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出口合同錦集十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yè)化合作的紐帶。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出口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出口合同 篇1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簽約雙方就委托代理出口業(yè)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
總金額:萬美元,在 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guī)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雙方權利義務:
。ㄒ唬 代理方:
1. 代理委托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托運手續(xù)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擔。
2.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托方采取補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托方對外索賠,委托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并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托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托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托方應無條件協助并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ǘ 委托方:
1. 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復印件:
、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含非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 組織機構代碼證;
、 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yè));
⑤ 如是外商投資企業(yè)或中外合資企業(yè),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yè)批準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審后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復印件給代理方。
2. 保證所委托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guī)定,并保證委托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 負責組織出口貨源,并根據出口合同的規(guī)定按時將委托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并保證所委托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guī)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托方違反本條規(guī)定,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 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yè)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柜貨物。若確有必要,委托方應于貨物報關出口前一周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 委托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 如委托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托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并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系,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fā)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 保證增值稅發(fā)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 未經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后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 承擔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 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 保證在報關日后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并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fā)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 因委托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fā)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托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委托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
三、費用與代理手續(xù)費結算:
1. 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托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托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fā)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t/t貨款,該貨款應于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fā)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稅收繳款書后 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余貨款按委托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fā)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 13%的退稅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托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托方開具增值稅發(fā)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后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fā)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托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違約責任:
1.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 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
