況下,風險不僅僅指價格風險。風險轉移與價格風險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因此,風險的真正含義應是僅指承擔風險責任的一方當事人必須承擔貨物損壞或滅失的責任,而不得要求另一方當事人對此承擔責任。我國《合同法》也是在這個意義上規(guī)定風險,不是將風險規(guī)定為價格風險!逗贤ā返142條規(guī)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睆膰H民間習慣發(fā)展起來的貿(mào)易規(guī)則和許多國家國內立法如《經(jīng)互會交貨共同條件》、《法國民法典》等都是從廣義上看待風險這一概念的。
二、風險轉移的時間
風險轉移的主要問題是風險在何時由賣方轉移給買方。這個問題是一個最有實踐價值的問題,也是一個頗有爭議的理論問題。有的學者將風險轉移與合同訂立結合在一起,即訂立主義;有的學者則將風險轉移與貨物所有權轉移結合在一起,即所有權主義;還有的學者將風險轉移與貨物交付結合在一起,即交付主義。每一種理論都影響著立法和司法實踐,如現(xiàn)代瑞士法和羅馬法采用訂立主義,英國法和法國法以所謂“物主承擔風險”的原則采用所有權主義;美國、德國、奧地利以及我國的《合同法》以貨物交付時間來決定風險轉移的時間,采用交付主義。相比較而言,以貨物交付時間來決定風險轉移時間與以貨物所有權轉移來決定風險轉移時間更為合理和明智。因為,所有權的移轉是一個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難以證明的問題。而且,所有權的移轉與貨物的實際占有控制并不一致。在所有權未發(fā)生轉移貨物卻已實際交付的情況下,要對貨物已失去實際占有、控制的一方對貨物的毀損和滅失風險來承擔責任,不僅是不合理,也是不公平的,不利于交易的發(fā)展。因此,現(xiàn)代貨物買賣規(guī)則以及多數(shù)學者們的看法,都是以交貨時間來決定風險移轉時間,不采用貨物所有權轉移這一瞬間來決定風險轉移時間。我國《合同法》也采用交付主義原則,第142條規(guī)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
三、風險轉移的條件
風險轉移以貨物交付為標準,這是風險轉移的基本條件。那么,什么是貨物交付就成為至關重要的問題。貨物交付,通常情況下是賣方將貨物的占有和實際控制權移交給買方。在貨交承運人這種情況下,賣方將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就履行了交付貨物的義務。承運人領受貨物視同買方之代理行為,風險也隨之轉移給買方。因此,貨物風險移轉的基本條件是貨物的交付。值得注意和具有研究價值的是貨物風險轉移基本條件之上的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問題。
(一)貨物的特定化條件。
賣方交付貨物的前提條件之一,是將貨物特定化。所謂貨物特定化就是把處于可交貨狀態(tài)的貨物無條件地劃撥于合同項下的行為。雖然貨物特定化是貨物所有權轉移的前提,但在貨物風險轉移的問題上同樣具有重要意義。同一賣方把交付給不同買方的貨物存放于一起發(fā)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而這些不同的買方都是逾期未領受貨物,在這種情況下,就涉及不同買方的風險責任承擔的劃分問題。應當認為,貨物特定化也應是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在賣方實際交付貨物的情況下,貨物實際上已是特定化。但在貨物未實際交付給買方或承運人的情況下,貨物未特定化,就不發(fā)生風險的轉移。如賣方將貨物存放于倉庫由買方提貨,按通常的認為,貨物的風險自約定的買方提貨時間來決定風險轉移的時間。如果在約定的提貨時間后,賣方倉庫的貨物發(fā)生部分毀損或滅失,那么,到底是賣方自己的貨物還是交付給買方的貨物發(fā)生毀損或滅失?到底由誰來承擔貨物毀損或滅失的風險?這就涉及到貨物特定化問題。貨物特定化不僅有利于防止賣方將自己毀損、滅失的貨物稱作交付給買方的貨物而進行的欺詐,而且,有利于促使買方注意風險的轉移,適時履行合同。貨物特定化是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這就要求賣方在貨物交付時間到來以前,將貨物的數(shù)量、存放地點等書面通知買方,并在準備交付的貨物上打上標志如買方的單位名稱等,將貨物特定化,即將貨物劃撥到合同項下。特定化的貨物的風險在貨物交付時間時就轉移給買方。
一些國際公約或貿(mào)易規(guī)則對貨物特定化是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也作規(guī)定,如《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67條第二款對貨物特定化條件作了這樣規(guī)定,“但是,在貨物以貨物上加標記,或以裝運單據(jù),或向買方發(fā)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關合同以前,風險不移轉到買方承擔!钡覈逗贤ā穼ω浳锾囟ɑ鳛轱L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并沒有作出規(guī)定。我國《合同法》第104條規(guī)定:“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照本法第141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边@里的置于交付地點,是否可以看作是對貨物特定化是風險轉移前提條件所作的規(guī)定?置于交付地點實際上是賣方履行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條款所規(guī)定的義務,不應認為是對貨物特定化所作的規(guī)定。如果合同約定在賣方倉庫交貨,賣方倉庫的庫存商品有可能是合同訂立之前生產(chǎn),也可能是合同訂立之后生產(chǎn),在賣方尚未將貨物特定化之前,庫存商品并沒有劃撥到與買方訂立的合同項下,仍是賣方的待售商品而不是已確定買方的待發(fā)運商品。因此,置于交付地點的意義不是將貨物特定化。在司法實踐中,強調貨物特定化就成為很有必要很有意義的問題。因此,貨物特定化應當是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在這里,賣方負有將貨物特定化,書面通知買方已將貨物劃撥到合同項下的義務。
(二)貨物的品質擔保條件。
如果貨物的品質不符合合同要求,貨物的風險是否發(fā)生轉移。我國《合同法》第148條規(guī)定:“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的目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边@條規(guī)定的含義,應是標的物的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情況下,由出賣人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的前提條件是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如果買受人沒有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解除合同,風險是否應無條件地由買受人承擔呢?
