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政治倫理思想的人性預設
論文摘要:先秦的是以仁政、德治為價值指向的。因此,提倡“仁”,強調(diào)“禮”,追求德治和等級秩序和諧的先秦儒家,勢必要尋找一個合理而有力的人性依據(jù)。人皆向善的人性預設,就不可避免地成為其政治倫理思想的人性根基。
論文關鍵詞:先秦儒家;政治倫理;人性預設;人皆向善
春秋戰(zhàn)國時期,中國進入了一個激烈動蕩的發(fā)展階段。諸侯爭霸,戰(zhàn)亂頻繁,物欲橫流,善惡畢現(xiàn)。諸子百家紛紛從治世安民的社會需要出發(fā),反思和探求人性,以期為社會治理尋找根據(jù)。對于積極人世、關注人生價值而又重視社會等級秩序的先秦儒家來說,提倡“仁”,強調(diào)“禮”,追求德治和等級秩序和諧,勢必要有一個合理而有力的人性依據(jù)。人皆向善的人性預設,就不可避免地成為先秦儒家政治倫理的人性根基。
一
自從人猿揖別以來,人類就開始思索人的本性是什么,如何實現(xiàn)人之所以為人的價值,怎樣維護社會的有序和諧等問題。先秦儒家的人性論,就是對這些問題的思索與探求。在人性假設上,善作為人性的價值或者說人的道德本質(zhì),人皆向善作為人的本性或者說行為趨向,理當成為先秦儒家政治倫理思想建構的著眼點。從根本上說,先秦儒家的人皆向善,強調(diào)的是人的人性自覺和意志抉擇,這既是禮制秩序建立的人性依據(jù),又是政治運行的理想目標。作為儒學的奠基者,他以“性相近也,習相遠也”(《論語·陽貨》)的命題,開啟了先秦儒家人性論的研究。
雖然,我們一般都認為孔子對人性問題的關注程度較低,他的人性思想也不被人注意,甚至他的學生子貢也說:“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論語·公冶長》)。但是,孔子的人性思想是非常重要的,正如唐凱麟指出的:“孔子是儒學的開創(chuàng)者,也是首先關注人性問題的思想家”。他不僅在人性論上為后學奠定了基本的框架和思路,而且還蘊涵了其后儒學一切人性學說的矛盾發(fā)展的內(nèi)在要素。
第一,“性相近”是指人類具有共同的本性。雖對這個共同的本性是善是惡,孔子并未言明,但他的人性趨善的思想傾向是可以肯定的。他說:“子欲善而民善矣”(《論語·顏淵》),“為政以德”(《論語·為政》),“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論語·顏淵))等等都說明了孔子的性善傾向。第二,所謂“性相近”,也并不是指人性的彼此等同,而是在善的大前提下,仍有性質(zhì)的差異,程度的高低。第三,“習相遠”則指出了人性由于后天習染而產(chǎn)生的差異性。孔子認為,人性善的差異是后天的習染造成的。所以,他指出了后天學習和的重要性。
當然,孔子的人性論目的是為收拾人心歸屬,整頓社會秩序服務的。所以,他又特別強調(diào)“仁者愛人”的人性依據(jù),最終又把人性歸結到善的方面來?鬃诱J為,仁是一種人本來具有的共同特性,“我欲仁,斯仁至矣”(《論語·述而》)。仁既然是善的,在社會關系中,就表現(xiàn)為“仁者愛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論語·顏淵》),“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論語·雍也》)的仁心和善德。從仁出發(fā),循善而行,才能達到修己安人、推己及人、己立立人、己達達人、博施濟眾的目的。在此基礎上,仁和善還要符合構建社會秩序的“禮”的要求,孔子說:“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論語·顏淵》)。這就是說,禮是人們應該遵循的正道,避免行為脫軌而發(fā)生違禮的事情,就是克己復禮,也就是仁了。在這里,孔子強調(diào)了仁和禮的統(tǒng)一。仁是禮的內(nèi)在根據(jù),禮是仁的外推規(guī)則,個人言行符合生活規(guī)則與社會道德規(guī)范,就成了仁和善的倫理精神與政治要求。
