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是人類社會的公害。以下是yjbys小編整理的禁毒黑板報,歡迎參考借鑒!
歷史記憶
中國歷史上深受鴉片煙毒之害。清雍正五年(1727),英印殖民政府、東印度公司和鴉片走私商陸續(xù)向中國傾銷鴉片。道光十九年(1839),輸入中國的鴉片達 4萬箱。中國每年因吸毒耗費的白銀外流約 500萬兩。鴉片煙毒使中國的社會經(jīng)濟、政治、國防、人民健康和家庭生活深受破壞和摧殘。道光十八年,清政府再次下令禁煙,并派湖廣總督林則徐到廣東查辦。次年 3月到達廣州的林則徐嚴厲禁煙,掀起了著名的收繳鴉片、虎門銷煙的禁煙行動,但卻遭到帝國主義的反對和干涉,禁煙大業(yè)就這樣前功盡棄。鴉片戰(zhàn)爭以后禁令從未實施。中華民國時期,國民政府曾經(jīng)宣布禁煙禁毒,也沒有禁絕。一些官吏保護販毒活動,供給飛機、輪船和武裝,為販毒犯走私運毒提供方便,以致煙毒泛濫成災(zā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