品質擔保是賣方的一項重要義務。賣方應當保證交付貨物的品質符合合同要求。因為,貨物的品質直接關系到買方訂立合同的目的能否實現(xiàn)。因此,賣方的品質擔保應是無條件的。只要貨物的品質不符合合同的要求,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無論買方是否拒絕接受或者解除合同,一概由賣方承擔。對于不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買方接受,實際上是合同雙方變更了合同的品質條款,而不是履行原合同條款。因此,不涉及到原合同標的物的風險轉移問題。因貨物的品質問題而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前提是買方對貨物的驗收確認。沒有驗收確認品質不符合合同要求,拒絕接受貨物或解除合同無疑可能會是一種違約。因此,解除合同是否提出不應是由買方承擔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條件。特別是在貨交承運人等情況下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并對貨物品質檢驗確認以前,發(fā)生貨物毀損滅失,這些風險由買方來承擔是極不公平和合理。
我們認為,賣方始終對品質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貨物的風險承擔責任,直到買方同意變更合同的品質條款接受賣方提供的這些品質不符合原合同品質條款的貨物。這樣,有利于促使賣方誠實地提供符合品質要求的貨物,促進交易的公平和安全,防止賣方將不符品質要求的貨物風險轉移到買方,取得符合品質要求的貨物相等對價的商業(yè)欺詐行為。而且,從交易公平來說,賣方不能因為提供品質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貨物,而取得品質符合合同要求貨物的同等價值的對價。因此,我們認為,貨物符合約定品質要求是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
采用風險應于交貨時轉移這一基本原則,就應當認為賣方品質擔保是風險轉移的一個前提條件。如果賣方?jīng)]有提供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具有商業(yè)適銷品質的貨物,不能認為賣方已履行合同約定的交貨義務。雖然交貨義務與貨物交付是不同的兩個概念。但從有利于交易的公平與安全,避免商業(yè)欺詐的原則出發(fā),可以這樣認為,賣方交付貨物所發(fā)生的風險轉移是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的風險轉移,這些貨物的風險在賣方交付時轉移給買方。也就是說,賣方提供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風險與不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風險,是兩類不同貨物的風險。賣方履行合同所交付貨物的風險轉移,只能是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所能發(fā)生。不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即使在形式上是賣方交付了貨物,但仍不能認為賣方按合同要求交付了貨物。既然賣方未交付約定貨物,約定貨物的風險就不能隨著不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的交付,轉移到這個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即買方。因此,就雙方已訂立的合同來看,貨物的風險轉移,雙方的意思表示是明確的、確定的,那就是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的風險轉移,只有這些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的風險,才能轉移到買方。至于買方同意賣方提供不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前面已述,那是雙方變更了合同的品質條款。這與我們要討論的貨物風險轉移,不是基于這樣一個確定的明確的合同的前提,不是同一回事。
再說我國《合同法》第148條的規(guī)定,品質問題對貨物風險轉移的影響,前提條件是買方拒絕接受貨物或解除合同!逗贤ā访鞔_規(guī)定合同當事人能夠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情形只有兩種:即預期違約和根本違約。在貨物買賣合同中對貨物風險轉移有關的只有根本違約。在這種因品質問題而構成的根本違約情況下,在買方檢驗確認貨物品質同意接受貨物之前,貨物的風險實質仍由賣方承擔。因為一旦發(fā)生貨物毀損、滅失,任何一個理性的買方都會以根本違約解除合同或拒絕接受貨物。這樣,貨物的品質問題構成貨物風險轉移的障礙。但是,雖然第148條也是把賣方的品質擔保作為貨物風險轉移的一個前提條件,我們仍以為這樣的表述是不妥當?shù)。品質保證始終是賣方的一項義務。第148條規(guī)定最好能表述為:“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要求,買受人同意接受標的物之前,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蔽覀冞@里強調的是同意而不是實際占有、控制。強調品質保證是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有利于促使賣方誠實、謹慎履行合同,交付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促進交易的安全與公平,而且,從貨物風險轉移這方面來保障合同的誠實信用原則。
(三)關于單證交付的條件問題。
賣方交付貨物,沒有按照約定交付有關單證或資料,貨物的風險是否發(fā)生轉移,要看單證或資料的性質而定。對于資料,不構成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的障礙,應當認為不是貨物風險轉移的條件。即使賣方?jīng)]有交付資料,不影響貨物風險在賣方交付貨物時轉移。
對于單證來說,單證可分為兩類:一類是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所不必需的單證,如空運單、保險單證等;另一類是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所必需的單證,如提單;對于前者來說,與賣方交付貨物所附的資料一樣,不是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因為是否隨貨物交付不影響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對于后者來說,應該認為是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如果賣方交付貨物給承運人而未交付提單給買方,仍對貨物保留形式意義上的所有權和占有權,買方就不能實際取得對貨物的占有、控制權。因為,提單是貨物運輸?shù)淖C明,更是貨物所有權的憑證。誰擁有提單,誰就擁有提單所載明的貨物所有權,誰就有權取得實際占有、控制貨物的權利。我們把代表所有權憑證的提單交付,作為貨物風險轉移的條件之一,并不意味著我們在貨物風險轉移上采用所有權主義。提單交付之所以成為貨物風險轉移的條件,是因為提單是否交付,關系到買方能否實際占有、控制貨物,關系到賣方是否自愿轉移實際占有的貨物給買方,即賣方是否向買方交付貨物。在不需要憑單證提貨的貨物運輸中,買方向承運人提取貨物不存在任何障礙,賣方自愿轉移實際占有的貨物給買方,賣方已向買方交付貨物,風險當然發(fā)生轉移。因此,賣方?jīng)]有交付提單,占有權不發(fā)生轉移。對貨物風險轉移來說,沒有交付提單,買方始終不能實際占有、控制貨物。買方投有提單,承運人不可能無單放貨給買方自找麻煩。在這種情況下,取得提單是買方取得貨物實際占有控制的前提條件。一般都認為,交貨應定義為自愿轉移實際占有的貨物。賣方?jīng)]有交付提單,就不能認為賣方已交貨。因為沒有交付提單,實質上沒有自愿轉移實際占有的貨物。賣方可以持提單提取自己交運的貨物或者將提單轉讓給第三人,如果賣方原意對買方承擔違約責任。因此,無論貨物是否仍在運輸途中或是在承運人處買方逾期未提取貨物,只要賣方未實際交付提單類單證,貨物的風險不發(fā)生轉移,仍由賣方承擔。提單類單證的物權憑證性質,決定這類單證應是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