孟子是先秦儒家人性論的集大成者,他從孔子的仁學出發(fā),肯定人天生就具有善良的本質(zhì),能夠以同情心去愛人,這種善良的本質(zhì),是植根于每一個人心中的仁義禮智。因此,他明確主張性善論。首先,孟子認為,“人之所以異于禽獸者幾希”(《孟子·離婁下》),道德是只有人才具有的本質(zhì)屬性,是人區(qū)別于動物的本質(zhì)規(guī)定性。其次,人性善是人的先驗本性,人天生具有“良知”、“良能”等善的品格和仁義禮智等道德理性。“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孟子·盡心上》),“仁、義、禮、智根于心”(《孟子·告子上》)。善良品德并非由外部灌輸,而是人們內(nèi)心先天就具有的,孟子從這種先驗論出發(fā),充分肯定了人類天生具有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正是這“四心”,使人們天生具有仁義禮智四種“善端”。他說“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公孫丑上》)。再次,孟子認為,人們?nèi)绻4婧蛿U充上述“四端”,就可以發(fā)展成仁義禮智“四德”,進而達到至善。在這個意義上,“人皆可以為堯舜”(《孟子·告子下》),每個人都可以因具有仁心善德而成為堯舜那樣的圣人。不可否認,孟子的性善論也是為其政治倫理尋求道德根據(jù)的。他認為,人性善與政治倫理具有內(nèi)在的親和關系,甚至是內(nèi)在的一致關系。性善與不善對政治倫理行與不行,密切關聯(lián)。因為,人的善性良心,不單只是支配個體行為的向善性,而且支配著個體在公共生活和社會關系中的向善性,對和諧政治與社會秩序至關重要。所以,孟子說:“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運于掌上”(《孟子·公孫丑上》)。這充分表達了他對仁心善德與仁政德政緊密關系的高度關注,并告誡統(tǒng)治者,只有以仁心善德行仁政德政才能治理好國家。
茍子關于人性的思考,與孟子有明顯的不同,他針對孟子的“性善論”,提出了“性惡論”的主張。他說:“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學,不可事”(《茍子·性惡》),“不可學,不可事,而在人者,謂之性”(《茍子·性惡》),“人之性惡,其善偽也”(《茍子·性惡》)。這表明,茍子是把人的自然欲望視為人性,這種欲望是天生的,不加約束,任其發(fā)展,就會對造成危害,故人性本惡。人的這種自然欲望或謂天性,體現(xiàn)在兩個層面,一是生理的層面,“今人之性,饑而欲飽,寒而欲暖,勞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茍子..陛惡》)。二是的層面,“好榮惡辱,好利惡害,是君子、小人之所同也”(《茍子·性惡》)。不論是生理層面的耳目口鼻之欲,還是心理層面的榮辱利害計較,都體現(xiàn)出人本性上對利的追逐,對害的回避。
既然,人性本惡,如果任其發(fā)展,就必然會導致爭利避害現(xiàn)象的發(fā)生,社會也就會陷入混亂無序的狀態(tài)。所以.茍子認為,防止這種混亂無序的方法,就是制定禮義,對于這種人性本惡的自然本性,只有用禮義來節(jié)制和改造,才能引導人們棄惡從善。他把符合禮義道德的行為叫做善,把不符合禮義規(guī)范的行為叫做惡。由此,茍子一方面承認,人性雖惡,但經(jīng)過道德教化之后,可以使“惡”轉化為“善”。他說:“今人之性惡,必將待師法然后正,得禮義然后治。”(《茍子·性惡》),“人之性惡,其善偽也”(《茍子·性惡》),“偽者,文理隆盛也。無性則偽之無所加,無偽則性不能自美。性偽合,然后圣人之名一,天下之功于是就也”(《茍子·禮論》)。茍子將“偽”與“善”相連,這個“善”無疑具有價值目標和意蘊;另一方面,茍子又特別強調(diào)禮義規(guī)范的作用。他說:“圣人化性,而起偽,偽起,而生禮義;禮義生,而制法度”(《茍子·性惡》)。這就是說,對于人的自然本性要用禮義去制約、改造,引惡向善,變惡為善。善是后天教化出來,善是禮義道德的基礎,但善也要靠禮義來規(guī)范和踐行。
二
表面看來,在人性問題上,孟子言性善,茍子道性惡,似乎截然相反,水火不容。但是,如果透過表象,二者并無本質(zhì)的區(qū)別和原則的分歧。只不過孟子認為仁義禮智這些人性善的道德規(guī)范,是人天生具有的,是人的本性的展開;而茍子認為仁義禮智這些善良品德是后天才有的,是對人性改造的結果。因此,孟、茍最終從不同角度都提出了人皆可以為堯舜的主張。分析孟、茍對人性善惡問題的關注與駁難,對于我們弄清他們思想本質(zhì)的一致性及其作為政治的人性基石,具有重要的意義。
