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對個體存在的探索分析
引言:在《莊子》一書中還是用了許多身體殘缺之人的故事來表達莊子對個體存在的思索。小編提供了莊子對個體存在的思索論文,歡迎閱讀!
摘要:莊子對個體存在的思索包含多方面的內(nèi)容,它注重個體存在的自然、自由的狀態(tài),注重精神對生命的超越。與儒家思想相比,莊子對個體存在的思考更加在乎個人本身的自由自在,個人生命價值的實現(xiàn)。這種重視“個人”的思想,不僅為中國古代社會的士人們指明了一條實現(xiàn)自我的新路,對于后世的人們擴展視野、開闊心靈也具有積極的意義。
關(guān)鍵詞:莊子 個體存在 生命價值
據(jù)郭沫若先生的說法,莊子的思想是從儒家的思想演變而來的。頗多學(xué)者支持這一觀點,他們認為最主要的體現(xiàn)是在莊子對個體存在的看法方面。同孔子一樣,莊子高度肯定人的意義和價值,對孔子的“仁者愛人”的思想,高揚個體人格的主動性和獨立性的思想,在實質(zhì)上是熱烈地贊同的。這一點是很有道理的。但是與此同時,我們還應(yīng)該注意到莊子在個體存在方面的思想所獨有的一些特點,是與儒家思想所不同的。本文試就此作出一些分析。
儒家思想中對個體存在的思索,往往過于重視人在社會中的關(guān)系,即重視人與人之間的等級定位關(guān)系,而并不太重視個體存在狀態(tài)的自由與真實。而且儒家學(xué)者們在對于一個“人”的價值進行評判時,往往是以他在社會上的道德品格或功業(yè)成就為基準的。一個“人”如果不能贏得社會輿論的贊揚或者政治權(quán)力的認可,不取得家、家族的尊重,在儒家學(xué)者們看來便是沒有實現(xiàn)“人”的價值?偨Y(jié)起來儒家對個體存在的看法便是:人的價值必須在社會中才能實現(xiàn),個體生命存在的意義一定要依據(jù)社會的參照才能凸顯。很顯然,莊子對此持有不同的看法。在對現(xiàn)世的不滿和擔憂中,莊子提出了關(guān)于個體存在的另一種思路,即生命價值的實現(xiàn)在于注重“天道”,注重個體存在的自然和自由,生命價值的實現(xiàn)在于精神對生命的超越。在《莊子》一書中,論述最多的便是生命價值的實現(xiàn)。
戰(zhàn)國時,思想家們在進行關(guān)于“人”的個體存在的思索時,首先注重的就是追求生命的永恒存在。毫無疑問,莊子也幻想有那種永恒的生命,就如《逍遙游》中所講到的藐姑射山上的神人一般“肌膚若冰雪,綽約如處子,不食五谷,吸風飲露,乘云氣御飛龍,而游乎四海之外。”1但是莊子對個體存在的生命延續(xù)進行思索時,并不是極力追求生命本身的延續(xù),而是尋找個體對生命的完成和精神對生命的超越。莊子從生命的時間長短、死亡的痛苦和對于生死的理解三個方面來引導(dǎo)人們完成生命、超越生命。莊子很清楚生死是人們所最難以忘情的關(guān)隘,因而他在書中不斷地用各種方式鼓勵人們超越生死。生之長與死之遲是以時間來計算的,但是莊子在《齊物論》中卻說“莫壽于殤子,而彭祖為夭”2,用這種反常的話語打破人們固守的時間。莊子還使用“不知莊周夢蝶還是蝶夢莊周”和“妻死莊子鼓盆而歌”的故事,來鼓勵人們忽視死的痛苦,超越生死的界限。對待這一問題,莊子更關(guān)心和注意的,是個人對生與死的理解是否能夠超越生死。在《大宗師》中,子祀、子輿、子犁、子來曾經(jīng)說,有誰能夠“以無為首,以生為脊,以死為尻,孰知死生存亡為一體者,吾與之友矣”3,擁有這種能把生死都視作一體虛無的觀念,就能夠使人超越生死,去除心靈中對生的渴望和對死的畏懼。所以當子輿患病時,雖然“曲僂發(fā)背,上有五管,頤隱于齊,肩高于頂,句贅指天,陰陽之氣有沴”4,卻仍能夠做到“其心閑而無事”。當子來生病時,“喘喘然將死”,“其妻子環(huán)而泣之”,但他還能“誠然寐,遽然覺”,這樣的人不再為生死而憂愁煩惱,便獲得了精神的自由和快樂,在莊子看來精神的自由與快樂才是真正的至上的自由與快樂。
在《莊子》一書中還是用了許多身體殘缺之人的故事來表達莊子對個體存在的思索。他們生活中的一些特例,但是莊子在強調(diào)個人對生命的完成時,并沒有忽略掉這些“畸人”,并且“畸人”的在完成生命時的成功更具有激勵人心的意義。莊子認為這些“畸人”的偉大之處在于不為形體的殘缺所困,注重精神上的“全德”,最終獲得了精神的自由與快樂。這些故事集中在《德充符》一篇中:只能“踵見仲尼”的叔山無趾,連孔子都為之折服;容貌丑陋的哀駘它,不僅有無數(shù)“請于父母曰‘與為人妻,寧為夫子妾’”5的婦人崇拜他,連魯哀公都“有意乎其為人也”;還有闉跂支離無脤和甕盎大癭竟然使得衛(wèi)靈公和齊桓公在視“全人”時,生出“全人”才是形體不正常的感覺。他們無限高尚的道德,吸引和感動了世上的所有人,不論男女、君主、師友都因他們而完全否定了以貌取人的觀念。莊子通過他們來闡述道德完美和精神自由的標志不僅不在于形體,而且也不在于智慧、感情;同樣地,個體存在的價值和意義也不僅在于此,只要自然、自由地存在,讓精神超越生命,最終都可以達到道德完美、精神自由的目標,實現(xiàn)生命的價值。
