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買賣合同范文匯編十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買賣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需貨方):
乙方(供貨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承建的“ ”工程供貨事宜達成一致,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供貨情況
供貨產品的名稱、品牌、規(guī)格及數量供貨產品(聯塑)牌PVC-U排水管、PPR給水管、電線管等。
二、供貨產品價格
以雙方確認的供貨產品價目表(單價附合同表)為依據,此價格為含稅價,運費由乙方負責。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供貨方式
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交(傳真或親自送達)書面訂單。訂單應寫明需要的產品名稱、規(guī)格、數量等內容,并且由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乙方在收到訂單并確認后應積極備貨(常規(guī)產品),在 5 天內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倉庫(工地),并承擔運輸費用和風險。若因不常用規(guī)格或乙方存貨不足在上述期限內交貨確有困難的,應提前通知甲方,交貨時間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產品質量、驗收標準及方法
1、乙方所供產品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
2、乙方送貨到指定交貨地點后,甲方應即指派專人驗收,驗收合格后在乙方送貨單上簽字生效,甲方若有異議的,在收貨后三十天內提出。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根據乙方每月供貨數量金額,雙方應在每月25日進行對賬認可,并于當月付清貨款的80%,余下15%的貨款在竣工后2月內付清,質保金為總貨款的5%,如在保修期內未出現質量問題,則將質保金返還乙方。貨款可以支票、電匯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方式結算,貨款支付到乙方(或帳戶)方為有效支付。
六、附隨義務
1、乙方應提供有關供貨產品的產品檢驗報告、技術手冊、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證等證件。
2、甲方應按照乙方提供的技術手冊規(guī)范安裝管道。
3、乙方根據甲方實際需要,甲方可向乙方借安裝所需的焊接專用設備工具,并收取焊接專用設備工具的維護費及押金,免費進行技術培訓和現場安裝指導。甲方退還焊接專用設備工具時,乙方應退還甲方的押金,如有損壞或丟失,甲方應照價賠償乙方的損失。
4、雙方應對本合同所涉及內容予以保密,不得私自泄露給他人,否則,應賠償守約方損失。
七、違約責任
1、乙方供貨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經乙方確認后予以退換,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保修期一年,質保金為總貨款的5%,如因產品質量導致的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并保留追究連帶責任的`權利。但因甲方保管、設計、安裝使用不當等自身原因造成供貨產品質量問題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2、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且乙方有權暫停供貨。
3、一方違約,情況嚴重,導致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對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八、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委托訂貨人及指定收貨人的書面委托書。指定的訂貨人或收貨人變更的,應即向乙方出具新的授權書,否則,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 工程完工后,如甲方所訂產品因計劃誤差需要退貨的,應保證所退產品外觀無明顯污跡、斑點和劃痕。壹萬元以內按原價退回計算,壹萬元以上按原價80%退回計算。
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糾紛,應積極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需要訴訟的,由簽訂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2
買賣合同是日常民商事活動中最常見的一類經濟合同,也是最容易引起糾紛的經濟合同。簽定書面合同以明確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對于減少糾紛、保障民商事活動的正常進行,具有重大的意義,然而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我們時常碰到因各種各樣的原因而導致的合同糾紛。南京專業(yè)合同律師根據多年的辦案經驗總結了買賣合同糾紛發(fā)生的常見的幾種原因。
1、商品質量條款未約定或約定不明
合同中對于交易的對象——合同的標的物的質量一般應該有個明確的約定,包括標的物的質量標準、質量異議期限以及法定的鑒定檢驗機構。如果沒有明確的約定,就會各執(zhí)一詞,糾紛就此產生。
2、商品交接及貨款支付未約定或約定不明
合同中應約定是送貨還是提貨,目的地在哪里,運費如何承擔。因為這樣直接涉及合同履行地的認定,對案件的管轄會產生重大影響。此外,貨款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也須明確。
3、違反誠信原則
合同法的基本原則之一就是誠實信用原則,任何完美的合同如果遭遇一方不講誠信,就會產生糾紛。因此,這就要求當事人在商業(yè)活動中要考察對方的商業(yè)信譽。
4、 未考察主體資格或主體的償債能力
A與B之間都是大公司,A公司下屬有很多子公司C、D、E、F、G等二十幾家。B為供方,A及其子公司為需方,為降低采購成本,子公司需要貨物時均通過A公司集體統(tǒng)一向B
公司采購,但每次具體簽定合同時均由子公司與B簽定合同,最終因貨款未結清而產生糾紛。那么,B公司很顯然不能向A公司直接主張權利,而只能向眾多子公司主張權利。若向A公司主張權利,A公司抗辯其為各買賣合同中系代理人身份,案件會遭法院駁回。本案如能在每份合同中將A公司作為連帶責任保證人,則一切問題迎刃而解,同時還可大大降低B公司的訴訟成本。
又如,張三是A、B兩個公司的股東,兩公司的日常經營均由張三負責,張三及業(yè)務員經常以A公司的名義向C公司進貨(提貨),提貨單上的提貨單位欄均寫上A公司、提貨人張三或某業(yè)務員。后來A公司經營不善逐漸歇業(yè),但進貨仍在繼續(xù)。A公司進貨后以B公司的名義銷售給第三方,自然B公司與第三方結算貨款。因此C公司在沒有其他證據的情況下根據提貨單只能起訴A公司催討貨款,結果可想而知。
5、違約責任問題
有的'合同中對于違約條款只約定因一方違約由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而無具體違約事項和違約金數額,結果相當于未有約定。
