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jié)的地方習俗
莆田地區(qū)
在莆田,元宵節(jié)盛況賽過春節(jié)。近一個月時間里,每天都有不同村莊、不同姓氏以不同形式鬧元宵,活動豐
富多彩。某個村過元宵,就有宮社擺齋菜、設“宴桌”、疊糕果、搭橘塔,鄉(xiāng)民們抬菩薩神像行儺。家家戶戶廳堂擺設香案,焚香放炮,化“貢銀”,燒柴草,祈求來年日子更紅火。入夜,游燈、擺棕橋、跳儺火、舞龍戲獅、演大戲,通宵無眠。
莆田元宵節(jié),十四、十五、十六三天最為熱鬧,稱為“元宵心”。同時莆田還有“總元宵”和“媽祖元宵”習俗?傇鼘嶋H就是文藝“出游”。“出游”隊伍有馬隊、妝閣、彩旗隊、十音八樂、舞龍戲獅等。從早上8時一直游到晚上12時后回宮廟。
媽祖元宵的風俗一般是在莆仙沿海島嶼上,特別是湄洲島上,媽祖元宵的正日是在正月初十。媽祖廟的元宵
還有點“燭山”的俗例。媽祖元宵要持續(xù)到正月廿九才結(jié)束,這是因為莆仙各地舞龍的龍燈必須火化。民間傳說,龍燈不火化,龍將會成精變?yōu)?ldquo;孽龍”傷害百姓。由于龍是古代皇帝象征,一般宮廟級別低,無法履行“化龍”職責,必須由龍女下凡的媽祖來擔當此任。各鄉(xiāng)鎮(zhèn)元宵活動都結(jié)束后,就會把所有的龍燈集中起來,在正月廿九媽祖元宵時“化龍”。
福州地區(qū)
據(jù)王應山《閩大記》載:福州“沿門懸燈,通宵游賞,謂之燈市。”這一習俗,也始自宋代。其時家家戶戶,張燈懸門,十里燈街,紅光輝映。州縣官吏,每逢元宵,倡導大鬧花燈,“官民同樂”。北宋元豐年間(1078~1085年),劉瑾當福州太守,為了觀賞花燈,下令挨家挨戶捐燈十盞。郎官巷詩人陳烈,憤然在鼓樓掛上一盞詩燈:“富家一盞燈,太倉一粒粟;貧家一盞燈,父子相對哭。風流太守知不知?猶恨笙歌無妙曲。”從此,官府不再強令百姓捐燈。歷代燈會時間也有變化:唐宋多為正月十四至十八日;元代朝廷不提倡大規(guī)模燈會;明代為十三至二十二日;清代為十三至十七日。民國后則無定規(guī)。
福州元宵不僅燈市輝煌,還有擺設鰲山,供人玩賞的。“春燈絕勝百花芳,元夕紛華盛福唐;銀燭燒空排麗景,鰲山聳處現(xiàn)祥光。”此詩描繪昔日閩都燈市和鰲山的盛景。元宵城門開禁,鰲山向外,郊外人家入城觀賞,人山人海,熱鬧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