我國《合同法》第147條規(guī)定:“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從條文的含義來[[看,只規(guī)定了按約定未交付單證和資料的情況下貨物風險的轉移情況。對于交付單證和資料沒有約定,貨物的風險轉移又將如何呢?實際上,《合同法》將賣方交付單證和資料的情況分為按約定或沒有約定是沒有實質的意義。對于單證和資料對貨物風險轉移的影響力來說,應當是從單證和資料的性質來說。不影響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的單證和資料,無論是否按約定有否交付都不影響貨物的風險轉移。賣方自愿轉移實際占有的貨物,買方能夠實際占有、控制貨物,賣方交付貨物的行為已經(jīng)完成,貨物的風險隨交貨而轉移。這些不影響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的單證和資料,是否按約定有否交付,只是賣方在交付這些單證和資料上是否構成違約。對于那些構成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障礙的單證如提單,無論是否按約定未交付,都影響貨物的風險轉移。賣方即使是按照約定未交付這些單證,由于這些單證代表貨物的占有權,表明了賣方未自愿移轉實際的貨物,買方不能實際占有、控制貨物。這說明賣方未交付貨物。對于采用交付主義的立法和司法來說,賣方未交付貨物,貨物的風險自然不發(fā)生轉移,因此,這些單證是否交付,無論賣方是按約定還是未按約定,都影響到貨物風險的轉移。我國《合同法》的這一條規(guī)定很有加以完善的必要。
(四)關于海上路貨的條件問題。
海上路貨是一種特殊的貨物交易,貨物的風險轉移有其特殊性。
所謂海上路貨,是指這樣一種貨物買賣,當賣方先把貨物裝上開往某個目的地的船舶,然后再尋找適當?shù)馁I主訂立買賣合同,這種交易就是運輸途中進行的貨物買賣,在外貿(mào)業(yè)務中稱之為海上路貨。一般認為,海上路貨,簡單說就是出賣運輸途中的貨物。對這類貨物交易的風險轉移,我國《合同法》第144條也作了規(guī)定:“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shù)脑谕緲说奈,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一般認為,海上路貨的風險轉移自合同成立時發(fā)生。但這種風險轉移仍是有前提條件的。首先,賣方必須將海上路貨的貨物特定化,即在訂立合同時,必須明確是全部貨物或者是哪一部分貨物劃撥到合同項下。實際上從某種意義來說,特定化是將哪些貨物的風險轉移給買方,由買方來承擔風險責任。
其次,賣方對海上路貨的貨物品質擔保義務是有限度的。這考慮到海上路貨特殊的交易流轉。因為賣方買受的可能是正在海運中的貨物,后來又把仍在海運中的貨物轉賣給買方。因此,貨物的風險自貨物交給承運人時就轉移給潛在的買方。上述這樣的賣方,無法對貨物品質進行檢驗確認,而存在的品質問題又不是這樣的賣方所應承擔的。因此,從有利于海上路貨的正常流轉,促進交易和公平,賣方對海上路貨的貨物品質擔保義務是有限度的。這個限度就是一般情況下賣方不承擔品質擔保義務。即使貨物存在品質問題,貨物的風險自貨物交付時就發(fā)生轉移,貨物交付的標志是合同的訂立。但如果賣方在訂立合同時已知道或理應知道貨物存在品質問題而又不將這一事實告知買方,則貨物的風險不發(fā)生轉移!堵(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沒有明確這類貨物買賣的品質問題對貨物風險轉移的影響,但第68條仍規(guī)定了賣方所應承擔的責任:“盡管如此,如果賣方在訂立合同時已知道或理應知道貨物已經(jīng)遺失或損壞,而他又不將這一事實告知買方,則這種遺失或損壞應由賣方負責。”在買賣運輸途中貨物時,賣方的品質擔保的有限度,對買方來說也是公平的。買方是在明知在途貨物的風險存在的情況仍接受賣方的要約或給賣方以要約,表明買方自愿承擔在途貨物包括品質風險在內的風險。這種貨物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可能存在品質問題的貨物。即使標的物的確存在品質問題或遺失,也不違反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但是,如果賣方明知貨物存在品質問題或已經(jīng)遺失,仍不將這一事實告知買方而與買方訂立合同,這已是商業(yè)欺詐行為,違背合同最基本的誠實信用原則,合同無效,貨物的風險責任也由賣方來承擔。
第三,合同成立是這種交易的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但這并不意味著對于海上路貨的風險轉移采用訂立主義。合同未成立前,貨物的風險自然不發(fā)生轉移。合同訂立意味著賣方將在承運人實際占有、控制的在途貨物劃到合同項下,完成貨物的交付。這與貨物需要運輸,賣方將貨物交給承運人就完成貨物交付在本質上并沒有區(qū)別。合同訂立,特別是通過合同訂立將承運人實際占有控制的在途貨物劃到合同項下,由買方享有在途貨物的所有權,標志著賣方完成了交付貨物給買方的行為,貨物的風險隨著這一交貨過程發(fā)生轉移。這一交貨過程形式上以合同訂立為標志或者說以合同訂立為載體。因此,我們說,海上路貨的風險轉移在合同訂立時發(fā)生。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買賣在途貨物,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轉移,仍是采用交付主義而不是采用訂立主義。所以說,貨物的特定化仍是海上路貨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
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北京市建材買賣合同(衛(wèi)浴潔具類)
提示:請仔細確認您所選擇的建材,并認真閱讀本合同各項條款。請您向賣方索取有關建材安裝使用注意事項的書面資料,如有不明之處,務請當面問清。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應盡可能采用書面形式。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所購建材基本情況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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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材名稱 │ 產(chǎn)地 │ 品牌 │規(guī)格型│ 顏色 │ 材質 │ 數(shù)量 │ 單價 │ 總價 │ 是否由 │
