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房產稅如何計算2017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剩余價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以填補我國土地收入的減少。那么房產稅如何計算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一、企業(yè)房產稅怎么計算
1、從價計征
房產余值=房產原值×[1-(10%~30%)]
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guī)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
2、從租計征
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沒有從價計征的換算問題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余均從次月起繳納。房產稅的稅率
(1)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
(2)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但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二、如何繳納房產稅
鑒于納稅人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的商品房時,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和購買方均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中“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的規(guī)定,應由購買方繳納房產稅。
根據[1987]市稅三字第124號文件“根據本市房產稅施行《細則》第四條規(guī)定,企、事業(yè)單位應稅房產,不分新舊程度,不論自用還是出租,均按賬面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房產稅”、[1987]市稅三字第834號文件“企業(yè)購入的房產,應按賬面價(購入價),一次減除30%后的余值計算征收房產稅”和[1987]市稅三字第334號文件“根據總局[1986]財稅地字第008號文件規(guī)定,‘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guī)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因此,凡按會計制度規(guī)定在賬簿中記載有房屋原價的,即應以房屋原價按規(guī)定減除一定比例后作為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的規(guī)定精神,對于分期付款購房,應以房屋實際應付價款總額扣除30%后的余值作為征收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對于納稅人購入的房屋和土地,應自購入的次月起征收房產稅。
三、企業(yè)房產計算公式
(1)如果是公司自己的房產,用于自用,那么房產稅從價計征:每年應納房產稅額=房產原值*(1-扣減率)*1.2% (扣減率各地不同,一般是20%或30%)
(2)如果公司把自己的房產出租,取得租金,那么房產稅從租計征:房產稅額=租金收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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