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教育公平與效率問題
論文關鍵詞:教育領域;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教育效率;價值標準
論文摘要:高等教育領域中的公平與效率問題是近年來人們關注的焦點之一。教育狀況是教育政策的結果,教育公平與效率的問題歸根到底是教育政策的問題,是教育政策總體上重效率而輕公平的結果。導致教育政策重效率而輕公平的原因在于教育政策價值重社會價值與工具理性,輕個體價值,忽視價值要求;教育政策目標重公共教育利益,輕個人教育利益,公共教育利益代表性不夠;教育政策制定環(huán)境重事實環(huán)境輕價值環(huán)境;教育政策評估重事實標準,忽視價值標準。
隨著經濟的持續(xù)發(fā)展和人類社會的不斷進步,教育公平與效率問題成為理論界研究的熱點,高等教育的公平與效率將不再是兩難的抉擇。近來,按照研究內容,大致分為如下三個方面:教育公平與效率關系、教育公平與效率問題原因與對策分析、國家教育公平與效率的比較。毫無疑問,以上研究豐富和深化了教育公平與效率的理論,但在研究視角上存在缺陷。
一、教育公平的定義
所謂教育公平,是指國家對教育資源進行配置時所依據的合理性的規(guī)范或原則。這里所說的合理是指要符合社會整體的發(fā)展和穩(wěn)定,符合社會成員的個體發(fā)展和需要,并從兩者的辨證關系出發(fā)來統一配置教育資源。
教育公平的觀念源遠流長,追求教育公平是人類社會古老的理念。從歷史上看,古希臘的大思想家柏拉圖最早提出教育公平的思想,亞里士多德則首先提出通過法律保證自由公民的教育權利。在兩千年前我國古代的大教育家孔子也提出“有教無類”的樸素教育民主思想。近代西方資產階級致力于尋求教育公平,18世紀末,教育公平的思想已在一些西方國家轉化為立法措施,在法律上確定了人人都有受教育的平等機會。而我國自古代隋朝建立的科舉考試制度同樣也體現了一種教育公平的理念。因此,我們可以說,教育公平是一個歷史范疇,在不同的國家和不同的歷史時期有著不同的含義。它既是對社會現實的一種反映,也是對社會現實的一種超越,是社會現實與教育理想的統一,具有特定的歷史意義,包括它的歷史合理性和歷史局限性。
教育公平應具有三個層次:
(1)確保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2)提供相對平等的受教育的機會和條件;
(3)教育成功機會和教育效果的相對均等,即每個學生接受同等水平的教育后能達到一個最基本的標準,包括學生的學業(yè)成績上的實質性公平及教育質量公平、目標層面上的平等。其中,確保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機會是前提和基礎,提供相對平等的受教育機會和機會是進一步的要求,也是教育成功機會和教育效果相對均等的前提。而通常,這三個層次被概括為:起點公平、過程公平和結果公平。
此外,對教育公平的正確認識還包括:教育公平的發(fā)展有一定的相對性和追求教育公平與追求教育效率是統一的這兩個方面。
二、教育公平與教育效率:相關但不直接相涉
根據對教育公平與教育效率內涵的理解,我們認為教育公平與效率作為衡量教育發(fā)展的兩種尺度必然有著內在的聯系,但二者又有其各自獨立的內涵和意義。前者決定了教育公平與效率在總的程度上有一定限度的相關,而后者基于教育公平與效率的互不替代性和影響因素的不同,決定了教育公平與效率的不同。
(一)教育公平與教育效率的總體相關性
總體來看,教育公平與效率二者不但沒有互斥性,而且還有相互包含的一面,二者都是對方衡量自身高低的一個基本標準:一方面,沒有毫無公平的效率、也沒有毫無效率的公平,效率不能脫離公平來衡量。在衡量教育制度、政策有無效率時,必須考慮到教育對社會公平狀態(tài)的影響;另一方面,公平也不能脫離效率來衡量,在衡量某種教育政策、制度究竟是否公平時。也必須考慮到教育政策對教育的社會效率狀況的影響。教育公平本身就隱含有教育效率的意義,教育效率也體現著教育公平的價值,二者互為因果,互相促進,相輔相成。從國家和社會的角度看,教育效率的提高既為教育公平準備了物質條件,又為教育公平營造了良好的精神氛圍和輿論環(huán)境。追求效率與公平是人類社會的兩大實踐原則,一個國家和社會教育的全面進步必須包括效率水平的不斷提高和教育公平狀況的不斷改善。這是教育公平與教育效率二者具有的內在的統一性與一致性。