│ │ │ │ 號 │ │ │ │ │ │ 賣方安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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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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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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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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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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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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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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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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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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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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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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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人民幣(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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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質量標準:《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國家標準》、 。
第三條 交貨:交貨方式:(賣方送貨/買方取貨);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
第四條 安裝:安裝方式:(賣方安裝/買方自裝);選擇賣方安裝的,安裝標準為《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北京市高級建筑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安裝費用由承擔,買方應為賣方提供必要的安裝條件。
第五條 驗收:對于衛(wèi)浴潔具的數(shù)量、規(guī)格、顏色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買方應在賣方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異議經(jīng)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選擇賣方安裝的,雙方應在安裝完畢后日內共同驗收安裝工程質量,經(jīng)驗收未達到約定安裝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返工。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種方式支付價款。
。ㄒ唬┖炗啽竞贤瑫r,買方支付(定金 / 預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交貨驗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衛(wèi)浴潔具經(jīng)專業(yè)檢測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對于其他質量問題,包修期限為 年,賣方負責免費修理;
2、賣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遲延交貨超過 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的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ǘ┵I方違約責任:
1、買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 %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的定金無權要求返還。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xié)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訴;協(xié)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買方(章): 賣方(章):
住所: 住所: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聲明:賣方撤離展銷會或市場的,由展銷會和市場主辦單位先行承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對先行賠付問題有對買方更為有利的承諾的,適用其承諾;主辦單位承擔責任之后,有權向賣方追償。
主辦單位(章):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買賣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
立存量房買賣合同人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出賣存量房的具體狀況如下:
(一) 存量房坐落在合肥市 【區(qū)】 【路】 號 幢 室(車庫等部位: ),權屬證號為: ,類型: ,用途:,結構:。
(二)建筑面積平方米(含【 】【 】面積平方米)。
。ㄈ╇S存量房同時轉讓的設備(非存量房附屬設備)及裝飾情況(詳見附件一)。
(四)甲方轉讓存量房的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租賃、相鄰等其他關系)(詳見附件四)。
甲方已如實陳述存量房權屬狀況、設備、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已對甲方上述轉讓的存量房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存量房。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轉讓價款為人民幣計 (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乙方交付存量房價款后,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年 月 日前騰空該存量房,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內對存量房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簽訂存量房屋交接書,并將存量房鑰匙交給乙方即為存量房交付。
第四條 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存量房驗收交接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項存量房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其價值 元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五條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簽訂之后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向房產(chǎn)管理部門申請存量房轉移登記手續(xù)。
