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項目合同錦集6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guī)定的方式。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項目合同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項目合同 篇1
[摘要]文章從委托代理理論和交易成本經濟學理論的角度提出了項目的所有者與項目的經營者在溝通方面存在的信息失衡,分析了其失衡的原因以及該方面對合同選擇的影響。結果表明,在選擇合同類型時,溝通與合作是非常重要的,同時,項目的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溝通也是解決項目問題的一個重要因素之一,應被有效地運用于項目的風險管理以及企業(yè)的發(fā)展中。
[關鍵詞]項目所有者 項目經營者 交流 合同類型
企業(yè)項目的成功,通常在于項目的經營者制定與企業(yè)相符合的戰(zhàn)略并且負擔起對項目投資者應有的職責;而項目的所有者提供財政等支持,監(jiān)管系統(tǒng)和合理的預測,計劃和目標。通常而言,項目所有者授予項目經營者職責也是基于對目標的一致性的基礎上。這種授權就確立了項目的所有者要依靠經營者達到目標,而項目的經營者要依靠所有者支持的相互關系。在項目執(zhí)行期間,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考慮,項目的所有者并不完全了解項目經營者作決定的原因。這種信息不對稱會造成潛在的不信任。因此,如何做好項目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委托關系的溝通是十分重要的,同時,他們之間的交流對合同類型選擇的影響也是值得進一步研究的。本文基于委托代理理論和交易成本經濟學的框架,來闡述項目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交流對合同類型選擇的影響。
一、委托代理理論和交易成本經濟學的理論基礎
。ㄒ唬┪写砝碚摰睦碚摶A
委托代理理論是建立在非對稱信息博弈論的基礎上的,是過去30年中代理理論發(fā)展中最重要的部分。該理論認為企業(yè)的經營權和所有權應當分離。信息不對稱是在委托代理關系中一種普遍的現象,莫里提出了信息不對稱下的委托代理理論,為促使代理人依照委托人的意愿行事,設計有效的激勵機制是必須的。
。ǘ┙灰壮杀窘洕鷮W的理論基礎
交易成本理論是用比較制度分析方法研究經濟組織制度的理論,是經濟學家羅納德·哈里·科斯(R·H·Coase) 在其《論企業(yè)的性質》中提出來的。它的基本思路是:圍繞交易費用節(jié)約這一中心,把交易作為分析單位,找出區(qū)分不同交易的特征因素,然后分析什么樣的交易應該用什么樣的體制組織來協(xié)調,而交易成本指在搜尋所需信息,談判、簽訂和履行合同等過程中所耗用的資源。
二、項目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交流對合同類型選擇的影響
。ㄒ唬┪写砝碚撝许椖克姓吆晚椖拷洜I者之間的關系
許多文獻表明,合作以及相關合作的合同文本在項目的各個方面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然而,許多項目的所有者會單方面主動創(chuàng)造一種剛性的文化或者嚴密的企業(yè)結構以控制他們的項目。究其原因,依照委托代理理論可以解釋為:他們擔心項目的經營者會尋求有利于經營者自身而不是項目所有者的最大化利益,
而其中一種有效的方式就是建立一個剛性的文化和信息交流結構。作為合同的代理方,經營者需要所有者下放的決策權來對項目進行經營管理,如果雙方的目的都是最大限度地實現自己利益的最大化,那么就有足夠的理由相信項目所有者不會總是依照理論上的最大利益,而是多數情況下會依照自己的最大利益采取行動,而這樣做出來的決策是有問題的。首先,項目所有者和經營者的最大化利益通常是有分歧的。其次,項目所有者不可能完全并且無代價地監(jiān)控經營者的行為。最后,經營者也不可能完全接受項目所有者的意見。
總之,項目所有者和經營者的矛盾有如下兩個方面。第一,逆向選擇問題。在項目實施的過程中,項目經營者比所有者更加了解項目的需求以及項目的實質問題,所以,項目的所有者并不能完全確定經營者做出決定的原因,以及他們是否代表自己做出了正確的選擇。第二,道德風險問題。項目的經營者有自己的利益,他們會做出適合自己的決策,只有他們和項目所有者的利益是一致的時候,才有可能作出最好的決策。
而合同的簽訂就是解決該問題的方式之一,雙方通過契約進行交流的同時對雙方的`利益進行調整,通過這種方式使雙方的利益達到一個平衡點,從而可以使項目的利益最大化。然而,合同的選擇,不僅僅受利潤目標的影響,還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約。首先就是項目總成本最小化。而最小化可由交易成本經濟學的理論來解釋。
。ǘ┙灰壮杀窘洕鷮W和合同類型的選擇
在某種意義上,項目可以解釋為一種制造或者購買決策的交易。因為它們可以在有等級結構的市場中被很好地實現。至于是何種交易,就是基于組合的結果。其結果為第一,資產的專用性程度是主要的影響因素。這是因為在某種程度上交易的對象是特定的人或事務,而這點是不可以在未來的業(yè)務中輕易改變的。第二,合同的不完全性導致項目產生不同程度的不確定因素。其原因有缺乏有效的溝通、虛假信息的誤導、以及如何防止競爭對手找到有效的決策,同時,人們本身存在的不確定性以及自身職業(yè)的一般性風險的存在也加劇了這種不確定性。第三,交易的頻率。交易成本經濟的最初是重復的,日常事務的管理是由管理部門的功能以及組織的層次結構決定的,在這些重復的、日常事務的交易中并沒有專門的管理方式,而隨著交易的深入,以及對象的特殊化,具體的特殊的管理結構是需要的,因此需要合同來進行控制。
交易成本經濟學提出,企業(yè)可以適應它們的治理結構來實現預期的最低交易成本。高層次資源的專用性、不確定性和合同的不完整性導致低水平的決策。以上結果直接影響了作為買方的項目所有者和作為供應商的項目經營者對于合同簽訂時類型的選擇。
。ㄈ╉椖康乃姓咝枰椖康慕洜I者交流
由于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對于項目的細節(jié)以及進程問題,項目的所有者比項目的經營者了解得少。然而,項目的所有者也不能完全確定他們擁有同樣的目標,因此,他們對項目的不確定性需要通過和項目經營者的溝通來減少。一般來講,項目的所有者希望了解的信息有:項目經營者的需求;經營管理項目的過程是否選擇了最佳途徑;該項目是否符合質量進度的要求;是否有合適的機制
來保證項目的實現;項目經理是否表現出專業(yè)的行為和值得信賴的方式。項目所有者尋找到的信息的深度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其選擇合同的類型。
