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山嶺承包合同書通用
隨著法律法規(guī)不斷完善,人們越發(fā)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guī)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山嶺承包合同書通用,歡迎閱讀與收藏。
山嶺承包合同書通用1
出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甲方同意將所屬的山嶺承包給乙方經營,具體條款如下:
一、承包地點:經雙方現(xiàn)場實測面積畝,其中林地四至:東南西北,林權證號。
二、山林權屬:山嶺權屬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間,乙方擁有經營權、使用權和林權及所有的經營權益,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滿如因林業(yè)部門的采伐指標限制,無法砍伐,甲方允許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實際延長時間計收租金。
三、承包時間:年。從二OO年月日起至二O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后,乙方無償將林地歸還給甲方。
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計算。
五、租金交付方式:簽訂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時預交年租金,租金每年元。以后每年租金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付清,否則,作乙方違約處理,合同終止。
六、其他:
1、乙方造林地是指離開田邊米,墳墓邊米的林地。
2、乙方造林后,甲方群眾不得進入造林地葬墳。
3、在合同期內,乙方墾荒、種植、開路所損農民農田作物時,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協(xié)助解決。
4、根據(jù)林區(qū)建設需要,甲方允許乙方在承包的山嶺內開設林區(qū)公路及在村民自留山內的原路在不擴大的前提下無償給乙方使用,不另作補償。
5、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嶺林地,甲方保證所有山嶺林地、樹木不是生態(tài)公益林地,如果林業(yè)部門出于需要規(guī)劃為生態(tài)公益林,生態(tài)公益林效益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6、如發(fā)現(xiàn)有人在林區(qū)焚燒、采礦、采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務必協(xié)助乙方及時制止并按鄉(xiāng)規(guī)民約處理,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林地因發(fā)生上述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時,甲方要積極協(xié)助乙方做好林區(qū)治安、防火工作。
7、若乙方需要申請砍伐樹木,甲方要無條件提供砍伐證件的證明及手續(xù)。
8、乙方在清山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則,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9、甲方負責處理乙方租用林地所發(fā)生的權屬爭議,因林地權屬爭議而導致乙方發(fā)生的實際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違約責任:
1、乙方不如期交納承包金屬違約,以雙方商定日期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動終止合同處理,且甲方有權收回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借故終止合同,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賠償給乙方。
2、如出現(xiàn)山嶺糾紛影響乙方經營,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八、山嶺承包給乙方只能作種植開發(fā)、不能作其他用途。乙方在承包期間因其它原因如需轉讓,在不影響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應理解給予支持。
九、如因國家建設、采礦需要征收已經承包給乙方的'山嶺,國家給予的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甲方以實際面積減少乙方付給甲方的租金,減少租金按實際面積比例計算,經營上的補償(如林木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十、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機耕路為無償使用,但不準損壞,損壞路乙方必須修復。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則協(xié)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時結束,本合同不因雙方簽訂人或法人變更而解除或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嶺承包合同書通用2
甲方:廈門__公司
乙方:廈門__公司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1、甲方與發(fā)包方簽署了《廈門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稱"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經依法取得廈門 的林權及相關權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讓甲方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用于經營國家法律準許的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本著誠實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就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的概括轉讓事宜,甲、乙雙方根據(jù)《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合同法》等法律規(guī)定達成如下協(xié)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權及全部相關權益,具體包括:
1、甲方承包廈門 所取得的全部林權,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權,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設施、道路設施、固定設備、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認可甲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轉讓價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款 萬元人民幣,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內付清;
2、林權轉讓款分期支付,具體支付安排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每年每畝 元支付,并于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僅限于用作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2、乙方有權以轉包、出租、轉讓、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轉上述山林地,有關手續(xù)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應予以必要之協(xié)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盈虧與甲方無關。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權和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應依法經營,不得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國家政策法規(guī)。