(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
。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
。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guī)定。
2.委托代理過程中發(fā)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20xx年度實際退稅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于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fā)生變動,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fā)生代理業(yè)務虧損。
5.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fā)生代理業(yè)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并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出口合同 篇2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簽約雙方就委托代理出口業(yè)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
總金額:萬美元,在 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guī)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 雙方權利義務:
。ㄒ唬 代理方:
1. 代理委托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托運手續(xù)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簽訂的出口合同及其附
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擔。
2.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簽訂的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
同,委托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托方采取補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簽訂的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托方對外索賠,委托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并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托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托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托方應無條件協助并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二) 委托方:
1. 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復印件:
、 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含非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 組織機構代碼證;
、 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yè));
、 如是外商投資企業(yè)或中外合資企業(yè),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yè)批準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審后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復印件給代理方。
2. 保證所委托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guī)定,并保證委托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 負責組織出口貨源,并根據簽訂的出口合同的規(guī)定按時將委托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并
保證所委托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guī)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托方違反本條規(guī)定,則應
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 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yè)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柜貨物。若確有必要,委托方應于貨物報關出口前一周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 委托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 如委托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托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并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系,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fā)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 保證增值稅發(fā)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 未經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后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 承擔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 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 保證在報關日后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并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fā)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 因委托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fā)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托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委托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
三。 費用與代理手續(xù)費結算:
