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
融資融券是什么?融資融券模式有哪些?相關的交易實施細則是如何的?
“融資融券”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本所上市證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證券并賣出的行為。包括券商對投資者的融資、融券和金融機構對券商的融資、融券。修訂前的證券法禁止融資融券的證券信用交易。
融資是借錢買證券,證券公司借款給客戶購買證券,客戶到期償還本息,客戶向證券公司融資買進證券稱為“買空”;融券是借證券來賣,然后以證券歸還,證券公司出借證券給客戶出售,客戶到期返還相同種類和數(shù)量的證券并支付利息,客戶向證券公司融券賣出稱為“賣空”。
目前國際上流行的融資融券模式基本有四種:證券融資公司模式、投資者直接授信模式、證券公司授信的模式以及登記結算公司授信的模式。
融資買入:
例如:假設某投資者信用賬戶中有100元保證金可用余額,擬融資買入融資保證金比例為50%的證券B,則該投資者理論上可融資買入200元市值(100元保證金÷50%)的證券B。
融券賣出:
例如:某投資者信用賬戶中有100元保證金可用余額,擬融券賣出融券保證金比例為50%的證券C,則該投資者理論上可融券賣出200元市值(100元保證金÷50%)的證券C。 融資:客戶以其信用賬戶的資金或證券作為擔保品,向證券公司申請融資買入;證券公司在與結算公司結算時,用其“證券公司融資專用賬戶”中的自有資金為客戶墊付資金;客戶融資買入的證券作為向證券公司融資的擔保品,登記到“客戶信用證券匯總賬戶”,同時記增相應的客戶二級明細賬戶。客戶償還融資款,可采用直接還款或賣券還款兩種方式。
直接還款的,客戶將資金劃入“證券公司融資專用賬戶”用以償還該客戶的部分或全部融資款,賣券還款的,所得款項先償還證券公司融資款和融資費用,剩余資金進入“客戶信用資金匯總賬戶”,同時記增相應的客戶二級明細賬戶。
融券:客戶以其信用賬戶中的資金或證券作為擔保品,向證券公司申請融券賣出;證券公司在與結算公司交收時,用其“證券公司融券專用賬戶”中自有證券為客戶墊付證券;客戶融券賣出所得資金作為向證券公司融券的擔保品記入“客戶信用資金匯總賬戶”,同時記增相應的客戶二級明細賬戶。客戶可采用買券還券方式償還融入證券。客戶通過“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申報買券,買入證券從“客戶信用證券匯總賬戶”劃入“證券公司融券專用賬戶”。
正面影響
首先,可以為投資者提供融資,必然給證券市場帶來新的資金增量,這會對證券市場產(chǎn)生積極的推動作用。其次,融資融券有明顯的活躍交易的作用,以及完善市場的價格發(fā)現(xiàn)功能。融資交易者是市場上最活躍的、最能發(fā)掘市場機會的部分,對市場合理定價、對信息的快速反應將起促進作用。歐美市場融資交易者的成交額占股市成交18%-20%,中國臺灣市場甚至有時占到40%,因此,融資融券的引入對整個市場的活躍會產(chǎn)生極大的促進作用。而賣空機制的引入將改變原來市場單邊市的局面,有利于市場價格發(fā)現(xiàn)。
再次,融資融券的引入為投資者提供了新的盈利模式。融資使投資者可以在投資中借助杠桿,而融券可以使投資者在市場下跌的時候也能實現(xiàn)盈利。
負面影響
首先,融資融券可能助漲助跌,增大市場波動。其次,可能增大金融體系的系統(tǒng)性風險。
券商收益:首先,融資融券的引入,會大大提高交易的活躍性,從而為證券公司帶來更多的經(jīng)紀業(yè)務收入。根據(jù)國際經(jīng)驗,融資融券一般能給證券公司經(jīng)紀業(yè)務帶來30%-40%的收入增長。
其次,融資融券業(yè)務本身也可以成為證券公司的一項重要業(yè)務。在美國1980年的所有券商的收入中,有13%來自于對投資者融資的利息收入。而在中國香港和中國臺灣則更高,可以達到經(jīng)紀業(yè)務總收入的1/3以上。當然,比較美國2003年和1980年證券公司收入結構可以發(fā)現(xiàn),融資利息收入從13%下降到3%,因此,融資利息收益不一定持久性地稱為證券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而且如果成立具有一定壟斷性的專門的證券金融公司,這部分利息收入可能更多地被證券金融公司獲得,而證券公司進行轉(zhuǎn)融通時所能獲取的利差會相對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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