3、因項目開發(fā)需要,須在承包區(qū)域內征用建設用地時,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xù)并負擔全部費用,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4、乙方在項目開發(fā)過程中或經營項目時需要雇傭臨時工或者招錄工人,在同等條件下應優(yōu)先雇傭發(fā)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發(fā)生的補償賠償款項除土地賠償款歸發(fā)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補償賠償款項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且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6、甲方承諾: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甲方無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單方收回林權或有關權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經營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未盡事宜與爭端解決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xié)商簽署補充協(xié)議。
2、因本合同的效力與履行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發(fā)包方執(zhí)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廈門__公司
(蓋章)
乙方:廈門__公司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山嶺承包合同書通用3
甲方: 乙方:
乙方根據(jù)經營需要,決定承包權屬于甲方的山嶺坡地進行種植速生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的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
一、承包地點(范圍見附表)
二、承包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三、乙方所承包的山地不屬于已確定的放牧山、薪炭山、風水山,群體墳墓地和水源林、公益林區(qū)使用地范疇,應為商品用地之規(guī)劃范圍,已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間甲方不許劃為他用,不得新建墳,種物等用處。
四、土地承包費支付辦法
1、乙方承包甲方山嶺荒地按實際使用面積丈量( )畝為準,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年每畝承包金貳拾元(¥20)元整,乙方每年合計支付甲方承包金( )元,每三年結付一次。
2、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先支付( )年起至( )年共三年承包金給甲方,以后,每三年承包金于( )月( )日前支付三年土地承包費。
3、乙方要按時付清山嶺、坡地承包費,每三年交清一次,超過按協(xié)議交清日期二個月以上,按銀行同期存款的利率計算違約金。逾期六個月未付清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地。
五、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內自行清除該地上的附著物,甲方超過此期限仍未處理承包地上的`附著物,視甲方自動放棄與此有關的權利,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地上的附著物。
六、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坡地、山嶺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可以將本合同項下的山嶺、坡地使用權依法作價入股,或者作為合資,合作種養(yǎng)。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阻止乙方的正常合法經營。
2、乙方所承包甲方土地后,乙方不負責承包合同前所有債務,該合同生效之日起,以前甲方與其他經營商所訂立的合同甲方要解除,以前合同無效,否則視甲方違約,按違約處理。
3、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后,乙方有權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如種經濟作物、建房屋、工廠、豬場、建水利、建筑路、供水、供電設施等,但乙方在規(guī)劃建設時要考慮甲方通往生產生活必經之路;甲方現(xiàn)有可通行車輛的道路,乙方均有權無償使用。
4、甲方及甲方成員不得自行準許他人在嶺地毀壞作物、開墾、放牧活動;也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進行工程設施、采石、采沙、采礦、筑路等任何影響乙方使用承包地的活動,否則甲方將10倍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5、為保證乙方種植、管護的完整及統(tǒng)一,在乙方種植地內扣除不宜利用的小地塊,甲方不得在此部分山嶺坡地借故栽植、他用,否則乙方有權鏟除;在山嶺坡地承包期限(及延伸期)內,乙方除付承包費用外,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或作物產品。
七、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山嶺使用權屬甲方擁有無任何爭議,甲方有完全的權利轉讓該嶺地使用權給乙方,若該地使用權或使用權屬發(fā)生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因所有權或使用權糾紛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生產經營活動被迫中斷、作物、財產被毀等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八、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嶺地時,甲方應負責協(xié)助乙方辦理該嶺地的各項補償手續(xù),以盡快取得征用補償金。其中嶺地上屬乙方投資的固定設施補償和作物青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九、在發(fā)生地震、臺風、火災、水災、戰(zhàn)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力量事件,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拒力量事件,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拒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告知另一方,并應在20天內提供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須延遲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文件,按事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xié)商決定履約事宜。
十、本合同項下的山嶺、坡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即為該山嶺、坡地的唯一合法使用權人,乙方在該山坡、嶺地所種養(yǎng)植物所有權也屬于乙方所有;乙方視種植作物生產狀況及市場行情因素提前或延后1——2年,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該部分山嶺在合同項下之權利義務自動提前或延續(xù)1——2年(延長期最多不能超過兩年),合同期滿后,如甲方有意繼續(xù)發(fā)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yōu)先權。
十一、違約責任:
1、因山地權屬糾紛或甲方未盡責妥善處理侵權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在此期間乙方有權不支付承包金。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存在虛假,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違約方須全額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
3、因各方的共同過失,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則根據(jù)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本合同期限未滿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則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10倍的損失。
十二、簽署本合同時,以下列文件作為附件。
1、村民小組轉讓使用權之山地地點、面積表(附件一)。
2、關于轉讓山地使用權之《村民集體協(xié)議》(附件二)。
3、《山地權屬證明》(附件三)。
4、林業(yè)局、鄉(xiāng)(鎮(zhèn))政府、村民小組簽章確認的萬分之一地形紅線圖(附件四)。以上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xié)商做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審批機關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嶺承包合同書】相關文章:
東山嶺導游詞07-14
山嶺租賃合同09-13
承包廚房合同書10-12
承包山林合同書01-30
承包施工合同書03-28
果園承包合同書 果園承包合同書怎么寫12-10
承包合同書10-24
承包建設房屋合同書12-13
【經典】承包合同書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