1. 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托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托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fā)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t/t貨款,該貨款應于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fā)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稅收繳款書后 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余貨款按委托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fā)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 13%的退稅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簽訂的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托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托方開具增值稅發(fā)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后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fā)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托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 違約責任:
1.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 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guī)定。
2.委托代理過程中發(fā)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20xx年度實際退稅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于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fā)生變動,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fā)生代理業(yè)務虧損。
5.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fā)生代理業(yè)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并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與本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ㄉw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出口合同 篇3
賣 方:xxx 地址:xxx 郵碼:xxx 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xxx
買 方:xxx 地址:xxx 郵碼:xxx 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xxx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guī)格、包裝及質量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__%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fā)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fā)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途徑
因執(zhí)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合同 篇4
甲方:
電話:
傳真:
乙方:
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就出口合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
甲乙雙方出口合作的貨物為_________________。具體貨物信息(包括貨物名稱、數量、規(guī)格型號、包裝、價格等信息)由甲方出具書面的簽字蓋章的《出口貨物確認單》給乙方,乙方根據甲方《出口貨物確認單》的信息安排出口手續(xù)。
第二條、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協議簽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滿后雙方如有繼續(xù)合作的愿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第三條、合作分工
1、甲方須在貨物出運前,將相應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國家出口退稅政策規(guī)定須提交的相關資料交給乙方,由乙方負責辦理出口退稅手續(xù)。
2、由乙方負責到甲方指定的境內倉庫提取《出口貨物確認單》中確定的貨物,并運輸到甲方指定的港口或境外地點,所產生的運輸費用和運輸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負責辦理出口合同項下的出口收匯,甲方有義務給予乙方配合。
第四條、收益分配
1、甲方同意出口退稅由乙方享有。乙方應在收到境外客戶所付外匯貨款和收齊相關出口貨物真實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且貨物已報關出口后的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貨款,具體計算公式為:乙方應付給甲方的人民幣貨款=雙方商定的結算匯率×外匯貨款。若已發(fā)生預先結匯給甲方的.情況,則乙方將支付給甲方的人民幣貨款中予以扣除已結匯的部分。
2、甲方應支付乙方服務費,服務費的計算公式如下:乙方收取的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合作出口貨物的美元報關金額數。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不按本協議履行其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遲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應償付乙方為其墊付的費用、稅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手續(xù)費和所涉及貨值_____%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2、由于海關對出口貨物的品名、規(guī)格、數量、價格等方面提出異議而造成本協議不能正常執(zhí)行的,由此引起的責任由甲方承擔,若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相等的損失金額。
3、除非本協議另有規(guī)定,若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導致另一方遭受損失,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相等的損失金額,若損失情況難以計算,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所涉及貨值_____%的人民幣作為賠償金額。
第六條、其他
1、若因任何原因致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條款無效,本協議其它條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將不受任何影響。
2、對于本協議項下重要事項的聯絡,甲乙雙方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緊急事項可用電話聯系,但事后必須用書面方式確認。
3、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由雙方授權
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口合同 篇5
甲方(訂貨方):
代表:
乙方(供貨方):
代表: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的簽訂與公證方式
