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大學生入伍政審工作的調研報告
近兩年來,隨著國家鼓勵大學生入伍政策的一再優(yōu)化和不斷出臺,越來越多的大學畢業(yè)生和在校大學生踴躍報名參軍,使院校保衛(wèi)處(武裝部)承擔的征兵工作越來越重,特別是入伍政審環(huán)節(jié)的工作亦是如此。同時,由于入伍政審工作的嚴肅性、復雜性和專業(yè)性,使這項工作顯得格外重要;一旦其中有一個證明未按時開具或有一項內容不達標,就會影響一名學生乃至一批學生的政審推遲過關,勢必給最后的定兵造成極大地干擾甚至錯過當兵的機會。那么,我院在校大學生入伍政審工作的現(xiàn)狀如何呢?筆者根據(jù)近年來的實踐并調查了解了許多學生辦理政審所遇到的問題,總結出一些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和工作設想,以進一步改進和做好今后的大學生入伍政審工作,確保學院征兵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大學生入伍政審的政策規(guī)定
根據(jù)2004年9月25日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共同頒發(fā)的《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guī)定》的各項政策規(guī)定,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現(xiàn)役:
(一)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fā)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年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犯罪,依法不予刑事處罰的,或者在18周歲前有嚴重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四)因范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察看、開除團籍的;
(五)有hsl性質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六)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yǎng)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干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yǎng)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hsl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織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yǎng)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現(xiàn)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二、大學生入伍政審的實施辦法
近年來我院對大學生入伍政審工作一般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一)地方政府人武部政工科給報名參軍后通過體檢和心理測試合格的學生下達政審通知書并發(fā)各種政審表格。
(二)學院保衛(wèi)處(武裝部)召集有關學生開會布置政審工作,當場填寫一些表格中的個人自然情況和必填項目,用鉛筆在不需要本人填寫的欄目旁注明該由誰來填寫,以免出錯,影響政審進度。
(三)學生到所在系(院),由輔導員在《應征公民政治審查表》“就讀學校對本人在校期間表現(xiàn)及文化程度鑒定意見”欄和《應征青年政審登記表》第一欄填寫意見、簽名,蓋系章。
(四)學生回家,由父母所在單位或社區(qū)(村)的黨組織在《應征公民審表》第二欄證明無違法犯罪及任何政治問題并蓋章,同時要將另外用A4規(guī)格紙張書寫的無違法犯罪及任何政治問題的證明由當?shù)嘏沙鏊J可蓋章(也可以由派出所出具專用證明)。
(五)由家長在《應征公民走訪調查表》和《應征青年病史調查表》上簽名。
(六)學院保衛(wèi)處長(武裝部長)在《應征公民政治審查表》“村(居)委會或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鑒定意見”欄填寫意見、簽名并蓋公章。
(七)由學院主管領導在《應征公民政治審查表》“常住戶口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綜合審查意見”欄簽名后,由學辦公室蓋學院章。
(八)將《應征公民政治審查表》學生父母的政審證明材料交轄區(qū)派出所責任民警,審查合格后在《應征青年政審登記表》“責任民警”欄簽名,然后由治安管理服務中隊長在此表的復印件上簽名,由大隊長在《應征青年政審登記表》“派出所意見”欄填寫意見和簽名,并在《應征公民政治審查表》“常住人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審查意見”欄填寫意見、簽名、蓋派出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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