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郵遞物品如何通關
進出境旅客到達海關,攜帶的行李物品必須向海關申報。那么個人郵遞物品如何通關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為進一步規(guī)范對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的監(jiān)管,照顧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20元(含2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征。
2.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臺地區(qū)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qū)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
3.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guī)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xù)或者按照貨物規(guī)定辦理通關手續(xù)。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guī)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guī)定辦理通關手續(xù)。
4.郵運進出口的商業(yè)性郵件,應按照貨物規(guī)定辦理通關手續(xù)。
一、郵運進境物品
1.對在限值范圍內,不含國家禁止進境物品、或含有國家限制進境物品但未超出免稅額、或含有國家限制進境物品但能提供有效證件的`郵包,予以放行,交郵局投遞;
2.對超出免稅額的郵包,海關開具《旅客行李、個人郵遞物品進口稅款繳納證》,由郵局向收件人代為征收;
3.對含有國家限制進境物品但未提供有效證件的郵包,海關暫留并發(fā)出面洽通知,待收件人提供有效證件后予以放行;
4.對郵包內含有的禁止進境物品,海關沒收并開具《海關扣留憑單》,隨郵包或單獨郵寄給收件人;
5.對超出正常自用范圍或限值的郵包,海關在郵包上加蓋"不準進口 退回原處"印章,由郵局直接退運境外;
6.對郵包內含有限制進境物品但無法提供有效證件,或收件人要求將應稅物品退運境外的,在海關監(jiān)管下辦理上述物品的退運手續(xù);
7.對超過郵局保管期限、但收件人未納稅、領取的郵包,海關在郵包上加蓋"準予退運"印章,由郵局退運境外。
8.其它郵件在處理中需要面洽當事人的,發(fā)出面洽通知書。 郵包收件人應根據(jù)海關要求,持憑面洽通知,到海關指定地點面洽。對需要納稅的郵包,收件人可在領取郵包時向郵局繳納;對需提供有效證件的郵包,收件人應向海關面交有關證件后領取郵件。
二、郵運出境物品
寄件人在設有國際郵件收寄業(yè)務的郵政局辦理郵寄手續(xù),并在報稅單或詳情單上如實填報內裝物品的品種、數(shù)量、價值等。郵包匯總并運抵海關指定監(jiān)管場所后,海關進行監(jiān)管,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1.對不含國家禁止、限制出境物品且未超過限值,或超過限值但能提供有效出口證件的郵包,予以放行,交郵局投遞;
2.對郵包內含有的禁止出境物品,海關沒收并開具《海關扣留憑單》,郵寄給寄件人;
3.對超過限值、或含有國家限制出境物品,但不能提交有效出口證件的郵包,海關在郵包上加蓋“不準出口”印章,由郵局退回寄件人。
4.個別郵件在處理中海關要求面洽當事人的,發(fā)出面洽通知書。 郵包寄件人應根據(jù)海關要求,持憑面洽通知,到海關指定地點面洽。
三、郵運注意事項
1.禁止郵寄以下物品進出境:人民幣、外幣和有價證券;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國家明令禁止進出境物品。
2.郵寄國家限制物品進出境,須交驗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其中,郵寄野生動植物及產品出境,必須提交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核發(fā)的《允許出口證明書》;個人郵寄古舊文物出境,必須提交市文物管理委員會核發(fā)的《文物出境許可證明》和加蓋在文物上的火漆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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