1、本協議中的網上公證平臺特指由_________公證處運行、管理和維護的網上公證平臺,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該公證處制定的有關規(guī)定與要求。
2、本協議及其相關聯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由甲乙雙方通過國際計算機互聯網(以下簡稱互聯網)各自使用由_________市公證處審核發(fā)放的電子證書(用以表明和確定各方身份),在網上直接簽訂。
3、_________市公證處的網上公證平臺,通過對簽約雙方或多方使用電子證書的驗證,對各方的簽約行為進行實時公證——核發(fā)公證編號,并將公證編號及簽約內容存儲備案;同時將公證編號通過互聯網實時反饋給各簽約方。
4、_________市公證處的互聯網網址為:_________。
二、本協議的基本內容
1、甲方通過其經營的_________網站將乙方合法商品對外進行出口銷售。
2、乙方通過互聯網經網上公證平臺公證向甲方提交在_________網中銷售的合法商品信息,確定本協議的年交易規(guī)模(年度交易總金額上限),確定單項商品的年度交易總量。
3、甲方基于本協議接受乙方使用電子證書提交并經過公證的《商品報價單》的全部內容和對已經提交給甲方的商品信息的修改內容,甲方在使用或公布該內容時,不能對乙方提交內容進行任何修改加工(甲方只使用乙方提交的最新內容)。
4、乙方通過互聯網對已經提交給甲方的商品信息進行修改,并對修改結果使用電子證書加以確認。
5、乙方在簽署《新商品出口商品訂貨協議》時,以確認書的方式做出承諾,對甲方基于本協議及乙方《商品報價單》產生的《訂貨商品訂單》以下簡稱《訂單》和《訂貨商品訂單生效書》以下簡稱《生效書》予以全部接受,并出具《訂貨商品訂單確認書》以下簡稱《確認書》(該確認書隨本協議統一簽名公證生效,不再單獨簽名公證)。
6、《新商品出口商品訂貨協議》文本部分、《訂貨商品訂單》、《商品報價單》、《訂貨商品訂單確認書》、《訂貨商品訂單生效書》共同構成本協議,上述文件不可分割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甲、乙雙方只執(zhí)行由《生效書》確認生效的《訂貨商品訂單》。
三、擔保條款
1、甲方委托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公司)為甲方向乙方提供供貨方交易保證金擔保,由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新商品出口商品交易履約交易保證金擔保單》。
2、甲方委托_________公司為甲方向乙方提供付款擔保,由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新商品出口商品交易履約付款擔保單》。
3、_________公司僅對《訂貨商品訂單》項下批量采購提供付款擔保,對樣品采購不提供擔保。
4、_________公司對《訂貨商品訂單》項下商品的質量及質量問題引起的'付款糾紛不予擔保。
5、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網出口商品交易履約交易保證金、付款擔保條款》作為本協議附件隨本協議統一由乙方簽名公證,不再單獨簽名公證。
四、產品質量責任條款
1、乙方在_________網中銷售的出口商品質量必須是符合質量標準(國家標準)的合法商品(產品)。
2、乙方承諾承擔由于其產品質量出現問題時給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五、貨物交割方式及公路貨物運輸保險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按《訂單》將甲方購買的商品委托當地_____貨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公司)完成商檢、出口報關手續(xù)后進行出口運輸。乙方將貨物交____公司后,填寫《新商品出口貨物發(fā)運交割單》(簡稱《交割單》)并簽章,乙方對《交割單》上所載明的商品數量和品種等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2、上述出口報關費用、商檢費用、運雜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將對本合同所售貨物進行適當完全的包裝,以適于長距離的遠洋或內陸運輸,能夠很好地保護貨物,防止潮濕、濕氣、震動、生銹、粗暴處理。乙方對由于其不適當或不良的包裝所導致的任何破壞和損失負責。
4、乙方須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個運輸包裝物上標明本合同的合同編號,并標出包裝號碼、尺寸、毛重、凈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裝運標志。
5、乙方在裝運期限前以傳真方式告知甲方運輸包裝的尺寸、毛重、凈重、包裝材質等信息。
6、乙方同意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市分公司為乙方出口的貨物提供從乙方工廠或貨物所在地至貨物出口啟運港口的公路貨物運輸保險(保險條款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現行條款執(zhí)行),該保險受益人為乙方,甲方為投保人,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保險單自乙方將出口貨物交給當地中貨公司后____個工作日內由甲方郵寄給乙方。
六、退稅條款
1、本協議中的退稅款是指出口商品符合我國現行出口退稅政策規(guī)定,由甲方在_________市國家稅務局辦理退稅事宜,并已取得的退稅款。
2、甲方在取得退稅款前不向乙方墊支退稅款。
3、甲方不承擔因國家出口退稅政策變更導致的無法取得退稅款責任。
4、出口業(yè)務取得的每筆出口退稅款項,由甲方扣收該____%部分后將所剩款項匯入乙方賬戶。
七、交易保證金條款
1、為保證本協議的執(zhí)行,乙方按其確定總交易額的____%交納交易保證金。
2、該保證金匯款時必需在銀行單據上注明本協議編號,否則視為無效匯款。
3、該保證金使用期限和本協議有效期限相同,期間產生的銀行利息(企業(yè)活期存款利息)歸乙方所有,本協議自然結束或提前終止后隨同交易保證金余額(本協議有效期限內乙方發(fā)生違約,甲方將扣罰相應的交易保證金)一次退還乙方。
4、乙方交易保證金循環(huán)使用,可根據業(yè)務需求追加交易保證金。
5、本協議簽訂后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交易保證金匯至由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交易保證金賬戶。
八、交易費用、貨款條款
1、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訂貨商品訂單》貨款總額____%的金額作為交易費用。
2、甲方在規(guī)定時間內為符合第九條付款及付款期限條款約定的付款條件的《訂貨商品訂單》向乙方支付該《訂單》貨款總額____%的貨款(扣除____%的交易費用;如乙方發(fā)生違約按違約處理條款處理)。
3、甲方支付給乙方貨款的結算方式
。1)境外購買方支付給甲方《訂貨商品訂單》項下的貨款為_________美元。
。2)以上貨款匯入甲方賬戶后按國家外匯管理規(guī)定結匯成人民幣。
。3)甲方將以上結匯后的人民幣貨款按約定匯入乙方指定貨款賬戶,該賬戶同以下九、付款及付款期限條款中的相應條款。
九、付款及付款期限條款滿足以下條件甲方即向乙方履行付款義務,將貨款匯至乙方注冊資料中提交的銀行帳號:
1、乙方按甲方《訂貨商品訂單》要求約定的地點、期限、商品品種(指商品品名、規(guī)格、型號,以下同)、數量發(fā)完成全部貨物出口發(fā)貨手續(xù),如因承運人原因(車、船期變化)而導致交貨期限變化,乙方的交貨期則以甲方傳真給乙方的交貨期限變更通知書為準。
2、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稅發(fā)票等相關單據(見本協議票據條款)。
3、甲方的境外訂貨方在異議期內沒有提出異議及索賠要求。
4、甲方的付款期限為____公司《新商品出口貨物發(fā)運交割單》載明交割日期____天后的____個工作日內。
十、票據條款
1、乙方在甲方付款期限前___至____天將每筆《訂單》全部的增值稅票、當地國稅機關出具的繳款證明,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新商品公司。乙方須在增值稅票右上角空白處注明相應的《訂單》編號,否則將被甲方作無效增值稅票退回。
2、乙方應保存中貨公司《新商品出口貨物發(fā)運交割單》,以備核查。
十一、違約處理條款