違約責任的約定雖然不能窮盡所有事項,但應該將常見的容易發(fā)生的情形進行約定,如交貨時間、質量、數量,貨款的支付期限,等等,并應該約定違約金的具體數額。這樣在糾紛發(fā)生后既可以更好地認定是否存在違約,也可以避免對損失難以舉證的困難。
6、管轄約定
有的合同約定發(fā)生糾紛由有管轄權的法院管轄或約定由原告方所在地法院管轄,這樣的約定等于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根據民訴法的規(guī)定合同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一般明確,但合同履行地在現實中頗多爭執(zhí)。92年的民訴法意見19條對
合同履行地進行了解釋,但被96年的法發(fā)28號司法解釋予以否定,98年的法釋3號又對前面的司法解釋進行了解釋。最終的意見是以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來確定管轄的法院為主要原則,這是遵從了民訴法關于協議管轄的規(guī)定。但是,又有例外,對于雖有履行地的約定但未實際履行合同,且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以及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的管轄。
因此,約定合同履行地對于確定管轄的法院尤為重要,同時約定履行地而不直接選擇管轄的法院,對于當事人來說也更能接受。
7、簽名蓋章
自然人簽名要確保與其身份證件相符,最好注明身份證號碼;法人蓋章要確保是法人章或合同專用章,名稱與合同主體相符,不能是只能部門的印章。
買賣合同 篇3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 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幣)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第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xù)。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fā)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fā)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guī)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guī)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__________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職業(yè): 工作單位:
聯系電話:
乙方:
鑒于:
1、甲方單位現準備通過集資建設樓房,甲方根據其單位的規(guī)定,具有參于建房的資格。
2、甲方愿意將其單位本次建房的資格轉讓于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向甲方單位繳納集資建房款。
4、甲方同意并以自身的名義向其單位繳納集資款項。
5、甲方確認以其名義取得的本次集資建房房屋產權屬于乙方所有。
6 、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房屋產權過戶于乙方名下期間,甲方只是該集資房的名義產權人,乙方為此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達上述目的,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集資房屋的基本情況及產權實際人約定
1、甲方依據其單位的規(guī)定,可通過集資建房取得位于第_________層, 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的產權。
2、自協議簽訂之日始,乙方即為上述第1款約定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第二條:集資款項繳納
1、甲方根據其單位集資建房的要求按其單位要求及時繳納于該單位;在繳納每筆集資款項后,應保存好單位開具的收款憑證原件。
第三條、集資建房手續(xù)辦理
甲方應按本單位的要求,及時辦理其單位集資建房過程中所需各種手續(xù)的辦理工作,及時提交各種資料,以確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響乙方取得該房屋的產權。
第四條、集資房屋交付、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若協議約定的房屋建成后,若甲方單位將房屋交付于甲方,則甲方應在其單位交房日起全部付款予乙方。
二)注意事項
1、乙方只與本校教職工簽訂房屋合同。
2、乙方應督促建筑商做好頂層房屋的防水、防熱設施。
3、乙方應統(tǒng)一規(guī)劃水電入戶到家。
4、乙方應做好房屋的排水等附屬設施。
5、甲方應按學校規(guī)定遵守履行自己應盡的責任。
第五條除集資款外的費用承擔
本協議履行中,甲方只向乙方交住房集資款外,學校的附屬設施建設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聲明及保證
鑒于本協議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礙,對乙方權益影響重大,甲方承諾其簽署本協議時,對此協議的簽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員的同意, 甲方及其家庭成員保證:放棄所有不利于協議履行的主張和權利。
第七條 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 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證人:(簽字):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集資房買賣合同書范文二
出賣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受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單位房坐落于____太原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區(qū)__________號房屋____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圖一張)。其房屋包括陽臺、走道、樓梯、衛(wèi)生間、灶間及其他設備。
三、乙方支付甲方協議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協議,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協議,定金不退。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 __________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第__________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五、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xù)。本合同發(fā)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