。ǘ┙逃脚c效率不存在必然對應關系
從教育公平與效率的內涵來看,二者是不同的概念,并不能互相解釋,是不可通約的。教育公平與效率是辦教育所追求的兩個不同的目標。如果把國家和社會辦教育所要取得的回報稱為教育效用價值的話。那么,由于任何教育效用價值的創(chuàng)造都必須相應地投入或耗費一定數量的教育資源,作為這種投入與產出、耗費與創(chuàng)造的比率,效率在本質上可視為一種比較效用價值。在可供作為投入和耗費的教育資源給定的情況下,效率的高低決定著教育效用價值的增長速度,即教育效率越高,所產出或創(chuàng)造的教育回報價值就越大、越豐富。教育公平雖不能不包含效率成分,但由于形式方面的獨立性,它還包含了效率之外的內涵。教育公平與效率這兩種價值原則在涉及范圍上具有不對稱性。教育公平主要與包括教育權利和教育機會在內的教育效用價值的分配有關。衡量教育是否公平或能否增進公平,主要看教育制度和教育的發(fā)展情況能否導致教育效用價值的合理分配。 教育的公平并不是效率的提高所能自動給予的,教育的高效率僅僅是有助于教育資源的擴大而有利于教育公平的實現。
三、教育公平的發(fā)展有一定的相對性
這是因為,在這個世界上不存在不受限制、完全意義上的絕對公平,它必然依賴一定的社會條件的存在,受社會生產力的發(fā)展水平和人們對教育公平觀念的認識程度的影響而產生變化。原始社會的教育公平是一種涉及全體成員的低層次的公平;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教育則成為一種特權被局限于一小部分人中間,廣大勞動人們的子女極少有受正規(guī)教育的權利和機會;工業(yè)社會以來,教育才逐漸走向大眾,人們對教育公平的認識才慢慢經歷了從起點的公平、過程的公平到結果的公平。因此,教育公平是人們追求的永恒理念,是人類奮斗的方向與目標。
在社會現代化的發(fā)展過程中,公平與效率往往處于難以兼得的沖突狀態(tài)。教育發(fā)展也面臨著類似的困境。但與社會、經濟領域不同的是,教育領域的這一矛盾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研究表明,在教育階段,這兩者的目標是高度重合的。即在不同的發(fā)展階段中,教育公平問題的特征和重心是不同的。在發(fā)展初期,最重要的是普及教育,保障廣大兒童平等地接受教育的權利。在教育初步普及之后,追求的是教育過程中的公正待遇和更高的教育質量,即對教育品質的追求。因此,在教育權利平等的前提下,我們還必須經過高度篩選、分流的教育制度,著重考慮經濟的合理性,要求在資源配置和教學過程中,平等地對待每一個學生,讓他們享受平等的教育;同時,又以承認個體差異、發(fā)展的不平衡為前提,給每一個兒童提供另外不同的教育,使其個性得到充分的發(fā)展。從而最終保證他們教育過程中的公正待遇和教育質量。
事實上,進入21世紀后,西方學術界便提出了“給每一個人平等的機會,并不是指名義上的平等──機會平等,而是要肯定每一個人都能受到適當的教育,而且這種教育的進度和方法是適合每個人的特點的”的觀點,這也就意味著教育公平是使學生最大限度地獲取知識,并突出學生作為個體所具有的個性。
參考文獻
[1]石火學.教育政策視角下的教育公平與效率問題研究[J].清華大學教育研究,2010,05.
[2]蔡秋梅.中國政府推進教育公平策略研究.
[3]安曉敏.教育公平指標體系研究.
[4]劉欣.由教育政策走向教育公平.
[5]朱永坤.教育政策公平性研究.
相關論文查閱:大學生論文、工商財務論文、經濟論文、教育論文 熱門畢業(yè)論文
【論教育公平與效率問題】相關文章:
論中小學班級管理的公平問題11-30
探析中學教育政策與教育公平問題12-04
教育中效率與公平的關系論文參考文獻11-21
論保險代位求償原則的公平性問題論文11-17
淺議公平與效率雙重視野下的高等教育政策12-04
論如何提高語文教學效率11-26
淺析論教師的教育倫理問題論文01-14
論關于教育定量研究的三個問題02-25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