1、乙方未按《訂單》的約定發(fā)貨(包括因乙方未及時下載甲方《訂單》和《生效書》而造成的未發(fā)貨),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同意甲方從乙方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中按《訂單》貨款金額的_____%扣收違約罰金,判斷乙方是否違約的標準為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市分公司出具的保險理賠協議中確認的發(fā)貨地點、期限、商品品種、數量。
2、甲方付款期限內未將符合付款及付款期限條款的《訂單》貨款付給乙方(以付款單據上的銀行付款戳日期為準),乙方有權要求_________公司承擔擔保責任,_________公司除支付《訂單》貨款總額對應的____%貨款項外,再支付貨款總額_____%的違約金給乙方作為賠償。
3、因乙方原因未按《訂貨商品訂單》內容及約定發(fā)貨而造成甲方商業(yè)利益受到損失,除扣收《訂貨商品訂單》貨款金額____%的違約金外,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商業(yè)利潤受到的損失部分。
4、乙方在《訂單》約定發(fā)貨日期之后發(fā)貨,仍然視為違約,如果《訂單》的境外購買方不接收乙方貨物,乙方無權獲得相應的貨款,并自行處理貨物,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訂單》的境外購買方接收乙方貨物,乙方仍可獲得《訂單》一定比例的貨款,《訂單》貨款金額____%的違約罰金仍從乙方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中扣收,乙方可獲得貨款的支付比例、時間由甲方確定。
5、由于乙方發(fā)生違約,甲方的境外購買方拒絕接受貨物或退貨時,甲方可協助乙方將貨物運回,相關運費等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提前支付。
6、乙方同意,判定乙方未按《訂單》約定的發(fā)貨地點、期限、商品品種、數量供貨的行為是否違約的依據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市分公司出具的《理賠通知單》。
十二、協議終止條款
1、乙方履行完甲方已發(fā)出且生效的全部《訂單》約定的交貨義務后,根據乙方要求可終止本協議。
2、當乙方發(fā)生多次違約或多次因商品質量問題,給甲方或境外訂貨方客戶造成損失時,甲方有權單獨終止本協議。
3、本協議有效期限到期,如甲乙雙方不再續(xù)簽,本協議自然終止。乙方仍須履行協議終止之日前生效的《訂單》約定的交貨義務。
十三、其他條款
1、乙方
。1)使用_________公證處的電子證書通過甲方_________網向甲方提供供貨商品的基本信息——《商品報價單》(包括商品名稱、商品品牌、商品規(guī)格型號、產品說明、商品交貨港口即最近一個可通過_________貨運有限公司完成報關交貨的一個港口、該商品離岸單價(批量采購價)、商品樣品全球統一單價(以美元報價,包含中國郵政EMS國際貨品特快專遞為方式的樣品郵寄費、商品最低起批量等信息)等資料!渡唐穲髢r單》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完成網上報價后必須把所報商品的彩色照片寄給甲方,在照片背面應標明該商品的廠家生產編號、名稱、規(guī)格供等信息,注明供貨商注冊編碼,并加蓋合同章或公司章。
(3)乙方在寄出樣品后____日內,保證其銷售的貨物與該樣品具有相同的質量品質,否則甲方有權依此向乙方提出質量異議索賠。
。4)乙方有責任每天通過國際計算機互聯網訪問_________網站并及時下載《訂單》和《生效書》;由于未及時下載而導致乙方發(fā)生違約,此責任由乙方自身承擔。
。5)如乙方未按《訂單》約定的地點、期限、商品品種、數量向_________貨運有限公司交貨,則視為乙方違約。
(6)乙方有權對甲方發(fā)布的乙方商品信息即該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價格信息等),進行修改并電子簽名經網上公證平臺公證后提交供甲方發(fā)布。
。7)乙方對其供貨商品進行調價后一小時內,仍接受以甲方采用調價前價格向乙方遞交的《訂單》。
(8)如果乙方有網站,應該將在_________網銷售的商品在乙方網站上加以宣傳,在宣傳時要標明該商品在_________網的銷售編號(應用碼)。
2、甲方
。1)甲方按乙方交納保證金中可用金額確定單筆《訂單》貨款金額。
。2)在取得退稅款前不向乙方墊支退稅款。
(3)甲方不承擔因國家出口退稅政策變更導致的無法取得退稅款責任。
。4)同意乙方為宣傳雙方企業(yè)、銷售其自身產品對甲方_________網站進行善意鏈接。
。5)新商品公司轉交給乙方相關境外買方索賠憑證(索賠書、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______市分公司的《理賠通知書》)。
(6)對于乙方因數量和品種不符而發(fā)生賠付的部分商品的處理方式由甲乙雙方商議解決,如乙方同意支付相關退貨費用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有關退貨事宜。
。7)乙方對外辦理貿易融資時,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核同意并出具書面意見書,將該《訂單》項下的貨款支付給乙方的指定收款人。
。8)乙方如需甲方提供書面的《新商品出口商品訂貨協議》、《訂貨商品訂單》、《生效書》等文件,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將上述電子文件打印并蓋章后交寄乙方。
3、樣品訂購:基于本協議甲方訂購乙方商品的樣品時,甲方向乙方發(fā)出《樣品訂購清單》由甲方發(fā)布在_________網站上由乙方下載后,乙方按《樣品訂購清單》內容要求以甲方名義郵寄樣品給甲方境外的買方,為保證交易順利進行及甲乙雙方和境外買方的共同利益,乙方應采用中國郵政EMS郵件快遞方式郵寄樣品,甲方憑乙方提供中國郵政EMS樣品郵寄憑證(應注明新商品樣品清單編號)、商品銷售發(fā)票向乙方付款,按人民幣結算(按中國工商銀行當日公布的人民幣對美元現匯買入價折算)。
十四、本協議發(fā)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無法協商解決,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進行處理。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對其電子簽名并取得公證編號時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
甲方(訂貨方)(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供貨方)(蓋章):
代表(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篇6
協議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與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fā)展,有關海運、空運、海運聯運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方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同協議內容如下:
一、委托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于_________地區(qū)辦理國際貨物出口業(yè)務。
二、責任與范圍
2.1 乙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應提供給甲方有關出口報關資料依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單證,包括:發(fā)票、裝箱單、報關單、報關委托書、手冊、貿易合同、商檢證明書、許可證等正確無誤、完整、合法的文件。
2.3 乙方向甲方訂艙時,須及時將貨物出口托運單傳真或送交甲方,托運單上須加蓋乙方訂艙公章,并標明乙方公司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貨物出口托運單內容應包含所托貨物正確的:中英文品名、體積、重量、件數、目的港、裝船日期、運費條款、運費價格及其它要求(如:對發(fā)票開具的付款人名稱或出口貨物及單證處理的特別要求)及協議編號(否則,喪失本協議內容所規(guī)定的權利)。如上述內容乙方托運單中未確切詳細的注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后果由乙方承擔。
