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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為了加強對干部人事檔案的綜合管理,逐步實現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規(guī)范化、科學化和制度化,更好地為干部工作服務。根據國家《檔案法》和《干部檔案工作條例》的有關要求,特制定干部人事檔案管理規(guī)程和工作制度。
一、干部人事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檔案法》、《保密法》,嚴守國家秘密,維護檔案完整,確保檔案的安全;
2、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保管好干部人事檔案,為國家積累檔案史料;
3、做好檔案的整理、立卷歸檔、保密和統(tǒng)計工作;
4、做好檔案信息的開發(fā)利用工作,熱情、及時、準確地為領導和各項工作提供服務;
5、調查研究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情況,制定規(guī)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檔案的業(yè)務建設和宏觀業(yè)務指導;
6、定期向檔案館(室)移交進館的檔案,負責檔案資料鑒定、銷毀等有關事宜;
7、定期對檔案庫房進行安全檢查。
二、干部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
1、查(借)閱人員必須是中共-黨員,持有《查閱干部檔案審批表》。不得憑借“調查證明材料介紹信”和其它聯(lián)系工作介紹信查閱干部人事檔案。
2、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根據規(guī)定,確定是否提供和提借什么材料,并對提供查閱的檔案進行登記。
3、任何人不得查閱或借閱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人事檔案。
4、查閱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違反者應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5、查閱人員要愛護干部人事檔案,嚴禁在檔案材料上圈畫、批注、涂改、折疊,不得抽換、拆散檔案材料。
6、未經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同意不得復制干部人事檔案材料,不允許把檔案內容抄在筆記本上,摘錄的材料要細致核對,經人事檔案管理部門簽署意見蓋公章后,方可使用。
7、干部人事檔案一般不借出。因特殊需要,須按查(借)閱干部人事檔案的審批手續(xù)辦理,并填寫《干部檔案借閱審批表》。借出的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無關人員翻閱,不得轉借,不得復制,限期歸還。
三、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補充制度
1、按照中組部《干部人事檔案收集歸檔規(guī)定》,經常通過有關部門收集干部職務任免、調動交流、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績的材料,以及學歷變化、職稱、工資晉升等形成的所有需要入檔的有關材料,及時充實檔案內容。
2、收集的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必須是組織上形成的,或者是組織上審定認可的材料,并加蓋有關部門公章或簽名,未經組織同意,個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3、凡新參加工作的國家干部、地方新安置的部隊轉業(yè)干部,都應填寫“干部履歷表”,審核后,補充進干部人事檔案。
4、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形成部門,在材料形成后的一個月內,將材料主動送交主管干部人事檔案的部門歸檔。
5、檔案管理人員要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信息,并及時、主動地向有關部門索要應歸檔材料。發(fā)現送交的歸檔材料不符合歸檔要求時,要及時通知形成檔案材料的部門補送材料或補辦手續(xù),形成材料的部門親按規(guī)定認真辦理。
6、認真辦理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收集登記和交接手續(xù)。
四、干部人事檔案材料鑒別歸檔制度
1、對收集的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必須根據中組部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認真鑒別,不屬歸檔的材料不得擅自歸檔。
2、歸檔的材料必須真實、完整、文字清楚,對象明確,手續(xù)完備。
3、不屬歸檔范圍的材料,可區(qū)分情況,予以處理。凡銷毀材料,必須詳細登記,并報主管負責人審查批準后方可銷毀。
4、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必須是鉛印、膠印、油印或用藍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書寫。凡圓珠筆、鉛筆、紅墨水書寫的材料,責其按要求書寫改正后方可歸檔。
5、歸入的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均應按照《干部檔案整理工作細則》進行整理立卷。
五、干部人事檔案轉遞制度
1、轉遞干部人事檔案或材料必須做到及時、準確、安全。
2、轉出的檔案必須完整齊全,并按規(guī)定經過認真的整理裝訂,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
3、干部人事檔案應通過機要交通轉遞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帶。
4、轉遞檔案必須填寫“干部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一式三聯(lián),并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5、接受單位收到檔案后,應認真核對,并在“干部人事檔案轉遞通知單”的回執(zhí)聯(lián)上簽名蓋章,立即退回。逾期一個月未退回,轉出單位要查詢,以防丟失。
6、干部人事檔案應隨著干部的工作調動或職務的變動及時轉遞,避免人檔分離。
7、凡是轉出的干部人事檔案或材料均應嚴密包封,并加蓋機密章。
六、干部人事檔案檢查核對制度
1、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對所管理的檔案要定期地進行檢查核對,一般每半年核對一次,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2、凡提供利用的干部人事檔案,在收回時,要嚴格檢查,經核對無誤后,方可入庫。
3、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檔案入庫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頁進行檢查核對,發(fā)現差錯,及時糾正。
4、轉出和接受干部人事檔案時,應將材料與目錄檢查核對一遍,防止張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凡收集的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應檢查是否屬于歸檔材料,是否完整齊全,是否符合歸檔要求,是否手續(xù)完備。
6、輸入計算機的干部人事信息須與干部人事檔案核對無誤后方可使用。
七、干部人事檔案保管保密制度
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秘密法》的要求,做好干部人事檔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設立專用檔案庫房(室),配置鐵質檔案柜,妥善保管干部人事檔案。
3、干部人事檔案庫房(室)必須備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盜、防光、防高溫等設施。安全措施應經常檢查,保持庫房的清潔和適宜的溫、濕度。
4、干部人事檔案庫房(室)和檔案柜,應明確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時,必須嚴格辦理好交接手續(xù)。
5、非管理及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檔案庫房(室)。
6、嚴禁用電話、電報索取或提供有關干部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干部政治問題或其它重要問題的材料。
7、檔案工作人員不得向無關人員談論泄露有關干部人事檔案的內容。離職后要嚴守有關保密規(guī)定。
8、嚴禁任何人攜帶干部人事檔案材料進入公共場所和娛樂場所。
9、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扔、亂拋,一律按保密紙?zhí)幚砘蜾N毀。
八、送交干部人事檔案材料制度
1、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形成部門,應在材料形成的一個月內,主動送交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歸檔。
2、任何組織與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積壓、滯留應歸檔的材料。
3、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應與各有關部門建立聯(lián)系制度,保持收集材料的渠道暢通。
4、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對未能按時遞交檔案材料的部門,應主動與有關部門聯(lián)系,進行督促。
5、發(fā)現遞交歸檔的材料,不符合歸檔要求的,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補送或補辦手續(xù)。
九、幾類特殊人員檔案管理要求
1、對辭職、辭退人員檔案管理部門要及時通知本人,經個人同意,其人事檔案轉入當地人力資源市場代理,費用自理。
2、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無頭檔案,應認真查轉,對確屬查不到下落的檔案,單獨登記、造冊管理,以備來人查對。
3、原為“無頭檔案”,后又查到下落并確實無誤的要及時按正常程序歸檔,以備提供利用。
4、對退休人員檔案單獨造冊登記管理,及時將《退休人員審批登記表裝》檔并裝訂完整。
5、對死亡人員檔案內容材料建立目錄,整理裝訂,每兩年向檔案館移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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