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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大學關于開展畢業(yè)研究生獎學金評選的通知
根據(jù)《浙江大學畢業(yè)研究生獎學金獎勵辦法(試行)》(浙大研發(fā)〔2015〕17號),現(xiàn)就開展2017年畢業(yè)研究生獎學金的評選工作通知如下。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2017年浙江大學關于開展畢業(yè)研究生獎學金評選的通知,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http://www.cec.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4775&object_id=193212
評選對象:
全日制非在職學制內畢業(yè)學年研究生(不包括延期畢業(yè)研究生)。
評選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yǎng);
2、學習勤奮,嚴謹踏實,勇于進取,成績優(yōu)良;
3、畢業(yè)學年有優(yōu)秀研究成果者。
在本學年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評選資格:
1、違反校紀校規(guī);
2、未完成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課程;
3、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注冊、不按時足額繳納學費。
獎勵標準:
獎勵名額分配見附件1,獎勵金額為5000元/人。
評選流程:
1、各院系負責本單位獎學金的組織和評審工作,公示期不少于3日;
2、經(jīng)濟學院名額為3人,請申請人于3月14日前將匯總表(見附件)電子版發(fā)至th@zju.edu.cn,紙質版和研究成果材料復印件交至學院308。
評選說明:
(一)成果必須由研究生個人獨立或者與他人合作完成但成果署名中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或者與導師合作完成(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且浙江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成果包括:學術論文、著作(含章節(jié))、調查或研究報告、專利等。其中,學術論文和著作要求具有原創(chuàng)性,且已錄用或發(fā)表;調查或研究報告需要有專業(yè)認可度;專利已進入公示、實質審查或授權階段。
(二)研究成果必須為2016年9月至今累計產出,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參加過2015-2016學年校級評獎評優(yōu)。對于違反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評獎資格,撤消榮譽,收回獎金,并通報有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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