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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遵從行為理論對學校道德教育的啟示
論文關鍵詞:非遵從行為 道德性 學校道德教育 公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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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非遵從行為是指向規(guī)范的合法性提出挑戰(zhàn),以改變規(guī)范為目的的公開違反規(guī)范的行為。非遵從行為具有鮮明的道德性,對社會規(guī)范的變遷起著重要的推動作用。在兒童的道德成長中,非遵從行為具有重要價值。學校德育應尊重學生的非遵從行為,建立民主的道德教育文化。
道德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培養(yǎng)有道德的人。道德教育的這一功能以兒童的道德社會化為實現(xiàn)途徑。道德社會化的含義一般指兒童個體對一定社會道德規(guī)范的遵從和內化,以維護社會的秩序與融合,但這一內涵下的道德社會化的過程很難說會使一個人真正成為有道德的人。非遵從行為理論來自著名社會學家默頓關于越軌的研究。默頓在論及社會問題中的越軌行為時,提出了非遵從行為的概念并描述了非遵從行為及非遵從者的道德特征,對我們深人探討什么是有道德的人,學校教育應該怎樣面對兒童道德成長中的非遵從問題,以及怎樣改善學校道德教育等,具有重要的啟發(fā)作用。
一、非遵從行為理論的基本內容
1.非遵從行為的含義與特點
非遵從行為理論及概念來自于默頓對越軌問題的研究。默頓認為,越軌行為由社會結構與文化結構的緊張引發(fā),而在人們很少獲得社會合法化的手段以實現(xiàn)文化上所限定的目標時最容易發(fā)生。根據(jù)越軌行為的結構及其對社會系統(tǒng)的影響,默頓將越軌行為分為兩種類型:第一種可以稱做“非遵從行為”(nonconforming behavior);第二種稱做“違規(guī)行為”(aberrant behavior)。
默頓沒有對非遵從行為做出明確的定義,只是通過在其著作中的多次陳述大致界定了非遵從行為的基本含義:向規(guī)范的合法性提出挑戰(zhàn),以改變規(guī)范為目的的公開違反規(guī)范的行為。他通過將非遵從行為(非遵從者)與違規(guī)行為(違規(guī)者)進行比較,概括了非遵從行為(非遵從者)的基本特征。第一,非遵從者公開宜稱他們的不同意見,他們并不想掩飾他們背離社會規(guī)范的行為;違規(guī)者則努力避開公眾的注意。第二,非遵從者對他們所反對的社會規(guī)范的合法性提出挑戰(zhàn),或者至少對某些方面的情況提出挑戰(zhàn);相反,違規(guī)者清楚他們所違反規(guī)范的合法性。第三,非遵從者的目的是改變他們在實踐上所拒絕的那些規(guī)范,他們想用具有更堅實的道德基礎的規(guī)范,去取代他們認為在道義上受懷疑的那些規(guī)范;相反,違規(guī)者主要是盡量逃避所存在的規(guī)范的懲罰,他們并不想提出替代性的規(guī)范。當受到社會制裁時,非遵從者典型地求助于更高的道德性;而違規(guī)者尋求的是掩蓋事實。第四,作為上述行為要素的結果,社會上一般大眾不管愿意與否,都承認非遵從者對主要規(guī)范的違背是出于無私的目的,而不是為了個人利益;而違規(guī)者通常被認為其違背規(guī)范是為了達到個人私利。第五,非遵從者通過訴諸于更高的道德要求,在有利的歷史條件下,可以借助最終價值,而不是社會中某些特定規(guī)范,確立其合法性;而違規(guī)者則既不會提出新的東西,也不會重建舊的東西,它們只是滿足自己的私利或表現(xiàn)自己的私欲。