2.4 乙方若與船公司簽有協議運價,在訂艙托運單中應明確注明運價及與船公司的合同編號,否則甲方不承擔運費誤差責任。
2.5 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托貨物出口的范圍可包括:訂艙、報關、報檢、報驗、裝箱、簽發(fā)提單及核銷退稅單證交接工作,及提供乙方貨物在中轉港或目的港的情況。正常情況下,乙方可于開航日約30天后向甲方領取核銷、退稅單證。單證如需要更改,乙方可酌情但不遲于一年內向甲方領取。
2.6 乙方所委托出運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guī)定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貴重物品、尸體、骨灰和活動物的運輸。如乙方違反規(guī)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各項損失。
2.7 乙方訂艙內容如需更改或取消原訂艙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與甲方操作人員書面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要求。
2.8 如發(fā)現乙方報關單證的品名、體積、重量、件數有誤或與實際不符,甲方有責任于貨物進港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須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內容是否更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貨物按原計劃出運。
2.9 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的情況,乙方付費是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原運費以目的港丈量標準重新計算,多退少補。若貨物沿未裝箱、進港,乙方可到甲方倉庫復量。為盡量減少和避免貨物在進入甲方倉庫后產生不必要的問題,甲乙雙方遵守如下規(guī)定:乙方安排專人或司機全權代表乙方,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將貨物送至甲方倉庫,甲方倉庫負責及時安排卸貨,根據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貨物體積、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并出具倉庫受貨回執(zhí)。如發(fā)覺貨物體積、重量與進倉通知書有明顯差異,或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應乙方要求立即丈量。對于較可能發(fā)生爭議的貨物,如布匹、捆扎、草包、及不規(guī)則外包裝的貨物。雙方應在當場確認。如乙方一次混合多筆貨物進倉,乙方應提供進倉通知書、貨物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規(guī)格等資料要求甲方分貨。如一切分貨資料正確,由甲方人為失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2.10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xù)費外,不得超收其它任何費用。如有超收,甲方應代乙方所回超收金額。
2.11 乙方必須在協議規(guī)定付費時間的前一周內與甲方將應付運費金額及發(fā)票確認完畢,且需依開航日期,循續(xù)依時付清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暫扣未付款的及其它乙方的單證及貨物,至乙方依時、依序結清應付費用。如乙方要求更改發(fā)票內容,須在船開后一周內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后,須將更改發(fā)票交還甲方。如更改內容涉及運費條款或其它內容,可能給甲方及其國外代理造成運費困難或爭議的,甲方有權拒絕更改。如甲方按乙方要求更改運費條款,而造成甲方國內外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于本協議所定費用付款內結清。
三、運價
3.1 拼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拼箱報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2 整箱運費:乙方依據甲方最新整箱報價及生效日期或乙方與船公司的協議運價及生效日期計算運費付于甲方。
3.3 運價生效日期均以開航日期為依據。
3.4 空運、海運聯運運費根據具體情況,共同商定。
四、付款條件
4.1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費用。
(1)見款放單
(2)同城托收
(3)備用金
(4)30天期限付款
4.2 對選擇同城托收方式結算費用的,乙方同意_________天期限結算,選擇同城托收或備用金方式結算費用的雙方再簽定有關結算協議
4.3 美金運費,甲方不接受美金現金形式付款。
4.4 銀行匯款手續(xù)費及匯款差由乙方或付款人承擔。
4.5 乙方同意由甲方報關,當票貨物核銷單作為抵押,乙方向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后還于乙方。
4.6 在付款期限內,若乙方累計運費美金或人民幣或二者共計超過人民幣_________(美金匯率8.3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付款。
五、協議終止
5.1 如乙方未按本協議內容準時付費,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并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及國內、外貨物直至乙運費結清。
5.2 乙方30日內未向甲方訂艙,則本協議即自動終止。乙方訂艙即采用付款后領取提單的方式。
5.3 乙方欲終止本協議,應電話確認及書面通知甲方財務部,七日后協議即自動終止。
5.4 協議終止后,協議雙方仍然承擔原協議內所規(guī)定的雙方應履行 尚未履行的義務與責任。
六、協議修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內容未經雙方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zhí)行。
七、法律與仲裁
7.1 本協議不適用于個人、個體經營單位。
7.2 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據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應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7.3 本協議所規(guī)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7.4 協議雙方執(zhí)行協議發(fā)生爭議,先行協商,協商無效以法律程序照章辦理。
7.5 本協議甲方接受《siffa代理業(yè)務標準交易條款》的約束作為其質量體系中手控的外來文件和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八、帳號
甲方:收貨人、收帳款號及開戶行 乙方:收貨人、收貨帳號及開戶行
九、協議生效
9.1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日前,乙方應結清所有與甲方簽約前已發(fā)生的費用后,本協議方可執(zhí)行。
9.2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日起,以1年為限。協議期滿日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9.3 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并且違約放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特別聲明