第六條 上述存量房毀損、滅失風險責任自該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稅、費,由[甲方][乙方]交納國家稅、費元。
存量房轉讓價款,應與合肥市“基準房價”接近,否則,應由房產(chǎn)管理部門給予確認,以確認的價款作為征收稅費的依據(jù)。
在上述存量房產(chǎn)權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yè)管理、水、電、氣、電訊等其他費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約定。
第八條 乙方未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支付轉讓存量房價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逾期未超過 日的,乙方應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存量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二、逾期超過 日后,乙方未支付轉讓存量房價款給甲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轉讓存量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如果乙方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經(jīng)甲方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
第九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逾期未超過 日的,甲方應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轉讓存量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二、逾期超過 日后,甲方應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轉讓存量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經(jīng)乙方同意,合同繼續(xù)履行。
第十條 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xié)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一、
二、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同意委托房產(chǎn)管理部門存量房資金托管中心 分中心對存量房轉讓價款實行托管。
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委托經(jīng)紀機構辦理的其他事項、權限,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房地產(chǎn)經(jīng)紀合同》中進行約定。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fā)生爭議,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1、[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一份、房產(chǎn)管理部門一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買賣合同 篇5
我們在房屋買賣中難免出現(xiàn)問題,買賣合同中的違約條款一方違約,就應該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了解了這些知識才能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利。
一、房屋買賣合同違約金條款有什么?
1.出售人與購買者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中應約定違約責任,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該要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當依法賠償。
2.違約金的數(shù)額,雙方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沒有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確定違約金:因房地產(chǎn)轉讓人的過錯,未在定的時間內交付房地產(chǎn)的,轉讓人向受讓人支付的違約金為已經(jīng)收取的轉讓價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所得利息的兩倍。因房地產(chǎn)受讓人的過錯,未在約定的時間內支付轉讓價款的,受讓人向轉讓人支付的違約金為逾期支付的轉讓價款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所得利息的兩倍。
3.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按實際發(fā)生的情形分項計算損失數(shù)額。
二、違約金條款有什么意義?
1.如果約定了違約金條款,會給對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威懾,促使對方盡可能的依約履行合同。
2.如果你具有一定的實際控制能力,你就可以直接依違約金條款扣款、壓款,取得進一步的談判主動。
3.如果對方提出違約金過份的高于所造成的損失,則對方應對此承擔證明責任。
買房合同的違約條款意義都是很重大的,在簽訂合同之時,我們就要更加關注這些事項,維護好自己的權益。
買賣合同 篇6
甲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jīng)充分友好協(xié)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買賣標的
1.名稱:
2.品種:
3.數(shù)量:
4.計量單位和方法:
5.質量等級: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見附件),確定標準后封存樣品,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jù)。
第二條 包裝
1.包裝材料及規(guī)格:
2.不同品種等級應分別包裝;
3.包裝要牢固,適宜裝卸運輸;
4.每包品種等級標簽清楚;
5.包裝費用由 (甲/乙)方負擔。
6.包裝物由 (甲/乙)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條 價款
產(chǎn)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zhí)行:
1.在合同執(zhí)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zhí)行。
2.價格由當事人協(xié)商議定。
第四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 項規(guī)定辦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貨款。