在默頓看來,非遵從行為具有鮮明的道德性,這一點依賴于非遵從者所秉持的超越于特定社會規(guī)范的最高價值。“他們努力促進社會現(xiàn)實的公正性,而不是制度的虛構;他們是為了真正的言論自由而不是日常托辭;他們可能通過對社會結構的重建為所有的人提供實際的平等機會,從而使人們的才智得到發(fā)揮,而不至把社會平等的幻想錯誤地當做真實的東西。非遵從行為不是個人喜好,而是追求新的道德,或者重建已被實踐所拋棄的道德。不過,默頓強調,“非遵從者不會僅僅為確立非遵從性的價值而由輕率的正統(tǒng)觀轉變到同樣輕率的非正統(tǒng)觀。對一個群體規(guī)范的非遵從常常是對另一群體規(guī)范的遵從。非遵從者不是天然的反對者,實際上,他們是另一種價值的追隨者和另一種規(guī)范的建構者。同樣重要的是,對非遵從者所持有的非正統(tǒng)觀點不能給予武斷的判定:或是不正確的、丑陋的或邪惡的;或是正確的、美的或完美無瑕的。因此,非遵從者的道德性體現(xiàn)于其非遵從行為的動機、所依賴的最終價值以及行為的方式;對其持有的具體觀點和規(guī)范我們不能做道德絕對性的判斷。在現(xiàn)有規(guī)范與非遵從者的價值沖突之間,反映的是社會結構的緊張而非簡單的道德上的是與非。
2.非遵從行為的社會功能
非遵從行為的社會功能表現(xiàn)為對制度變遷的推動。尤其是系統(tǒng)性的非遵從行為即“對制度性規(guī)則的制度化抗拒”,將導致社會規(guī)范結構的變化。在這里,制度變遷的范圍可能是小型的、日常的、社會的,也可能是大規(guī)模的、歷史的、政治的。默頓強調:“社會中少數(shù)的非遵從者往往比多數(shù)的遵從者更有效地代表著群體的利益和最高價值。這不是一個道德判斷而是一個功能判斷,不是倫理學理論的一個論斷而是社會學理論的一個論斷。以默頓的標準,馬克思、甘地、馬丁·路德·金等都是最著名的非遵從者。非遵從行為因社會結構和文化結構的緊張而產(chǎn)生,也將因社會規(guī)范結構的變化而改變自身的性質:從非遵從變?yōu)樽駨模瑥囊?guī)范合法性的挑戰(zhàn)者變成規(guī)范合法性的維護者。
作為“社會學理論的一個論斷”,默頓關于非遵從行為和非遵從者的研究應合了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非常重要的公民不服從的傳統(tǒng)。述及這一問題的的思想家有蘇格拉底、梭羅、甘地、羅爾斯等。“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被羅爾斯定義為“一種公開的、非暴力的、既是按照良心的、又是政治性的違反法律行為,其目的通常是為了使政府的法律或政策發(fā)生一種改變。而在西方傳統(tǒng)思想中,一般認為,“公民不服從”就是依據(jù)“良心的拒絕”。羅爾斯對“公民不服從”的定義做如下解釋:它是一種出自良心的違法行為;它是一種政治行為;它訴諸的是那個構成政治秩序基礎的共有正義觀;它是一種公開的行為;它是一種非暴力的行為,是一種表達深刻和認真的政治信念 “公民不服從”思想主要回答一個根本問題:當制度和法律不符合正義時,我們是否還有義務服從它?
作為社會學概念的“非遵從”與“公民不服從”在含義與邊界上存在著一定的差異。“公民不服從”是一種政治學語匯,建立在特定的政治學話語背景基礎之上,傳達的也是基于特定原則的政治訴求。而在社會學的視野中,非遵從行為體現(xiàn)的是社會結構與社會規(guī)范方面的變化,反映了人們在社會變遷中對合理的社會規(guī)范的積極要求。盡管如此,兩者內在邏輯的一致還是很清楚的。無論是對“制度正義”的關注,還是對“社會規(guī)范合法性”的質疑,都基于更高的道德要求與道德信念,都有違反規(guī)范的行動,其行動的目標都指向于制度和社會規(guī)范的改變。因此,可以將“公民不服從”理解為政治生活中的非遵從行為。事實上,非遵從行為更廣泛地更一般地存在于社會生活之中。非遵從行為的終極價值表現(xiàn)為對制度正義的訴求,是社會變遷自覺的、進步的、建設性的推動力量。
二、非遵從行為的道德意義
