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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認識的主體性原則
論文關鍵詞:認識論 主體性 思維 實踐
論文摘要:隨著認識論本身不斷發(fā)展,思維的建構性揭示出認識是反映、反思與建構的統一。人類活動的最基本原則是主體性原則。馬克思在上所完成的革命性變革,關鍵在于提出了以實踐為基礎的主體性原則。
隨著認識論本身不斷發(fā)展,人們對它的認識也在隨著科學的發(fā)展而不斷深入。20世紀認識論變革的重要意義,就在于它對人的思維的建構性及其與反映論關系的揭示。思維的建構性只是揭示出認識是反映、反思與建構的統一,它造成了一次反映論革命,但并沒有否定反映論本身。認識是對外部信息的加工,沒有外部的信息,認識無以形成。另一方面,認識何以是這樣的而不是那樣的,又必須回到思維的主體之中。
一、思維的開端
思維的開端與思維的發(fā)生既是一回事,又有所差別。思維開端肯定是思維發(fā)生,因為思維的開端正表明思維發(fā)生了。差別是:開端包含著最初性質,而發(fā)生則不一定是最初的;開端必須在過程的開頭,而發(fā)生則不一定是在思維過程的開頭!鞍l(fā)生”在思維過程中也可存在著,這種發(fā)生正表明思維過程不斷進行,表明思維過程的脈沖性。我們把思維運動看成在開始后便無限進行下去的過程,而這一過程則是脈沖性的過程,即不斷地受到激動、不斷地發(fā)生的過程。所謂脈沖過程,便是高潮和低潮交替出現的過程。當過程受到一次源泉的沖動時,過程便出現一次高峰;當這一沖動傳導過后,過程便降入低峰。當另一次源泉沖動出現時,過程再呈現出一次高峰;然后,過程再降入低峰。這樣,高峰與低峰交替便是這里所說的脈沖性過程。其實,所有過程都是這樣,而不單是思維過程,如交流電的傳輸過程、太陽黑子的活動過程等。有些不表現出脈沖性的過程,我們把它看成是脈沖性近于零甚至等于零的脈沖過程,它還是一種脈沖過程。
在這里,純思維過程便是一種脈沖性過程,它有無數次的激動和發(fā)生,每一次發(fā)生都構成了一次思維脈沖。如我們思考問題P,問題P的每一情況的出現都造成了對問題P之思考過程的一次脈沖,這樣的脈沖無限出現,使對問題P的思考過程包含許多次重新思考,而每一次思考都建立在前一次思考的基礎之上。通過這樣的過程,問題P便漸漸地得到解決。思維的脈沖過程是思維頭腦對付思維對象不斷出現的新情況之一種必然反應,它表明思維發(fā)生的多樣性和多次性,即:發(fā)生既是初始的,又是過程的,它可以在過程中發(fā)生,發(fā)生在思維過程中存在使這一過程成為一個脈沖過程。然而,思維開端則是指那些初始的發(fā)生,或具有初始性質、初始意義的發(fā)生。因此,開端永遠在過程的前面,是過程的開始。
人們在思考世界是什么,同時又要思考世界為什么會如此,更為深入的是要思考:為什么思考者能夠思考?思考本身是怎么一回事?這是對作為思考者的人本身的反思和探究。這種思考和探究的總體目標乃是要回答“思維是什么”的總問題。一旦涉及思維是什么的問題,首先引起注意的是思維者(或者說思考者)。只要涉及到思維活動,必須先對思維者進行分析。思維活動中的思維者,就是思維主體。在思維中,只有思維著的人才是思維主體,所以“我思故我在”。而既然我在思考,所以我能夠思考——“我思故我能思”。我能思,就是我的主體性。因而,思維必有主體,也必有主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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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體認識了對象之后,就要將認識轉化為對象性實踐活動。這種對象化過程既體現出真理性認識的價值,又使主體獲得價值需要的滿足。因此,認識和價值必然是相互聯系的。但在價值關系中除了通過認識關系所產生的認識結果要加入其中之外,還有價值關系本身所產生的認識結果,那就是評價。當然,價值關系的結果不能全部歸結為評價,還有主體物質、精神需要的滿足,意義的獲取,但評價是最基本的結果。而評價本身又可以看作是一種特殊的認識,可稱之為評價性認識。在認識關系中所產生的結果可稱為事實性認識。評價性認識既反映客體的價值屬性,又反映主體的需要。事實性認識僅僅反映客體自身的事實狀態(tài)。雖然評價也要反映價值事實,但它與事實性認識還是不同的。后者反映的是客體自身的本來面目(即實體事實),評價反映的是客體與主體之間的關系事實。與描述實體事實的認識不同,評價表達的是客體有無價值的問題。
