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組織部針對部分大學生村官在機關充當“打字員”“文員”等現(xiàn)象,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管理工作的通知》,從嚴查處大學生村官被“機關借調(diào)”“鄉(xiāng)鎮(zhèn)截留”的問題。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qū)委組織部要立即對大學生村官在崗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對不在村級崗位工作的責令限期返回。要有計劃地對在基層任職滿一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實行輪崗,但一年內(nèi)累計不得超過三個月。鎮(zhèn)(辦)黨委要進一步明確大學生村官在村“兩委”的職務和工作職責,嚴格執(zhí)行考勤制度和請銷假制度。村“兩委”要及時給大學生村官交任務、壓擔子。大學生村官要增強自我管理能力,每月駐村要不少于20天或全年不少于240天,自覺磨煉意志、砥礪品格。截至目前,全市除部分大學生村官按照統(tǒng)一安排輪崗鍛煉外,其余大學生村官均已回到村上工作。
近期,市委組織部將采取不定期暗訪的方式,對大學生村官在村級崗位情況隨機抽查。對不在村級崗位的大學生村官進行嚴肅處理,對涉事的鎮(zhèn)(辦)和借調(diào)單位在全市通報批評,對隱瞞不報的縣市區(qū)委組織部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