買賣合同 篇5
賣出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當事人及車倆情況
(一)甲方基本情況:
1.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聯系電話:
(二)乙方基本情況:
1.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
聯系電話 :
(三)賣出車輛基本情況:
顏 色 紅
購買日期
車架號碼 。
第二條:價格: 經雙方協商該車的轉讓價為人民幣 ¥ 元(大寫: 元。)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保證賣出挖掘機應提供車輛真實情況和信息。在乙方購買之日起,挖掘機以前所有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挖掘機以后所有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二)甲方應提供該車的各類證明、證件并確保真實有效。乙方將一次性付清余款,該機產權屬乙方所有。
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6
采購方 (甲方):
供貨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惠、長期合作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協議。就苗木采購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zhí)行:
一、甲方向乙方采購苗木,具體的苗木品種、規(guī)格、數量等見本合同附件表所列內容。
二、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應當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詳細內容組織苗木,不得無故拖延。乙方向甲方保證所提供苗木全部是綠枝接,純度95%以上,長勢健壯,根系完整,無檢疫性病蟲害。乙方向甲方無償提供技術,保證品種,保成活,人為造成苗死亡,乙方不負責。如果有不長苗或死苗,乙方將無償為甲方提供相應苗木進行補植,保證甲方所栽植的果樹成活率達到95%以上。
三、本合同所采購的苗木應當在 年月日之前由乙方運送到 ,運費由(甲/乙方) 負責。
四、在乙方將苗木運送到約定地點后,經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要求驗收合格,視為乙方履行了交付義務。
五、苗木的.檢查、驗收方式、方法及質量要求具體為: (具體寫明質量要求)
苗木在規(guī)定時間內運到甲方指定地點后,必須由甲方指定的驗收人員及乙方指定交貨人員填寫苗木驗收單,以驗收合格量作為與乙方結算依據。
六、付款方式為:
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日向乙方交付苗木訂購款 元,苗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并且栽植完成后,甲方付給乙方 元,剩余等到樹苗成活率達到95%以上再付給乙方。
七、如果乙方超過本合同的約定的日期交貨,甲方有權拒收,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本合同金額的幾%。
八、因乙方遲延交付或者交付的數量與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購買苗木,因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供應不及時或供應苗木不合要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終止合同
九、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數量、規(guī)格、價格、到貨時間等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如確需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合意后才能變更。
十、乙方在交貨時必須提供: 及相關部門出具的檢驗、檢疫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貨物,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合同總價款的幾%。
十一、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對相關苗木的樹形、土坨等的要求進行保護,如果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甲方有權拒收。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而且,乙方還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
金為本合同總價款的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款項,甲方不承擔苗木到達指定地點前的任何風險。如果甲方違約,甲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若一方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賠償經濟損失。
十四、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協議履行,如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當事人分別持有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7
近日,房管局修訂了《廣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版示范文本)部分條款,并草擬了《廣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一手房現售版示范文本)的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對此,有港資發(fā)展商向國土局發(fā)去建議書,提出新版合同部分條例有待商榷,但目前還沒有得到房管局進一步的答復。
交樓條件兩種選擇變“沒有選擇”?
與現行的合同相比,修訂版變動內容最大的是商品房的交樓條件和應提供的文件,目的是為了提高交樓的門檻,保護購房者的權益。但有港資開發(fā)商提出,修訂版中的`交樓條件有兩種選擇,但交樓應提供文件的清單卻包括了兩種選擇的全部文件,實際上是沒有選擇。而要取得清單中的全部文件,短則半年,長則一年,其中涉及政府相關職能機構十個以上。開發(fā)商在竣工后要花相當長的時間來辦理手續(xù),只能延長交樓日期來避免違約。
一位接受采訪的消費者張先生則認為,修訂版中的交樓條件和文件證明太多,作為普通購房者不容易看懂。例如“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型實驗材料”,就連題目都不明白。把這么專業(yè)的文件讓購房者去判斷,有點難為人。
同時,在新版合同中,嚴格了房地產權證辦理的約定。合同示范文本規(guī)定了初始登記的辦理時間及相應的違約責任,并提供購房者自行辦理房地產權證的選擇項。對該條,消費者拍手稱好。
增加規(guī)劃文件和售樓計劃合理否?