二、認識論從真理性原則和價值性原則到主體性原則的轉變
認識論著眼于人與世界、主體與客體關系的使命,決定了它不是外在而是內在地追求智慧,具有反思的特性。因此,主體性問題必然成為認識論研究的首要問題,主體性原則必然是人類活動的最基本原則。
外在地追求智慧,即科學地看待并研究外部事物。在追求中,主題被當作某種預先存在的、完善的、不變的一極,主體本身不是研究對象,不“干擾”認識本身。與之相反,認識論的本質在于內在地追求智慧。所謂內在地追求智慧,既著眼于對主體自身的反思,人為主體的狀況本身便內在地影響著認識內容的形成,構成了理解過程的一個重要的內在因素,從而著眼于通過對主體的反思和改進來更好地把握對象。因此,認識論研究必然要從真理性問題和價值性問題轉到主體性問題,認識論從真理性原則和價值性原則到主體性原則的轉變是認識論自身發(fā)展的必然。
古代認識論不以反思為本意,不考察主體的狀況,忽視主體對認識內容的作用,是建立在完全確信主體認識能力這一判斷基礎上的。隨著認識的發(fā)展,這種幼稚的想法卻逐漸顯露出破綻,人們逐漸發(fā)現主觀認識同客觀事物之間的矛盾,發(fā)現了兩者之間的距離和“鴻溝”。認識到:在認識過程中,客體并不會自動地反映主體,主體也不是完美無缺的接收器;認識是否能夠形成即認識內容如何,不僅取決于客體,而且取決于主體,不同的主體對同一對象會形成不同的認識;主體的狀況是可以改變的,主體的改變決定著認識的改進。結論是在認識中人不僅要顧及對象,而且要考慮并改造主體。在近代認識論中,這一認識已逐步明確起來。近代認識論研究,康德是第一個明確提出這一問題的人。他認為,以往的家在認識中從來就是在為考察主體認識能力、范圍、界限之前就盲目地談論認識過程。因此,他給自己提出的任務是,要在認識以前預先認識其的可能性和界限,并提出哲學需要批判地考察人的理性是否能認識客觀世界及理性能力的限度和原則。
對于以上見解,黑格爾曾作如下的評述:“自由的思想就是不接受違禁考察過的前提的思想。由此可見,舊形而上學的思想并不是自由的思想。因為舊形而上學漫不經心地未經思想考驗便接受其范疇,把他們當作先天的或先天的前提。而批判哲學正與此相反,其主要課題是考察在什么限度內,思想的形式能夠得到關于真理的知識。康德特別要求在求知以前先考查知識的能力。這個要求無疑是不錯的,即思維的形式本身也必須當作知識的對象加以考察。但這里立即會引起一種誤解,以為得到只是以前已在認識,或者在沒有運用以前預先加以運用。不用說,思維的形式誠不應不加考察便遽爾應用,但須知,考察思維形式的活動和對于思維形式的批判,結合在一起。我們必須對于思維形式的本質及其整個的發(fā)展加以考慮。思維形式的本質的對象,同時又是對象自身的活動。”
可見,黑格爾對康德的批判的本意是繼承和超越。然而,對于如何考察的基本思路,二人卻相去甚遠?档轮饕塾谥黧w本身的結構,如感性直觀能力、知性范疇、理性能力等的考察。黑格爾則主要從主客體本體統一的意義上考察認識能力。正因為如此,后者對前者作了片面性的揚棄,放棄了著眼于考察主體結構的合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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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爾的觀點在他之后的認識論中得到了批判繼承。認識論在黑格爾于認識活動中考察認識能力的基礎上,提出了應在實踐中考察認識能力的新觀點。這一觀點在馬克思的《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第二條中已表述很清楚:“人的思維的真理性,這不是一個理論的問題,而是一個實踐的問題。人應該在實踐中證實自己的思維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維的現實性和力量,自己思維的此岸性!边@里是講真理標準問題,同時也是講如何確認主體認識能力的問題。這一點在此后的經典作家著作中得到了反復強調。馬克思這一論述是對黑格爾乃至整個認識史關于主體能力的問題,認為考察主體認識能力乃至認識結構等,都不能囿于人的認識活動,而需追溯更為深刻的原因即在實踐領域中進行考察。
三、主客關系系統的實質