項目的經營者也需要從項目的所有者那里了解到項目生命周期的變化。在早期階段,經營者需要了解所有者的實際需求和項目內容。這兩項內容需要融合在一起以制定一個大的藍圖,這也是經營者做決定的基礎。關于目標,在規(guī)劃階段需要優(yōu)先考慮并建立契約。在實施階段,需要同項目的所有者不斷進行溝通,以得到數據變化的信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計劃,如果項目經營者不能按約定完成計劃,則要在早期提供警示。項目結束后,項目的所有者需要提供項目完成情況,目標達成情況等信息,使項目經營者為未來的項目提供借鑒。
如果缺乏必要的理解和溝通,由于對于項目理解方面的不同,合同的類型與內容就會阻礙項目的發(fā)展和經營的目標。然而,溝通與合作則是項目高標準完成的關鍵因素。Muller在他對項目的所有者和經營者的研究中指出:項目的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交流的兩種方式。[4]第一種是項目的經營者和所有者之間通過交流進行合作。這樣的方式決定了清晰的項目目標以及兩者之間的關系的規(guī)范。他們經常主動分享信息以采取一致行動。第二種是項目的所有者把項目的經營者置于企業(yè)等級結構的其中一個等級。企業(yè)給某個項目設定了清晰的等級制度,使項目的經營者有著明確的、已設定的管理方法對項目進行管理。研究結果表明這兩種方式中合作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條件。
。ㄋ模╉椖康乃姓吆徒洜I者交流的模式
在高效率的溝通與合作中,雙方在決策或者其他方面是達到了一個均衡點的,而導致項目的失敗往往表現出某一方的決策由于自己的利益或某些客觀原因高出均衡點。這可以由如下三種情況說明。第一,一個項目的失敗會導致今后的項目有更高的匯報率。如果項目陷入困境,項目的所有者就會減少對項目經營者能力或其他方面的信任。也許,項目所有者會更換項目經營者,但此時所有者會推行更高的結構和要求更頻繁的匯報。第二,遠程工作致使的交流不精確也會導致合作的失敗。這種情況多發(fā)生于項目所有者對項目交流失去興趣時。而所有者對項目失去興趣可能是由于失去清晰目標,缺失關系規(guī)范等因素導致的。第三,非正式的報告可能會引起目標的模糊不清。這種情況多發(fā)生于經常通過電話或者面對面而非合同性的溝通。
從有效溝通的角度來看,項目的所有者和項目的經營者之間的感知是有一些區(qū)別的。有調查顯示,在低表現項目中,項目的所有者比項目的經營者有更高的期望,這表明項目的所有者缺乏充足的信息。在高表現項目中則相反,這表明項目的所有者對項目經營者的某些不確定或不信任因素。書面報告會降低交流的有效性,然而個人的有規(guī)律的溝通會提高溝通的有效性。
(五)溝通與合同
英國《不列顛百科全書》給合同所下的定義是:合同是可以依法執(zhí)行的諾言。這個諾言可以是作為,也可以是不作為。合同是一種承諾,是由法律強制當事人執(zhí)行的一系列承諾。它是平衡風險的一種工具,是影響當事人的行為動機,以確保項目順利進行的一種風險規(guī)避方式。[5]合同有可能把風險轉移到經營者或供應商這一方,也有可能轉嫁風險到項目所有者或者其組成的組織一方。其中,一定要經過雙方當事人的同意。然而,選擇合同的類型和選擇項目的風險是相通的,這也影響到了項目的所有者和項目的經營者之間的溝通。因為,合同是不完全的,有遠見的企業(yè)會靈活地執(zhí)行每一項合同的要求。企業(yè)治理的兩個關鍵因素就是項目的所有者和項目的經營者也就是合同的雙方滿足不可預見的變化。他們需要彼此進行溝通,以確定這種差異,同意并適應合同的要求。
三、項目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交流對合同類型選擇的建議
基于交易成本經濟學的角度,合同價格分為確定的固定價格合同和可調整的固定價格合同。如果項目所有者和經營者交流良好并形成的是合作關系,則考慮采用固定價格合同。這種合同形式,能最大地激發(fā)經營者履行合同并降低成本,其支付合同的費用穩(wěn)定。它的缺陷是:由于項目的所有者對于解決項目交付問題起的作用并不顯著,項目的所有者承擔最大風險,如果沒有充分的價格競爭,項目的所有者為減少風險,有可能把某些額外費用加到合同成本中去,其條款缺少變更的靈活性。在這種交流不充分的情況下,則可以采取可調整的固定價格合同中的按量付款合同來控制風險,同時,促進合同的精細管理,確保雙方保持溝通并使雙方積極參與決策。
項目合同 篇2
工程項目名稱:石家莊廣播電視采編播綜合業(yè)務大樓
委托方:石家莊廣播電視局(總臺)
服務方:石家莊匯通工程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合同
建設單位:石家莊廣播電視局(總臺)
項目管理單位:石家莊匯通工程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及地方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條例,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甲方委托乙方對第二條中所明確的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項目管理服務,并就具體事項達成如下一致協(xié)議。
第一條 詞語定義
1.1業(yè)主: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具有項目發(fā)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2項目管理單位:在協(xié)議中約定的,具有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相應資質的和獨立法人資格的,接受業(yè)主單位委托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項目經理: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具有相應資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設計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5監(jiān)理單位:指發(fā)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jiān)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jiān)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代理單位:指受發(fā)包人的合法委托,以發(fā)包人的名義代理實施項目或項目部分內容發(fā)包工作,并具有相應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承包單位: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被項目發(fā)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項目施工承