在人性善惡的問題上,孟子與同為弟子的告子有過一場旗幟鮮明的論爭。告子認為,人“性無善無不善也”(《孟子·告子上》),并做了兩個例證:一是“性猶杞柳也,義猶杯圈也;以人性為仁義,猶以杞柳為杯圈”(《孟子·告子上》);二是“性猶湍水也,決諸東方則東流,決諸西方則西流。人性之無分于善與不也,猶水之無分于東西也”(《孟子·告子上》)。對告子的人陛觀,孟子是完全排斥和反對的。第一,孟子對告子的例舉性人性詮釋,進行了反駁。他認為杞柳與杯圈,誠然有異,但杯圈的制作,卻要循杞柳本性才行。而水的東西流向雖無定規(guī),但水之向下流動,卻是其固定的性質(zhì)。因而人之性善,就猶如做杯圈的杞柳,也如必定向下而流的活水,是有定性的。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人之所以為人的特性才能確立,才不致于同禽獸混同。第二,孟子又將善的資質(zhì)和本性,具體化作善之四端,并強調(diào)了它的重要性。他說:“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他特別強調(diào):“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側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孟子告子上》)。如果將人性之善“擴而充之”,就會發(fā)展成為仁義禮智四種崇高、美好的社會道德。
孟、告二人關于人性之爭,所關涉的問題,對政治倫理的人性依據(jù)和定位有至關重要的意義。其一,政治倫理所依靠的德性權威,必須內(nèi)植于心,才能保證它具有可靠的生長點。如果外懸于人,也就意味著人性善只是一種約定、一種后天習得的東西,改變它也就是輕而易舉的事情。其二,假如人性善被設定為外在的東西,依托其上的政治倫理就缺乏堅固的基石。政治的協(xié)動、合作,也就只有依賴于人們自然形成的意愿。而人以好利避害之心,來確定個體自我行為的價值取向。’這樣,強權與暴力就會成為支配人的社會行為,引導權力運作的力量,上下有定的社會秩序就會被打破,以下犯上和爭權奪利的紛爭混亂必定會發(fā)生。孟子認為,善植于人心而外推于政治,一切有序;善外懸于人心而落到政治層面,就一切混亂。人性善的背后,關系著國家的治理與社會的秩序。
如果說,孟子的人性論具有較強的道德理想主義色彩的話,那么,茍子的人性論則更多的是道德現(xiàn)實主義。而與社會的發(fā)展相契合,先秦儒家的政治倫理思想也正是逐步由道德理想主義過渡到道德現(xiàn)實主義的。其目的都是人世為用,為現(xiàn)實社會政治生活服務的,旨在構建等級秩序,實現(xiàn)社會和諧。因此,孟、茍在人性善惡問題上的不同與孟、告論爭有著本質(zhì)的區(qū)別,不可相提并論。
茍子認為,孟子的人性善,一是導致了對“天性惡與后成善”的混淆;二是導致了對圣人“化性起偽”的必要性與重要性的抹殺。其結果是無法引中出普遍有效的人性引導方法和富有力度的規(guī)則系統(tǒng)。他說:“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矣”(《茍子·性惡》),他認為,性惡是天成之性,性善是習得之善。茍子實際上是主張,人性善是后天習得和教化的結果,要成就善還得用禮義規(guī)范去節(jié)制和改造,強調(diào)了禮義在為善中的作用?梢,孟茍并不是在同一層面上討論人性,前者關注的是人的特質(zhì)和本性,后者把握的是人的本能和自然欲望。因而,茍子對孟子的批評,在某種意義上只是為了立論的方便,并不構成對孟子人性結論、價值取向的顛覆與逆轉。同時,茍子對孟子的批評,對性惡善偽的劃分,并不構成對人之為人的特質(zhì)在于善的否定,倒是更加強化了人之所以為人在于善的論證。
在茍子的人性論看來,國家治亂的原因不在于人們欲望的多寡,而在于欲望被賦予的理性程度。因此,社會秩序的穩(wěn)定與和諧,是人們對禮法自覺遵守的結果。茍子的這一思想,決定了他必然從客觀物質(zhì)生活上來關注天下百姓的利益,強調(diào)人們對物質(zhì)利益追求的合理性,而不是像孟子那樣更多地是從主觀愿望出發(fā)來闡發(fā)其人性學說和民本主張。如果以所謂的“內(nèi)圣外王”論,孟子解決的是“內(nèi)圣”,茍子解決的是“外王”,前者是后者的根據(jù),后者是前者的指向。因此,茍子以人性論政的主要支持根據(jù)及最后的歸結點,仍然是一個善字。他說:“積善而全盡,謂之圣;彼求之而后得,為之而后成,積之而后高,盡之而后圣”(《茍子·儒效》)。茍子最終也得出了“涂之人可以為禹”(《茍子·性惡》)的結論,這與孟子“凡人皆可以為堯舜”(《孟子·告子下》)的旨趣相一致。由此可見,孟茍關于人性善惡的不同,不是目的的差異,而是手段的區(qū)別;不是價值取向的分歧,而是方式途徑的多樣。這也表明,先秦的在理論上要能夠成立,離不開善;在實踐中如要推行,也必須以善為前提。
三
在先秦儒家政治倫理的視域中,人性與政治有著內(nèi)在的關聯(lián)性,歸根結底,等差級別和社會秩序的構建,才是其討論人性善惡的目的所在。“先秦儒家討論人性問題的思想旨趣在于如何處理‘為政者’與‘民’的關系,進而建立起和諧的社會政治秩序。”因而,以善為道德基礎,先秦儒家政治倫理的理想路向,必然走向為政以德,也即為政以善。