認識史上各種派別對主體的理解,實質上是講主體理解為認識(思維)主體,因而僅僅是在狹義認識論的意義上談論主體、主體結構和能力等。這是傳統主體觀最根本的特點之一。當我們從主體和客體的現實運動去探求認識活動的時候,我們的根本任務包括以下若干方面:(1)揭示認識自身的發(fā)生軌跡。即展示認識是怎樣從無到有、從不知到知、從知之不深刻到更深刻的本來面貌。從這個角度看,認識論無非是試圖制造一個主客體直接相互作用的運作模型。(2)揭示認識運作的物質基礎,即生理機制。它試圖說明當主體的認識運作時,其生理的化學過程是怎樣的,并進而制造一個與認識運作模型相一致的大腦生理對應模型。(3)研究認識活動的調控手段和方法。也就是尋找最佳的控制主客體相互作用系統運行的技術和方法。這種研究可稱為“思維控制論”研究。(4)“形而上”地研究認識的本質。認識本身是一種精神性存在,是一種特殊的信息輸入與輸出的產物。這四個方面綜合起來就構成認識論研究的全部內容。這樣,認識論研究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繪制出已經存在的現實思維因素,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引導人們去創(chuàng)造新的思維現實。無論人們從哪方面去研究主客體關系系統,但就主客體關系本身而言,其間存在著三種最基本的相互作用關系:一是實踐關系,即主體與客體之間的改造和被改造關系;二是認識關系,即二者之間的反映與被反映關系;三是價值關系,即主體利用、消費客體,以滿足自己的需要,這是一種使用與被使用的關系。這三種關系是不可分割地結合在一起的,在主客體的改造和被改造的相互作用過程中,總是體現著它們之間的認識關系。同時,主體在改造客體的時候,也要受一定的認識,并進行著認識活動。而價值關系則是既存在于認識活動中,又滲入實踐活動之中。但是,這三種關系并不是等同的。實踐關系不同于認識關系,而主體和客體之間的認識關系則是以它們之間的實踐關系為基礎的,價值關系以認識和實踐為前提。但是貫穿于其中的紅線仍然是主客體的關系問題,其范圍仍是要研究主體和客體之間的認識關系、實踐關系、價值關系以及這三種關系之間的關系。在其基本內容中都展示出這樣的事實:即主體和客體的關系是主軸,只是它要更加全方位和更加深刻地揭示這一相互作用系統。在這種情況下,主客體關系中的實踐關系系統和價值關系系統就僅僅被作為認識關系系統運作和發(fā)揮功能的而已。也就是說,認識本身是研究的核心。但是,這與馬克思主義是實踐的哲學這一根本點并不相違背。因為認識的根本問題是要研究認識的本質和發(fā)生發(fā)展規(guī)律,它并不討論全部的哲學問題;它要研究主客體相互作用的關系系統。但核心任務是認識何以產生、如何有效把握對象的問題。因此,對主客體實踐關系的揭示是揭示認識關系的手段而非目的。在這一點上,實踐正是認識論的基礎,它直接指向于人們的“思維實踐”。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曾經指出,過去的“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而問題在于改變世界”。J換言之,問題不在于知道人們是如何認識世界的,而在于如何教導人們最有效地去認識事物。這是在另一種意義上對實踐關系的重視。辯證唯物主義的認識論不僅看到了主體和客體之間的認識關系,認為人們的任何認識都必須與客體的本來面目一致,認識和自然是這樣,認識精神客體也是如此;而且也強調了主體與客體之間的實踐關系,把認識看成是一個在實踐基礎之上由不知到知,由低級到高級的發(fā)展過程;它還看到了主客體之間的價值關系,把認識的目的看成是改造世界,而改造世界的目的是滿足人類的種種物質和精神需要。因而辯證唯物主義的認識論既是唯物的,從而與唯心主義認識論相區(qū)別,同時又是辯證的和實踐的,從而與舊唯物主義的反映論劃清了界線。從這個意義上說,馬克思主義哲學由于正確處理了主客體相互關系,才實現了認識論上的一次偉大變革。
總之,馬克思主義哲學是實踐的哲學,它在主客體之間的實踐關系基礎上正確解決了主客體關系的全部內容的實質。因此,我們不能離開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去研究主客體關系。我們提出將認識論的重點視野放在思維控制論上,并不是要否認實踐的作用,不是要就認識而研究認識,而是要從過去的宏觀轉向研究微觀認識論問題。況且,這僅僅是重點的轉移,而決非完全拋棄其他問題。即使在討論主體如何最有效地控制主客體關系系統的時候,仍然離不開實踐這一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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