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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關于2015年中級職稱考試合格考生考后資格審查的公告
關于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shù)(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考生
考后資格審查的公告
根據(jù)《關于專業(yè)技術(shù)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會計專業(yè)技術(shù)資格考試考后審查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對象
參加2015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shù)資格中級考試的湘潭考區(qū)(含雨湖區(qū)、岳塘區(qū)、湘潭縣、湘鄉(xiāng)市、韶山市)并且該項考試所有科目成績均合格的應試人員(考試合格人員證書查詢系統(tǒng))。
二、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2016年1月13日-1月15日(三天),逾期不再受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地點: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湘潭市岳塘區(qū)芙蓉中路157號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樓1615室)。
聯(lián)系電話:0731-58524342(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技科)
0731-58276050(湘潭市財政局會計科)
三、資格審查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其他財經(jīng)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無違反財經(jīng)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
(二)報考會計專業(yè)技術(shù)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具有大學?茖W歷;
2.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具有大學本科學歷;
3.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具有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yè);
4.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具有碩士學位;
5.取得博士學位。
四、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
(一)《考試登記表》(見附件,必須使用A4紙雙面打印且由本人及所在單位在相關欄目內(nèi)簽字蓋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
(三)本人學歷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除上述學歷證書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學歷信息;
2、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
3、無法通過網(wǎng)站查詢的學歷,必須具有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出具的紙質(zhì)認證報告。(此認證報告開具需要15天左右,考生需提前在教育部門辦理;認證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qū)蔡鍔北路教育街11號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學歷學位認證中心省教育廳西院,咨詢電話0731-84402928(普通高校),0731-84402947(職業(yè)院校))。
4、提供的查詢和認證情況須經(jīng)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確認,并加蓋公章,與申報人所提交的學歷學位復印件一并作為有效證明材料使用。
(四)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張(照片粘貼到《考試登記表》右上方,并在照片背面寫上自己的名字和報名序號)。
五、其它事項
(一)滾動考試專業(yè)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首次報名參加考試當年年底(需有有效合格科目)。
(二)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合格證書領取時間請關注湘潭會計網(wǎng))通知。
湘潭市財政局
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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