10.1 甲方絕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訂艙,乙方保證所托貨物絕不屬于危險品。如果乙方發(fā)生違約行為,不論其托運單上如何表示及原因如何,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國內外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0.2 乙方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期后再行安排訂艙出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的責任。
10.3 貨物出運后,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中轉港、運輸方式,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其相關費用乙方未預先支付于甲方前,甲方有權暫不執(zhí)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的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4 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時未提貨者,目的港產生的運費及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承擔,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及運費。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電話:_________ 電話:$$$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附件
附乙方訂艙專用章式樣;
附乙方領單印簽章或是指定人員:_________
附乙方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乙方外貿經營批準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_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7
賣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1)貨物名稱、規(guī)格、包裝及嘜頭 │ (2)數量 │ (3)單價 │(4)總值
───────────────┼────────┼─────┴─────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賣方有權在3%以內│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
捆500~1000千克 │多裝或少裝 │金 %按fob值計算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fā)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出口合同 篇8
委托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兩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進出口紡織品報關事宜,兩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兩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進出口紡織品的具體明細,由甲方另以書面的方式提供給乙方,并應在紡織品裝船前_________ 日、裝飛機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飛機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將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給乙方:
1、合同;
2、發(fā)票;
3、裝箱單;
4、提單、空運單或其他運輸單證;
5、提貨單;
6、紡織品的hs編碼;
7、貿易性質;
8、手冊,批件,如進出口許可證,配額證,免稅表,證明等;
9、報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0、報關所需的其他資料。
二、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三、甲方需要變更有關報關等事項的,應在報關前提出,并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后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托乙方協助辦理。由于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報關紡織品不屬于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和費用,并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上的內容一致。如委托的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甲方應承擔由于委托內容與報關單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并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jiān)督,有權要求乙方對于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匯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紡織品的報關、報檢及報驗等信息。
七、對于進口紡織品,甲方是進口紡織品的海關關稅、海關監(jiān)管手續(xù)費。代征增值稅的義務繳納人。如甲方書面委托乙方代付,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根據乙方估算的數額將上述款項匯至乙方帳戶,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納稅期限內向海關繳納。否則,乙方無義務為甲方墊付前述費用。
八、甲方如對海關開征的稅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guī)定辦理,先繳納后申請減免,手續(xù)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xù),手續(xù)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應收取的具體每票業(yè)務的報關、報檢和報驗等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秷髢r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兩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兩方書面確認后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fā)生的業(yè)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zhí)行。若單票業(yè)務的委托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托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yè)務。