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或取得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8造價咨詢單位:指業(yè)主委托的負責本工程造價咨詢并取得相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9工程:指業(yè)主和管理單位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0項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單位為進行建設項目籌建、建設、聯合試運轉、驗收總結等工作發(fā)生的管理費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項起至工程設計完成止的階段。
1.12施工準備期:自施工圖設計開始起至簽發(fā)開工令為止的階段。
1.13施工實施期:自工程開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項目全部任務為止的階段。
1.14竣工驗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項目全部任務,提出交工至發(fā)包人組織驗收通過為止的階段。
1.15造價咨詢:指具有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受發(fā)包方的委托對工程項目進行造價控制的活動。
1.16施工監(jiān)理:指工程施工階段監(jiān)理單位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控制的監(jiān)理活動。
1.17管理期限: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服務期限。
1.18開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圖紙:指發(fā)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fā)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
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文字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21合同關系:指發(fā)包方和承包方通過合同(協(xié)議)來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平等關系。
1.22管理關系:指管理單位按業(yè)主授予的權力對被管理單位實施的管理。
1.23施工場地:指由發(fā)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fā)包人在圖紙中具體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4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5工程項目總投資:指完成工程項目所發(fā)生的價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費、設計費、勘察費、配套增容費、建安工程投資(包括設備)、二次精裝修費、工程預備費等。
1.26項目建設周期:指從項目的立項至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時間。
1.27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項目全部任務,經驗收合格,由發(fā)包人組織驗收的活動。
1.28竣工結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交工之后,向發(fā)包方進行的最終工程價款結算的活動。
1.29竣工決算:指建設項目竣工后,由建設單位編制竣工決算報表和竣工財務情況說明書的活動。
1.30竣工備案:建設單位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有關法規(guī)向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備案的活動。
1.31聯動試車:指新建企業(yè)或新增加生產工藝過程的擴建企業(yè)在竣工驗收
前,按照設計規(guī)定的工程質量標準,進行整個車間的有負荷或無負荷聯合試運行。
1.32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33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35小時或天:本合同規(guī)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guī)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jié)假日的,以節(jié)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36審計:由國家規(guī)定的審計所或部門免費對工程各項費用的合法性進行審核的活動。
1.37項目管理月報:由項目管理單位按月向業(yè)主報告工程項目實施情況的報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發(fā)包方指定單位分包部分工程內容。
1.40竣工資料:指在協(xié)議中約定或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承包方應當提供的有關工程的資料(包括書面、電子、影像資料)。
1.41重大變更:指業(yè)主或由于客觀原因改變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設地點、增減建設規(guī)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設或提前或推遲3個月以上實施的行為。