(2)甲方自提,現(xiàn)款現(xiàn)貨,貨款兩清。
(3)預付貨款總額的 %,余款在貨到后以一次付清。
2.實際支付的運雜費,按照以下 項規(guī)定辦理。
(1)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2)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3.貨款的結算方式按照以下 項規(guī)定辦理。
(1)現(xiàn)金或現(xiàn)金支票結算。
(2)銀行電匯或銀行票匯結算。
(3)銀行轉帳結算。
4.開具發(fā)票類型:開具發(fā)票類型按照以下 項規(guī)定辦理。
(1)稅率為17%的增值稅發(fā)票。
(2)稅率為4%的普通商業(yè)發(fā)票。
(3)售貨收款憑證。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執(zhí)行:
(1)實行送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送往 (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fā)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xù),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fā)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提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fā)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沒有規(guī)定的,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
2.保險: (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guī)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3.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第六條 產(chǎn)品驗收
1.驗收時間:甲方應在收到產(chǎn)品之日起 日內組織有關人員會同乙方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標準:以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產(chǎn)品顏色有一定誤差,重量允許有 %誤差,允許含水分為 %。
3.異議: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fā)現(xiàn)產(chǎn)品質量不合規(guī)定,應妥為保管,并在 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guī)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chǎn)品符合合同規(guī)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 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風險負擔
1.產(chǎn)品毀損、滅失的風險,在產(chǎn)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產(chǎn)品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產(chǎn)品毀損、滅失的風險。
3.乙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shù)脑谕井a(chǎn)品,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甲方承擔。
4.乙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產(chǎn)品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產(chǎn)品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產(chǎn)品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絕接受產(chǎn)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絕接受產(chǎn)品或者解除合同的,產(chǎn)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農(nóng)副產(chǎn)品必須及時驗收,并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
2.甲方評定產(chǎn)品質量等級要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按質論價,不得壓級壓價和提級提價。
3.甲方有權拒收對乙方交付的不合規(guī)格的產(chǎn)品,但必須向乙方說明拒絕收受的理由。
4.甲方應當協(xié)助乙方做好生產(chǎn)采收技術指導工作。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產(chǎn)品交付任務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產(chǎn)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產(chǎn)品,必須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等級,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產(chǎn)品。
3.乙方的農(nóng)副產(chǎn)品生產(chǎn)如受氣候條件的影響,允許在減產(chǎn) %的幅度內不以違約論。
4.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交付任務后,有權自行向第三方出售產(chǎn)品。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 %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 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chǎn)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yǎng)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guī)定拒絕接受產(chǎn)品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賣家):
乙方(買家):
為了保證甲乙雙方利益,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狗狗銷售事宜達成以下協(xié)議:
狗狗基本信息: 狗狗品種:_______________狗狗性別:_______________
狗狗年齡:_______________血統(tǒng):_______________
級別:______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______