同時,該港資開發(fā)商對合同附件增加了規(guī)劃文件和售樓計劃表示擔憂。例如,《經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的居住區(qū)配套綠化修建性詳細規(guī)劃圖》將作為合同內容之一,由于綠化部門審核修建時,會在此文件中詳細說明植物品種、綠地、開花與否等文字,寫得太過具體可能容易引起糾紛,發(fā)展商擔憂小業(yè)主會針對此因素而申請退房或要求發(fā)展商對此作出賠償。
另外,有銷售人員表示,將售樓計劃作為合同附件,實際上是要將整個樓盤銷售策略計劃向社會公布。其表示,《售樓計劃書》作為開發(fā)商的一種營銷策略,商業(yè)機密之一,若涉及開發(fā)項目銷售周期較長,遇政府部門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而作出的政策調整等因素,發(fā)展商通常會因地制宜地根據市場的變動而對銷售策略、銷售計劃作出調整。
但消費者卻認為這是好事,比如綠化,不少小區(qū)一開始的綠化很漂亮,大樹很多,但入住后,卻發(fā)現大樹一棵棵減少,因為發(fā)展商將大樹都移到新開發(fā)的小區(qū)了。而公布銷售計劃,消費者對整個樓盤的銷售和建設將更加心里有數。
買賣合同 篇8
原告(反訴被告)杭州金瑞工貿有限公司,。裕
法定代表人:劉培煉,公司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特別授權代理)張杰,浙江泰易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反訴原告)耶魯(杭州)機械有限公司,住(略)
法定代表人:石維綱,公司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特別授權代理)劉恩,浙江浙杭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特別授權代理)鄒永闖,浙江浙杭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杭州金瑞工貿有限公司為與被告耶魯(杭州)機械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于20xx年3月29日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傅建昌適用簡易程序進行了審理。同年4月11日,被告對原告提供的貨物申請質量鑒定,在鑒定期間被告撤回鑒定申請。后因被告于同年7月21提出反訴,本院受理被告反訴后,本案轉普通程序,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于同年8月30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張杰、被告委托代理人鄒永闖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杭州金瑞工貿有限公司訴稱:原、被告于20xx年9月6日簽訂購銷合同一份,約定由原告提供給被告各種規(guī)格的鋼材。合同簽訂后,原告依約向被告提供價值274795.25元的鋼材,但被告只支付了部分貨款,經原告多次催討,被告至今尚有貨款46177.05元未付。故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立即支付貨款46177.05元、違約金5649.92元,并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被告耶魯(杭州)機械有限公司辯稱:原、被告訂立合同的實際時間應是20xx年9月1日,同時被告已經付清了全部貨款,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F根據20xx年9月6日簽訂的購銷合同,原告應于同月7日前供貨,逾期供貨一日應按總貨款的1%向被告支付違約金。合同簽訂后,原告分別于同年9月6日和9月10日向被告提供了價值274795.25元的貨物,遲于合同約定的供貨期限3天,已構成違約。故向法院提出反訴,要求反訴被告支付違約金8243元,并承擔本案反訴費。
反訴被告杭州金瑞工貿有限公司辯稱:原、被告雙方訂立合同的時間應是20xx年9月6日,反訴被告實際是在同月6日就交貨了,由于反訴原告提出規(guī)格不合適,要其他類型的鋼材,故反訴被告于同月10日提供了反訴原告所需的鋼材。按合同規(guī)定是反訴原告帶款提貨,是反訴原告違約在先,同時違約金每天按總貨款的1%計算應屬過高。
庭審中,原、被告雙方爭議的焦點主要為:
一、雙方簽訂合同的時間。原告認為簽訂合同的時間為20xx年9月6日,被告認為簽訂合同的時間為20xx年9月1日。根據原、被告所提供的合同,雙方簽訂的時間為20xx年9月6日,同時被告在反訴狀上也明確認為是9月6日,被告也沒有向法院提供證據可以證明是9月1日。故本院確認原、被告所簽訂合同的時間為20xx年9月6日。
二、對原告于20xx年9月6日、9月10日所供給被告價值274795.25元的鋼材,被告已付貨款多少元?原告認為,被告于同年9月26日付貨款100000元,同年11月賣給原告價值6724元的貨物,同年12月19日賣給原告價值34950元的貨物,20xx年2月7日付貨款86944.20元,共計被告已付給原告貨款228618.20元。被告認為已付上述款項是事實,但被告已于20xx年9月5日支付了原告210994.82元,并提供了同日銀行存根1份,故被告已付清了全部貨款。原告認為被告于20xx年9月5日所付的`貨款是支付以前其他貨物的款項,且與本次貨物的規(guī)格也不一樣,與本案沒有關聯性。本院認為,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合同時間為9月6日,且合同約定了帶款提貨,故原告的異議成立。對原告于20xx年9月6日、9月10日所供給被告價值274795.25元的鋼材,本院確認被告已付貨款228618.20元。
三、反訴被告于20xx年9月10日供給反訴原告的鋼材根據合同規(guī)定是否違約?反訴原告認為,反訴被告應于9月7日前供貨,而其于9月10日供貨,逾期3天構成違約。反訴被告提供了價值274795.25元的鋼材,故反訴被告應依約支付8243元的違約金。為此向法院提供了雙方所簽訂購銷合同1份及9月10日的送貨單1份。反訴被告認為,在9月6日送貨后,根據反訴原告的需要送了其他規(guī)格的貨物,反訴被告沒有違約。本院認為,根據反訴原告提供的送貨單看,反訴被告于9月10日所供的貨物與雙方所簽訂合同所需鋼材的規(guī)格不一樣,且反訴原告收貨后在合理期限內也沒有異議,應視為對原合同的變更。故反訴被告于9月10日的供貨行為并未構成違約。
