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年論文的格式
學年論文一譯“課程論文”。指高等學校人文科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及師范類專業(yè)本科學生在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某一學期內,在教師指導下就給定的課題獨立進行研究所寫出的小論文。格式指書信、條文等的書面標準、范本
學年論文的格式1
強化教學中的反思,提高調控應變能力
教學中的反思具有調控性,能使教學優(yōu)質高效地進行,并有助于提高教師的教學調控和應變能力。課堂教學的內核在于發(fā)展學生的主體性,如果學生的反應是無動于衷,教師自以為講得精彩也只是“自我陶醉”。年輕教師應根據(jù)教學過程中學生的情況及突發(fā)事件,捕捉教學中的靈感,及時調整教學節(jié)奏和教學行為,優(yōu)化自己的教學方法、教學語言,注意師生間的和諧統(tǒng)一,營造良好的課堂環(huán)境,提高課堂效率。
1.反思課堂氣氛
新課程背景下,課堂教學追求的理想目標是“活而不亂”。一方面,年輕教師應充分關注學生的需求,避免滿堂灌的教學方式,感覺課堂氣氛比較沉悶時,應嘗試給學生自由支配的時間和空間,使學生最大限度地處于積極主動的學習狀態(tài),讓課堂成為充分展示學生獨特個性的舞臺。另一方面,有的課堂表面看起來氣氛異;钴S,但也要注意一定程度上是否忽視了對學生課堂參與的分析,是否區(qū)分學生的參與是主動參與還是被動參與,是實質性參與還是形式性參與,是否肯定是學生內化后參與的一種真實表現(xiàn)。
2.反思學生反饋
學生是帶著自己的思考、靈感、認知習慣參與課堂活動的,因此在課堂教學過程中可能會爆發(fā)出許多意想不到的閃光點和錯誤。對于學生提出的疑問,年輕教師要善于聆聽并順著學生思維的方向、根源及時作出解答,鼓勵其積極思考;對于學生(特別是基礎較弱的學生)出色的課堂答題,年輕教師要善于用口頭語言或肢體語言加以肯定與贊賞,激勵其學習熱情;對于學生回答或板演的錯誤,年輕教師應抓住機會積極利用,引導學生參與分析、評價、反思,為課堂教學服務。
3.反思難點突破
教學難點孕育著豐富、曲折的認知探究過程,孕育著對學生進行思維訓練的良機,孕育著培養(yǎng)學生獨特體驗的素材。在提倡教育“以發(fā)展學生為本”的今天,教師一路鋪墊化難為易的突破難點的教學方式值得推敲,學生是否真正克服了難點,能力得到了升華還是個未知之數(shù),而且也違背了尊重學生個性的教學理念。年輕教師不防試著嘗試先放手讓學生自主探究、大膽質疑,讓不同層面的學生從不同角度去思考問題,在爭論中豐富提升認知。最后由教師居高建瓴地加以分析,排解學生存在的疑問。這樣的處理方法,不僅讓學生突破了難點,也使年輕教師掌握了大量不同學生思維習慣、認知水平的第一手資料,對教學大有裨益。在這個過程中,年輕教師只需順勢而發(fā),不用考慮課堂的完整性節(jié)奏性等問題。
學年論文的格式2
1、論文題目
論文題目應該簡短、明確、有概括性。讀者通過題目,能大致了解論文的內容、專業(yè)的特點和學科的范疇。
2、論文摘要
論文摘要應概括地反映出學年論文的目的、內容、方法、成果和結論。
3、關鍵詞
關鍵詞一般為3~5個,按詞條的外延層次排列(外延大的排在前面),關鍵詞之間空兩格,最后一個關鍵詞后不用標點符號。
4、目錄
目錄作為論文提綱,是論文各組成部分的小標題,文字應簡明扼要、層次清晰。應與正文中的標題一致。
5、論文正文
論文正文是學年論文的主體和核心部分,一般應包括緒論、論文主體及結論等三部分。
緒論是學年論文主體的開端,一般應說明學年論文的背景及目的、國內外研究狀況和相關領域中已有的研究成果、本課題應解決的主要問題等。
論文主體是學年論文的主要部分,應該結構合理,層次清楚,重點突出,文字簡練、通順。
結論是學年論文的總結,是整篇論文的歸宿,要求精煉、準確地闡述自己的創(chuàng)造性工作或新的見解及其意義和作用,還可進一步提出需要討論的問題和建議。
6、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是學年論文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它反映學年論文的取材來源、材料的廣博程度和材料的可靠程度,也是作者對他人知識成果的承認和尊重。
學年論文的格式3
第 1 章 緒論
1.1 研究目的和意義
1.2 研究方法
1.3 研究現(xiàn)狀
1.4 創(chuàng)新之處
第 2 章 清代訟師的基本情況
2.1 訟師的發(fā)展歷程
2.2 訟師與其他法律職業(yè)的區(qū)別
2.2.1“訟師”與“訟棍”
2.2.2“訟師”與“代書”
2.2.3“訟師”與“幕僚”
2.3 清代訟師興盛的歷史背景
2.3.1 人口膨脹
2.3.2 財產流動性和可轉移性
2.3.3“關系”文化
2.4 訟師的訴訟職能
2.4.1 代寫詞狀
2.4.2 代為交涉
2.4.3 代替謀劃
2.5司法制度對訟師的限制
2.5.1 禁刁訟與濫訟
2.5.2 查拏訟師運動
2.5.3 加強代書責任
第 3 章 對清代訟師的法律文化分析
3.1 官方對訟師的評價
3.2 民間對訟師的評價
3.3 訟師社會評價低的原因
3.3.1 無訟思想
3.3.2 法律道德化傾向
3.3.3 訟師參訟手段
3.4 訟師的價值
3.4.1 滿足百姓需求
3.4.2 喚醒個人價值
3.4.3 職業(yè)確有楷模
第 4 章 傳統(tǒng)訟師法律文化對當代中國律師職業(yè)發(fā)展的啟示
4.1 律師的發(fā)展
4.1.1 律師制度的起源
4.1.2 律師制度在中國的發(fā)展
4.1.3 律師與訟師的比較
4.2 當代中國律師的困境
4.2.1 觀念文化的偏見
4.2.2 制度實踐的排斥
4.3 對當代中國律師職業(yè)發(fā)展的啟示
4.3.1 落實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4.3.2 轉變政府民眾觀念
4.3.3 加強律師自律自治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