1.42業(yè)主代表:業(yè)主派出的授予處理工程項目建設相關事務的全權代表。
項目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建 設 管 理 合 同
項目業(yè)主:項目建設管理單位:
20xx年8月
第一部分 《合同協(xié)議書》
項目業(yè)主:(以下簡稱甲方)
項目建設管理單位(代理業(yè)主):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業(yè)主對本項目的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的建設管理服務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建設項目概況:
1.1建設項目名稱:
1.2建設項目地點:
1.3建設項目內容:本建設項目范圍內全過程的項目建設管理服務
1.4建設規(guī)模及投資: 萬元(估算投資,最終以工程竣工后結算審計結果為準)
1.5項目立項批準文號:
1.6資金來源:政府投資
2、合同服務范圍、方式和要求
2.1服務范圍:就業(yè)主建設之項目,在業(yè)主授權范圍內,根據業(yè)主確定的時間,建設管理單位以代理方式協(xié)助業(yè)主完成項目前期報建、造價咨詢、項目所有的招標、施工
管理、竣工驗收備案和項目移交等全部事務性工作以及必須的組織協(xié)調、監(jiān)督實施、匯報處理工作,履行代為進行項目管理的義務。詳細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一《建設管理單位工作內容及工作要求》”。
2.2服務方式:建設管理單位以有償服務的方式為業(yè)主從事全部事務性工作和項目管理服務。建設管理單位在業(yè)主確定的時間內,熟悉、掌握業(yè)主委托的全部工作內容和建設項目的資料、文件、合同的細節(jié),充分理解和把握業(yè)主的需求,一切以業(yè)主和建設項目的`利益為重。代業(yè)主進行事前審查、現場監(jiān)督執(zhí)行,提出合理化建設,傳遞相關文件、文書,代業(yè)主辦理全部手續(xù),履行現場必須和必要的簽字確認手續(xù)。在業(yè)主的指示及其制定的管理制度、工作規(guī)范和工作要求下協(xié)調、解決與工程施工有關各方的利益沖突和事務性工作,及時向業(yè)主報告相關重要的信息,尊重、服從并且執(zhí)行業(yè)主的直接指令。
3、合同期限
項目建設管理服務期限為 個月,自年 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完成。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執(zhí)行業(yè)主與各相關單位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質量標準。
5、合同價款
建設管理服務合同暫定價按暫定計費額( 萬元)×中標費率%計算,為人民幣約 萬元(大寫)。本合同最終結算價將依據乙方實際所提供管理服務的總結算金額(包括勘察、設 計、施工、監(jiān)理等費用,不包括非乙方組織實施的單項工程費用)乘以中標費率(1.85%)計取。
6、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xié)議書及附件
(2)合同專用條款
(3)合同通用條款
(4)中標通知書
(5)投標書及其附件
(6)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文件。包括業(yè)主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管理要求提出的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可以保證工程質量、進度和投資要求的、并經乙方書面確認的合理內容。
雙方有關本項目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上述合同組成文件形成一個整體,互為補充和解釋。其內容若有歧義,以所列順序在前者為準,另有約定的除外。
7、本協(xié)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和與本合同《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8、建設管理單位向業(yè)主承諾: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實際履行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按照業(yè)主對建設管理單位的工作要求,以代理方式進行項目管理的全部服務(即在業(yè)主授權和指令的范圍內,代理業(yè)主行使項目管理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9、業(yè)主向建設管理單位承諾:在建設管理單位全面實際履行合
同規(guī)定義務后,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10、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20xx 年 8 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
本合同雙方約定: 。
11、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一式陸份,雙方各執(zhí)叁份。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項目合同 篇4
平安城市項目
合 作 協(xié) 議 書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本著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平安城市”市場資源與電信資源的直接聯盟,創(chuàng)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雙方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合作宗旨
目的是為共同開發(fā)“平安城市”項目市場,促進“平安工程”的順利實施,充分利用甲乙方資源能力,實現市場資源與電信資源的直接聯盟。因此,乙方將甲方視為“平安城市”項目建設的重要合作伙伴,甲乙雙方其“平安城市項目”市場開發(fā)的重要合作伙伴。
二、合作范圍
1、平安城市的前端攝像機