在莊子的眼中,上文提到的這些人都完美地做到了個人對生命的完成和精神對生命的超越,都成功地實現(xiàn)了個體存在的價值。
他們這種個體存在的價值在《天道》篇中,則被莊子稱為“天樂”,這是個體存在最高貴的價值,因為這是他們在體會到了自然生命的流程之后而生出的達觀,并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的。如篇中所言:“知天樂者,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靜而與陰同德,動而與陽同波。故知天樂者,無天怨,無人非,無物累,無鬼責。”6莊子是主張人與天地一體的,在《齊物論》中,他就曾說道:“天地與我并生,而萬物與我為一”7,因而,雖然莊子極力強調(diào)在精神上淡化生死、健全殘缺的界限,但這并不是要求人們被動地順應(yīng)生命的生死流轉(zhuǎn),而是要盡可能地依照天道自然來完整實現(xiàn)個體存在的生命。這是因為莊子認為生命是“天”賦予“人”的,人就應(yīng)當使生命的流程體現(xiàn)自然,這便是《養(yǎng)生主》中所謂的“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緣督以為經(jīng),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養(yǎng)親,可以盡年。”8在莊子看來,一切都應(yīng)當順隨其天所賦予的本來面貌,任何戕害生命的行為和舉動都是違背天道自然的,都是不應(yīng)該存在的。莊子在《大宗師》中所言“終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之盛也”,9并且他還舉出了古代真人的例子說明這一點:“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謨士。”他們不以自己的知識去參與世俗爭斗,不以自己的個性去違背世俗風尚,心中不存嗜欲,不存機心,完全順乎天地四時,因而能夠做到“其寢不夢,其覺不憂,其食不甘,其息深深”;而且古之真人還精通“息以踵”的養(yǎng)生之術(shù),“不知說生,不知惡死,其出不?,其入不距”,他們不用心機損害道的真諦,不用人為的東西加諸自然,所以他們能夠如文中所言“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熱”,具有神奇的生命力,他們是真正做到了“人與天地一也”的一批人,達到了天人合一的生命境界。
莊子對個體存在的思索的中心則是個體存在于宇宙間的意義,這與儒家注重個體存在要在現(xiàn)世中實現(xiàn)社會價值不同,莊子并不看重人在現(xiàn)世中的社會價值!稇(yīng)帝王》一篇中說,“無為名尸,無為謀府,無為事任,無為知主,體盡無窮,而游無朕,近其所受于天,而無見得,亦虛而已。至人之用心若鏡,不將不應(yīng),應(yīng)而不藏,故能勝物而不傷。”10社會評價系統(tǒng)中普遍占據(jù)重要意義的“名”、“謀”、“事”、“知”,在莊子看來都是對個體存在的一種傷害。在《應(yīng)帝王》中,著名的“混沌鑿七竅”的故事就是在告訴我們這樣一個道理:人的理性開發(fā)就是人的自然天性的喪失,人的欲望萌動,就是人的自然天性的淪喪,所謂“人之不能有天,性也。”11(《山木》)正是指這種被儒家思想稱為根本的“人性”,而“人性”的產(chǎn)生恰恰就斷送了“天性”。因而莊子要求“至人”不應(yīng)當像儒者們所說的那樣,心中存有種種對人性、是非利弊和道德倫理的判斷,并以此來期待獲得“他者”的認同和贊許。在莊子看來,心中存在是非利弊、道德倫理的.標準的人都不能稱為至人。而要想成為至人就要做到“用心若鏡,不將不迎”(《應(yīng)帝王》),要做到像鏡子一樣,能夠映照萬物之形而又不存在萬物之形,既不主動逢迎、又不有意逃避,應(yīng)物而不累于物,知智而不系于智。