對于《報價及結算單》和委托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項目,兩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義務并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對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海關關稅、海關監(jiān)管手續(xù)費、代征增值稅的業(yè)務,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內將該稅費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最后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fā)生額收取,甲、乙兩方另行結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或紡織品,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由于海關、衛(wèi)生檢疫、動植檢部門的審核、查驗等原因造成乙方報關、報檢、報驗等延誤的,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四、由于海關的原因致使紡織品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后的,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五、如因甲乙兩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兩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兩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十六、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zhàn)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紡織品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兩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兩方首先就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兩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九、本合同經甲。乙兩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兩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經甲、乙兩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兩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zhí)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篇9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托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guī)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貨物于天內集中于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5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yè)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于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xù)時起于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guī)第3條規(guī)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fā)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當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yè)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jiān)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fā)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作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輸的50%計,全船運費為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guī)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間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一式份,交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帳號:
年月日訂立
出口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為了推進農業(yè)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提高農業(yè)產業(yè)化經營水平,發(fā)展現代農業(yè),推動新農村建設,大力發(fā)展我縣區(qū)域主導產業(yè)——茶業(yè),建設好無公害茶葉生產基地,更好地將茶葉生產、加工、銷售有機結合,實施一體化經營,按照農業(yè)產業(yè)化經營的思路發(fā)展我縣茶業(yè)經濟,走茶業(yè)產業(yè)化可持續(xù)發(fā)展之路,促進農民增收,企業(yè)增收,在有關政府部門的關心、幫助下,推行“公司+基地+農戶”的茶葉產業(yè)化經營模式。雅安市茶業(yè)產業(yè)化重點龍頭企業(yè)四川省雅安義興藏茶有限公司與名山縣新店鎮(zhèn) 村經雙方充分協商,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乙方作為甲方的茶葉生產基地,乙方所有茶農的茶園生產的邊銷茶原料原則上由甲方按采摘標準隨行就市,分級按質論價,優(yōu)先全部收購。
二、乙方作為甲方的茶葉生產基地,不得再與其它方簽訂茶葉供銷和茶葉基地合同。若受市場變化或加工能力影響,為減少茶農損失,經甲方同意后乙方茶農可以對外銷售茶葉。
三、乙方茶農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無公害茶葉生產標準和技術進行茶園管理(包括農藥和肥料品種的使用、低改、采摘、修剪、病蟲害防治)。如有不按上述管理辦法實施的,特別是造成茶葉農藥殘留超標或在茶樹上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的茶農,甲方將停止收購該茶農的茶葉原料,待改正后并經審定合格后方可收購。
四、在合同執(zhí)行期間,考慮到茶葉生產受氣候影響特殊性和市場所需產品數量、種類變化,雙方每年在新茶收購前簽定當年茶葉原料收購定單,確定收購原料標準、數量,甲方在收購茶葉原料時按隨行就市提前公布茶葉原料價格。
五、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茶葉原料,必需得符合甲方的質量標準。如有上述情況,甲方有權拒收。
六、為了提高茶農科學種茶技術水平和自身素質,甲方有責任對乙方茶農每年提供無償茶葉生產技術培訓。
七、乙方茶農向甲方出售的原料茶,凡符合質量標準的',甲方應及時支付茶款,不得拖欠。
八、甲方可視經營狀況,對基地內困難或有殘疾的茶農無償提供一定的農藥和肥料等生產資料補貼或賒銷。
九、若甲方與乙方茶農發(fā)生糾紛,乙方村委會有責任主動積極出面解決。
十、本合同執(zhí)行不受甲、乙雙方領導人人事變動的影響。
十一、甲、乙雙方如不按上述合同條款執(zhí)行,造成另一方損失,根據損失情況,由違約方賠償另一方因違約而受到的損失。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再協商補充。
十三、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時間為10年。合同期滿后,雙方可依形勢變化而重新議定合同。
十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監(jiān)證單位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 : 乙方(蓋章):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法人代表:
村長: 村支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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