非遵從者是有道德的人嗎?非遵從行為道德性的社會意義何在?在人類社會生活的真實形態(tài)中,非遵從者往往是被邊緣化的,非遵從行為經(jīng)常面臨著道德上的質疑與合法性的考驗。對非遵從行為的評價有賴于視角的選擇。默頓強調功能的判斷而非道德的判斷、社會學理論的論斷而非倫理學理論的論斷,這取決于其社會學的范式和立場。本文則相反,力求以倫理學和道德判斷的視角來審視非遵從行為和非遵從者,挖掘其中的道德內涵及道德建設的意義。在這個意義上,筆者認為,非遵從行為不僅是德性行為,非遵從者不僅是有道德的人,其“有道德”的內涵還超越了“有道德的人”的傳統(tǒng)含義。
1.非遵從行為的道德性拓展了傳統(tǒng)德性的范圍
傳統(tǒng)德性主要關涉人與人交往的基本規(guī)范,非遵從行為的道德意蘊則超越了這一界限。非遵從行為指向的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個人美德,即如何遵從一定的道德規(guī)范建立個人的道德生活,也不停留在個體道德自足意義上的主觀體驗之上,它關心的是關涉共同體生活的社會規(guī)范和制度的正義,更多地考慮普遍的利益和最高價值。非遵從者以促進社會的積極變革為目的,其秉持的核心價值是公平和正義。當非遵從者質疑社會規(guī)范的合法性時,他依據(jù)的是自己具有終極價值特征的更高的道德原則以及可能的對人類的愛與憐憫。在日常的公共生活中,非遵從者和非遵從行為的德性往往不在公眾的視野之內,也很少進人學校道德教育系統(tǒng),但卻是人類生活極為重要的德性構成,是現(xiàn)代公民社會的重要的道德基礎之一。
2.非遵從行為的道德性超越了傳統(tǒng)德性的性質
對一定道德規(guī)范的內化和遵從是個人道德社會化的基本特征,是個體適應公共道德生活的必要途徑。傳統(tǒng)德性強調的是道德的“社會粘合劑”功能,因而推崇對社會共同價值的遵奉。同時,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眼中品德良好的人是那些具備種種美德并積極踐行的人,而對美德的認定也往往以對普遍的社會規(guī)范的遵從為標準。簡言之,在傳統(tǒng)德性中遵從是基本的品質。非遵從行為通過對不正當?shù)纳鐣?guī)范給予質疑,同時也對遵從本身提出了質疑,從而表現(xiàn)出超越性、發(fā)展性的道德價值取向。因為與主流價值文化之間的差異,非遵從行為的道德性常常被忽略或不被認定是道德問題。因此,對非遵從行為的道德分析有助于我們正確理解德性的性質,建立“遵從一非遵從”這一完整的道德結構和全面的道德發(fā)展觀。
3.非遵從行為的道德性可以幫助我們理解什么是有道德的人
對于什么是有道德的人,目前還沒有確定的唯一的解釋,科爾伯格有關道德發(fā)展階段的研究曾對此做出了有力的說明?茽柌裾J為道德發(fā)展第六階段即普遍的倫理原則階段是道德發(fā)展的最高階段,雖然后來科爾伯格努力探究具有宗教信仰特質的第七階段,但并沒有得到其實證研究的支持。因此,我們以第六階段的道德判斷特點作為有道德的人的參考。科爾伯格認為,達到第六階段的個體能夠“遵守自己選擇的倫理法則”,當法律違背這些原則時,他們會按照原則行事,因為這些法則是普遍的公正原則,要求人權平等和尊重個人作為人類的尊嚴。作為一個理性的個體,將相信普遍的道德原則的有效性,并且立志為之獻身。同時,基于治理社會的道德依據(jù),達到這一階段的個體懂得道德的本質和人作為目的這個事實。雖然科爾伯格的理論揭示了有道德的人的認知特征,但沒有提供真實生活中的行為樣本,也無法揭示影響個體道德成長的社會文化因素及影響機制,而非遵從行為的有關理論則解決了這一問題。非遵從行為是有道德的人的核心行為特征,在個體道德成長的階梯中,非遵從標志著個體的道德理性達到了成熟水平。
就像很多人無法達到道德發(fā)展的第六階段一樣,很多人也不會成為非遵從者。在人類生活中,標簽式的非遵從者通常只能是少數(shù)人,而通常是這少數(shù)人改變了人類生活的進程。不過,我們主要關注的是非標簽式的非遵從者,即那些在社會生活中超持基本的公正原則與道德信念,在局部的、微觀的、日常的生活情境中實施非遵從行為的社會成員;蛘哒f,我們關注的是社會生活中的非遵從行為,而不是非遵從者的社會角色。非遵從行為并不要求道德角色的一貫性和連續(xù)性,可以廣泛地、一般地與普通人的生活建立聯(lián)系。它不僅提高道德生活的質量,更重要的是賦予社會規(guī)范以正義性賦予社會生活以合理性。因此,非遵從者與非遵從行為具有深刻的道德建設價值。