而莊子提出這些要求的原因即是“人與天一也”12(《山木》),天即自然,人亦自然,任何束縛人的理智和情感的行為都是對自然的戕害。在《至樂》篇中莊子講了一個海鳥的寓言故事來說明人的“天性”是向往自然和自由的,這就如同鳥需要生活在深林,魚需要暢游在江湖一樣。《至樂》篇中,有這樣一只普通的海鳥“止于魯郊,魯侯御而觴之于廟,奏九韶以為樂,具太牢以為膳。”13接受了如此高規(guī)格的禮節(jié)款待的海鳥,最后的結(jié)局卻是“眩視憂悲,不敢食一臠,不敢飲一杯,三日而死。”人也是如此,在那個充滿為難困惑的社會中,人的天性被不斷遮蔽和損害,失去了絕對的自由,而莊子就是要告訴我們:人之稟受于天的,就是一個自然而自由的存在,而要實現(xiàn)這一存在的價值必須獲得精神的自由。因為個體存在的意義正在于精神的自由。這是莊子一再強調(diào)的。
如何才能得到精神的自由,莊子對此也有所闡釋。
在《逍遙游》一篇中,莊子寫下的關(guān)于鯤鵬以及蜩與學(xué)鳩的著名寓言,從“小知”到“大知”,從“小年”到“大年”,從“有待”到“無待”,他要強調(diào)的是:要進入絕對自由的精神境界。而要進入絕對自由的精神境界,就必須做到不憑借任何外在的依托,包括虛名、功業(yè)及自己的私心等,只有這樣才能使自己的精神超越世俗的一切乃至超越自我,“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變,以游無窮者,比且惡乎待哉?”14功名是很多人所最夢寐以求的東西,希冀在社會中實現(xiàn)生命價值的人們當然是以它來衡量自己人生的意義,但是在《莊子》的《秋水》篇和《至樂》篇中,分別用了“處廟堂之死神鬼不如泥中曳尾之龜”與“夢中骷髏不愿返回人間”的兩個故事,教導(dǎo)人們對于這些外在于生命的虛名應(yīng)該表示鄙夷。莊子認為,人一旦有了“為己”的私心,就相當于有了種種牽掛和顧慮;有了“功業(yè)”之心,就不免在世俗社會中爭斗和廝殺;有了“名譽”之心,就會被名所累,拘泥于名聲,行為和思想都會受到束縛,為世俗的認可、贊同、稱頌所牽累。而只有當人們拋開了這些虛假的東西,以“無己”、“無功”、“無名”的心態(tài)進入一無所有、廣闊無邊的自由境界時,人才能與“道”一樣處在一種“無”的狀態(tài)之中。只有處于這種絕對自由的境界中,才能感受到個體存在的自由和輕松,才能體驗到個體存在的真實意義,這樣個體存在的價值也就實現(xiàn)了。
綜上所述,莊子對于個體存在的思索簡言論之便是:個體存在是天賦的、自然的、自由的;要實現(xiàn)個體存在的價值就要順應(yīng)自然,順應(yīng)“天性”,拋棄“人性”;個體存在價值實現(xiàn)的標準是精神的絕對自由;并且要以一種“無”的狀態(tài)進入這種精神的絕對自由。筆者認為,莊子的這一思索是有其實用意義的,它不僅引導(dǎo)著戰(zhàn)國時期的人們回歸到與自然一體的原初之思,還打破了中國古代社會儒家思想一統(tǒng)天下的局面,同時莊子對個體存在本身的關(guān)注撫慰了一代又一代的知識分子,使他們正確認識被社會所束縛的自己,使他們從自我局限、自我否定的狹隘心境中解脫出來。最重要的是莊子的觀點極大地擴展了讀者的思想視野,開闊了讀者的心靈空間,使讀者的思想認識和精神內(nèi)涵都達到了一個新的境界,這一意義對于個人人生和學(xué)術(shù)研究的影響都是十分深遠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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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曹礎(chǔ)基著《莊子淺注》,中華書局2007年3月北京第3版,第7頁。
2 同上書,第25頁。
3 同上書,第80頁。
4 同上書,第80頁,下同。
5 曹礎(chǔ)基著《莊子淺注》,中華書局2007年3月北京第3版,第64頁。
6 同上書,第150頁。
7 同上書,第25頁。
8 同上書,第35頁。
9 同上書,第71頁,下同。
10 同上書,第95頁。
11 曹礎(chǔ)基著《莊子淺注》,中華書局2007年3月北京第3版,第237頁。
12 同上書,第236頁。
13 同上書,第209頁,下同。
14 同上書,第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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