基于自己的人性思想,直接把道德建設同政權建設聯(lián)系起來,認為道德建設可以帶來政治上的清明和愛,并由此而能實現(xiàn)天下大治。他指出:“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論語·為政》)。這就是說,當政者自身搞好了道德修養(yǎng),為政以善,就能贏得百姓歸順,做到國泰民安?鬃舆認為,引人向善的道德所產(chǎn)生的社會功效,也是手段所不能比擬的。他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政》)這是說,用行政手段去制服百姓,雖然百姓可以免除犯罪,但卻沒有羞恥之心;而用道德禮教去感化老百姓,那老百姓既有羞恥之心,又能自覺遵守社會規(guī)范。這是對道德價值的深刻認識。
作為人性善的主要旗手,孟子從善出發(fā),進一步強化了道德和仁善的社會政治功能。他認為,仁善的道德對社會生活所產(chǎn)生的積極效應,是直接用政治手段所無法達到的。為此,他還特別強調(diào)了“善教”的社會作用。他說:“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愛之,善政得民財,善教得民心”(《孟子·盡心上》)。而只有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孟子·離婁上》)既然“善教”能得民心,它的政治價值在于“得天下”。因此,他認為,以“善教”去擴充人之“四善端”,以道德教化人民,對于統(tǒng)治階級來說,甚至比軍事攻守、建設更為重要。孟子說:“城廓不完,甲兵不多,非國之災也;田野不辟,財貨不聚,非國之害也。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日矣”(《孟子·離婁上》)。又說:“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廟;士庶人不仁,不保四體。”(《孟子·離婁上》)沒有仁善和道德,統(tǒng)治者就無以治理國家。只有把善德與政治相結合,才可望實現(xiàn)“身正而天下歸之”(《孟子-離婁上》)的局面。所以他說:“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天下定”(《孟子·離婁上》)。這就強調(diào)了仁善之德是為政的基本要求和準則。
踐行道德現(xiàn)實主義的茍子,則寓“善”于“禮”,主張“仁內(nèi)禮外”,把禮制作為善政的主要方法和根本保證。茍子認為,善是“禮”的倫理依托,“禮者,人道之極也”(《茍子·禮論》),因而要“化性起偽,偽起而生禮義”(《茍子·性惡》)。正因為“隆禮貴義者其國治”(《茍子·議兵》),所以,以仁心善德為基礎的“禮”,在社會政治生活中具有重大的作用。他說:“禮者,治辨之極也,強固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總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隕社稷也。”(《茍子·議兵》)又說:“禮之于正國家也,如權衡之于輕重也,如繩墨之于曲直也。故人無禮不生,事無禮不成,國家無禮不寧。君臣不得不尊,父子不得不親,兄弟不得不順,夫婦不得不歡。少者以長,老者以養(yǎng)。故天地生之,圣人成之”(《茍子·大略》),因此,“無禮義,則悖亂而不治”(《茍子·性惡》)。那么,“禮”為什么能夠在社會政治生活中發(fā)揮如此重大的作用呢?原因有二:其一,禮的根基在于人心。茍子說:“禮以順人心為本,故之于《禮經(jīng)》而順人心者,皆禮也”(《茍子·大略》)。經(jīng)典權威也得順人心而變,可見人心堪稱禮的“節(jié)度使”和試金石。其二,禮也扎根于社會生活的沃土之中。禮因能整飭社會秩序,收拾人心歸屬,從而具備生命、人類、社會政治依據(jù)的功能。茍子說:“禮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茍子·禮論》)。尤為重要的是,禮義作為“道德之極”(《茍子·勸學》)、 “人倫盡矣”(《茍子·儒效》)的規(guī)范體系,對構成社會良性運作、和諧治理都有著根本性的影響。所以茍子的寓善于禮,最終還是為現(xiàn)實的社會政治生活服務的。他特別強調(diào):“禮者,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也”(《茍子·富國》)。在茍子看來,以善為倫理基礎的禮的目標,就是通過建立分明的等差級別來維護統(tǒng)治秩序,以最終實現(xiàn)一種“君臣、父子、兄弟、夫婦,始則終,終則始,與天地同理,與萬世同久”(《茍子·王制》)的理想治世與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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