2、平安城市各區(qū)縣市的視頻網絡、平臺軟件智能化應用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ㄒ唬╇p方以現有的市場網絡及社會資源為基礎,進一步開發(fā)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全區(qū)化的“平安工程”項目。
(二)根據社會需求,銷售和承接 “平安城市”――平臺項目中的.軟件、維護工作和前端攝像機。
。ㄈ┘滓译p方同意按以下商務模式進行合作:
1、業(yè)主一次性投資前端設備(含客戶端監(jiān)控設施)
、匐p方以共同名譽與用戶簽定整體協(xié)議或單獨協(xié)議。
、诩追绞杖】蛻舳塑浖ńK端及輔助材料)及工程費用。 ③甲方承接的項目須按總合同額的不低于40%轉包給乙方;乙方承接的項目,乙方須按總合同額的不低于40%轉包給甲方。
。ㄎ澹╇p方應相互配合做好在開拓業(yè)務進程中提供技術支持。
。╇p方可承攬“平安城市項目工程”,承攬方與建設方簽訂合同同時將上述內容一攬子簽下,再分包給另一方。
四、利益分配
甲乙雙方根據具體開發(fā)項目及合作的情況,雙方簽定項目合同協(xié)商利益分配按合同總額的比例為6:4,(主導方位6,配合方為4)。
五、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yè)務范圍內使用 。
2、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的與項目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營運計劃)客戶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yè)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3、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要承擔由此造成的后果。
六、其它
1、違約者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等后果及法律責任。
2、甲乙雙方在執(zhí)行本合同時發(fā)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若雙方調解無效,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3、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后另訂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4、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5、本協(xié)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簽 定 地:
簽定時間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簽 定 地 : 簽定時間 :
項目合同 篇5
項目名稱:
承擔單位:
承擔人:
起止日期:? 年? 月?日至??年?月?日
2XX年? 月? 日填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xié)商就事項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研究目標和主要內容:
二、研究方法:
三、成果形式:
四、工作進度及項目完成時間:
五、項目費用及支付方式:
六、項目組成員構成:
七、違約責任:
1 甲方因按照合同約定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并支付報酬。甲方不按照約定支付報酬或接收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權中止研究、拒絕交付工作成果,并向甲方要求賠償損失。
2 乙方應當按照約定完成研究項目,并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若逾期不能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加方有權拒付報酬、索回已支付的報酬并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
3 雙方都有違對方保守相關商業(yè)秘密的義務,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責任。
4 乙方保證不得將該研究報告另作其他的商業(yè)用途或公開發(fā)表。
5 乙方保證本報告所用一切資料(含影像圖片等)概不存在任何所有權類爭議,如存在相關糾紛應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爭議解決方法:
乙雙方對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應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應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
十一、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年月日
項目合同 篇6
項目部經營、合同管理及出納個人工作總結 本人于 6 月 16 日到項目部,主要負責項目部的經營、合同管理及出納工作,自從我來到項目部,通過與項目部同事之間溝通對項目部及周圍環(huán)境有了一定的了解,很快接手了項目部的工作,現將這段時間的工作做如下個人工作總結:
一、所做的工作
自來到項目部以后與項目經理一起參加業(yè)主召開的有關合同問題會議,整理以前遺留問題資料,對在業(yè)主召開談定的幾次有關遺留問題資料的收集及報送,收集和整理有關停工前后的索賠資料,并上報監(jiān)理部。收集
開工后的工程計量單,上報開工后至 8 月份的結算,上報大壩生態(tài)流量管新增單價。
二、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由于前經營人員未做正式交接,對合同存在的很多問題都不太了解,在通過與項目經理交談及業(yè)主召開的幾次會議中有了相應的了解,清楚了合同中幾個問題的發(fā)生過程及處理方法,但在做索賠費用資料時又遇到了一些問題,尤其是對索賠中提到的.功效較低費用,因在以前沒有接觸過此類問題,對功效降低的含義不太理解,后來通過項目領導的講解對其詞義有了一定的了解,在心里有了一定的認識,也增長了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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