通過對上述爭議焦點的認定及原、被告雙方在庭審中的陳述,本案事實確認如下:
20xx年9月6日,原、被告雙方簽訂購銷合同一份,合同約定由原告在同年9月7日供給被告約定規(guī)格的鋼材一批,同時約定帶款提貨等條款。合同簽訂后,原告分別于同年9月6日、9月10日按被告所需供給了價值為274795.25元不同規(guī)格的鋼材,被告在收貨后已支付原告貨款228618.20元,余款46177.05元經原告多次催討,被告至今未付。在庭審中,被告對原告違約金5649.92元的計算沒有異議。
本院認為:原、被告間的買賣合同成立并有效。被告在收取原告的鋼材后,尚有46177.05元貨款未付,現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該款,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未按約支付原告貨款,已構成違約,對被告逾期支付的貨款原告要求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違約金符合法律規(guī)定,且被告對原告違約金的計算也沒有異議,故本院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違約金5649.92元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被告辯稱已付清全部貨款,依據不足,本院不予采信。反訴原告訴稱反訴被告構成違約,要求反訴被告支付違約金8234元,無事實依據,本院不予支持。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一百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耶魯(杭州)機械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杭州金瑞工貿有限公司貨款46177.05元、違約金5649.92元,共計54826.97元,此款限被告在本判決生效后10日內付清。
二、駁回反訴原告耶魯(杭州)機械有限公司要求反訴被告杭州金瑞工貿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8243元的訴訟請求。
本案本訴受理費20xx元,反訴受理費340元,合計2405元,由被告(反訴原告)耶魯(杭州)機械有限公司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并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2405元(開戶銀行:工商銀行湖濱分理處;帳號:1202024409008802968;戶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上訴期滿的次日起七日內仍未交納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審 判 長 施 飛
審 判 員 傅 建 昌
代理審判員 王 輝
買賣合同 篇9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 顏色:
產地: 型號:
發(fā)動機號碼: (拓印粘貼)
底盤 號碼: (拓印粘貼)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車款人民幣 萬元。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筆車款和其余部分車款。
第三條: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 萬元,三日內再支付第一筆車款現金 萬元;其余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戶手續(xù)前全部付清。
第四條: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瑕疵保證期為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并且保證他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第五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七條: 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xù)完整。
第八條:甲方若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乙方若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 乙方(授權簽字人):
住址: 住址: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10
出賣方: (以下稱甲方)
買受方: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舊設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標的`物
第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出賣方負責拆卸裝車,裝車費用由出賣方負責;買受方負責車輛運輸,運費由買受方負責。
第三條 設備交付設備拆卸后,若在接受后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出賣方概不對上述設備承擔任何質量瑕疵等責任。
第四條 設備付款簽訂協議后,買受方預先交付定金2萬元,余款裝車完畢后一次性付清,裝車付款后后續(xù)一切質量及其他問題均與出賣方無關。
第五條 合同爭議本合同生效后,若買受方要求解除合同, 必須承擔合同總價的20%的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在本合同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處理爭議。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方: 買受方:
代表: 代表: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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