疫苗注射情況:___________驅蟲情況: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承諾保證以上“狗狗基本信息”的真實性,如有虛假,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 甲方有義務告知乙方所售狗狗的出生情況、健康情況(包括有無過往病史)、飲食習慣、生活習性等。
3.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所出售狗狗的飼養(yǎng)指導和售后咨詢。
4. 甲方承諾對所出售的狗狗提供以下疾病的售后保障:犬瘟___天,細小___天,傳染性肝炎___天,冠狀病毒感染___天以上疾病保障期從甲乙雙方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二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有義務按甲方提供的飼養(yǎng)指導科學養(yǎng)護所購狗狗,如果因飼養(yǎng)不當引起狗狗生病甚至死亡,由乙方承擔責任。
2. 乙方所購狗狗在保障期內出現(xiàn)甲方所承諾保障的疾病時,需要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和趕集網(wǎng),并保留正規(guī)寵物醫(yī)院(包括但不限于醫(yī)院有診療許可證,檢驗醫(yī)生具有寵物醫(yī)生職業(yè)資格證)出示的證明。同時,在和甲方就賠償事宜書面達成一致前,乙方有義務保留狗狗活體(尸體),不得擅自處理。
3. 乙方所購狗狗在保障期內出現(xiàn)甲方所承諾保障的疾病時,應首先和甲方聯(lián)系協(xié)商賠償事宜,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應積極配合趕集網(wǎng)客服人員提供申訴的證據(jù),由趕集網(wǎng)根據(jù)雙方提供的證據(jù)材料進行調解處理。
4. 任何一方無特殊原因,無故拖延或消極配合趕集網(wǎng)客服人員取證的,其責任由該方獨立承擔。
第三條、違約責任
1. 如甲方違約,需要按照乙方要求 無條件退還乙方購買狗狗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免費為乙方更換同品質狗狗一只,并簽訂新的售犬協(xié)議。
2. 甲方拒不承擔違約責任的,乙方有權與趕集網(wǎng)客服聯(lián)系,并提供相應的購買證明和全部證據(jù)。趕集網(wǎng)的處理結果雙方同意并承諾遵守。
3. 如乙方違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其他
1. 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雙方自行約定并簽署協(xié)議補充,補充部分與本協(xié)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協(xié)議簽署日期: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8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lián)系方式:
乙方(受轉讓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lián)系方式:
甲方自愿將北京用車指標及該車牌號轉讓給乙方,雙方經(jīng)過充分協(xié)商達成如下意見:
1、甲方將北京用車指標及車牌號終身使用,使用費 元人民幣,在車輛管理部門登記備案仍為甲方名字,實際使用為乙方。在甲方協(xié)助乙方將該車牌號合法懸掛在乙方指定車輛,乙方獲得相應的車輛行駛證3日內,乙方支付上述 可他人使用。
2、懸掛上述車牌的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甲方不對上述車輛所有權持任何疑義。
3、甲方不得對懸掛上述車牌的乙方車輛行駛出售、出租、抵押等違法行為,如發(fā)生上述情況由甲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如因上述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在為懸掛上述車牌的車輛辦理年檢、保險、理賠、更換車輛等需要甲方配合的事宜時,甲方無條件予以配合,不再收取任何費用。車輛管理部門對上述車牌進行統(tǒng)一更換時,乙方當然取得車牌號 的使用權,無需另行支付費用。
5、該協(xié)議雙方簽字后生效,如因本協(xié)議發(fā)生爭議,可在甲、乙任何一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甲方:
乙方:
買賣合同 篇9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20xx年5月,經(jīng)甲乙雙主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chǎn)品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產(chǎn)品名稱及數(shù)量:
改質煤瀝青:軟化點95-108℃,水份≤4%(如水份大于4%,超出部分按噸位扣除),甲苯不溶物28-34%,喹啉不溶物8-12%,散裝,500噸。
二、供貨時間:20xx年5月12日
三、產(chǎn)品單價:2400元/噸
四、交貨地點及計量:以乙方磅單為準
五、運輸方式:由甲方汽車配貨送至乙方
六、結算方式:一票到乙方倉庫,其中運費70元/T,甲方結算運費。
七、其它約定事項:如有疑義雙方協(xié)商解決。
八、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買賣合同 篇10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經(jīng)購銷雙方協(xié)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并作為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jīng)雙方協(xié)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xié)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jīng)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guī)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合同簽訂后,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fā)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xù)。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guī)格生產(chǎn)的商品,在安排生產(chǎn)后,雙方都需嚴格執(zhí)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chǎn)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
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zhí)行。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zhí)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zhí)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zhí)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zhí)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fā)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決定。