三、對我國學校道德教育的啟示
非遵從行為與非遵從者的道德意蘊和社會功能已不言而喻。對非遵從行為及其價值原則的尊重和保護,也已成為現(xiàn)代民主社會的重要特征,是公民社會重要的政治倫理內容,現(xiàn)代學校道德教育有責任與使命對此做出回應。學校道德教育不僅應當關注學生道德成長中的非遵從行為,更重要的是將非遵從行為及其價值來源納人道德教育的目標系統(tǒng),并賦予其應有的地位。對我國的學校道德教育而言,這意味著學校德育文化的重建。
在學生的道德成長過程中是否會發(fā)生非遵從行為?這可能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依據(jù)科爾伯格的道德發(fā)展理論,受道德成熟水平的制約,兒童不可能成為非遵從者,但非遵從的價值原則即對公平和正義的遵奉卻可能以簡單和樸素的方式表現(xiàn)出來,而使學生簡單的非遵從行為成為可能。這種可能隨著學生道德成熟水平的提高而日趨增大,并且其行為特點漸趨原則化和穩(wěn)定化。這一過程的速度應該與兒童道德認知發(fā)展的速度相一致,因為兒童道德發(fā)展的階段特征與對公正的理解水平有根本性關聯(lián)。個人的道德成長是一個連續(xù)的積累和轉化過程,在兒童稚樸的行為原則和道德信念中,蘊涵著終極價值和高水平道德發(fā)展的任何可能。學生非遵從行為的存在不僅是可能的事實,更重要的在于非遵從行為對個人道德成長的寶貴價值,以及對社會道德文明建設和社會進步的重大意義。因此,對學校道德教育而言,必須積極地面對這一問題,以正當而合理的方式促進學生的道德成長。
1.要保護和尊重學生的非遵從行為
在現(xiàn)實的學校德育生活中,非遵從行為因其外顯形式是對規(guī)范的違反和對教師權威的挑戰(zhàn),而非常容易被教師和學校管理者定性為“犯錯誤”,而成為教師批評和懲罰的對象,學校管理的規(guī)訓化傾向則為教師的行為提供了制度上的方便。因此,在日常教育生活中,學校和教師應仔細地分辨學生的非遵從行為和真正的錯誤行為,在實施教育懲罰時要區(qū)別對待,對學生的非遵從行為應給予必要的寬容和保護。
2.建立民主的學校道德教育文化
對學生非遵從行為的尊重與保護,僅僅依靠教師和學校的教育調適是不夠的,解決問題的關鍵在于民主的學校德育文化的建立,即在正當性和道德性上給予非遵從行為及其價值以制度上的認同,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路。民主的學校德育文化不能僅僅理解為工作方式和道德氣氛是“民主的”,其要旨在于以“自由、平等、正義”等為代表的一系列核心價值觀的建立,以及圍繞核心價值觀展開的教育生活的方式。在民主的道德教育文化中,非遵從行為及其價值原則將被納人到道德教育的目標系統(tǒng),從而使學校德育不僅能夠承襲和傳遞已有的社會規(guī)范,還將培植推動社會自我更新和自我發(fā)展的道德力量。
3.推動學校道德教育走向公民教育
對非遵從行為的教育關注與應答已超越了一般道德教育的范疇,而具有鮮明的公民教育的特質。雖然我國的大德育體系將公民教育涵括于其中,但公民教育的性質和目標實質上有別于道德教育。“建立公民社會是公民教育存在的價值取向和政治使命。”政治德性的培養(yǎng)是現(xiàn)代民主社會交付給公民教育的主要任務之一。“政治德性即質疑權威的能力以及從事公共討論的能力,是民主社會的公民所應具有的最為關鍵的德性。非遵從行為恰恰是政治德性的一種重要表現(xiàn)形式,而且是最具道德勇氣和道德力量的表現(xiàn)形式。公民教育可以將非遵從行為及其價值的培植作為培養(yǎng)學生公民政治德性的重要途徑,這對當前我國推進社會民主化進程、建設政治文明以及和諧社會的努力有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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