第五條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zhí)行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3∶4的比例分批發(fā)貨;季節(jié)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guī)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fā)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shù)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fā)貨。
第八條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fā)貨;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發(fā)貨。
第九條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fā)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jié)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 行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fā)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第十條商品從到達承運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fā)生的丟失、缺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xié)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時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向承運部門索取規(guī)定的記錄和證明并立即詳細檢查,及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jù)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答復;屬于多發(fā)、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動用,因此而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fā)現(xiàn)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半年內(貴重商品在7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詢。
發(fā)現(xiàn)商品霉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jīng)雙方共同研究,明確責任,損失由責任方負擔。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mào)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mào)查詢,查詢期為乙方收貨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guī)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shù)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chǎn)廠名、調撥單號等資料,并保留實物;甲方接到“查詢單”后,10日內作出答復,要在30天內處理完畢。
為減少部分查詢業(yè)務,凡一張調撥單所列一個品種損溢在2元以下、殘損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詢處理(零件除外)。對笨重商品的查詢(如縫紉機頭、部件等的殘品)乙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甲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第十二條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guī)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yè)企業(yè),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付賠償金以補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1.甲、乙兩方所簽訂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合同貨款總值___%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xié)商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手續(xù)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fā)貨,應負逾期交貨責任,并承擔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guī)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fā)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的規(guī)定,向甲方償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yǎng)費用和各種經(jīng)濟損失,應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主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fā)貨物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四條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fā)生糾紛時,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兩者選一)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兩方各執(zhí)2份,并送交當?shù)厝嗣胥y行及有關部門,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協(xié)議)雙方簽章,依法生效,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
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銷貨方(甲方)簽章:____購貨方(乙方)簽章: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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