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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孟子的“仁民愛物說”看儒家的生態(tài)觀
現(xiàn)了一種宗教精神;那么,在孟子學(xué)說中,天被進一步自然化了,同時,其價值意義卻又更加突
顯了。這種發(fā)展的趨勢是很明顯的。
孟子上距孔子只有一百多年,他的最大愿望是“學(xué)孔子”,即以繼承孔子的事業(yè)為己任;他
確實繼承了孔子的學(xué)說,并作出了重要發(fā)展。
這就引出了現(xiàn)代人常常爭論的一個問題,即所謂存在與價值,即自然之天與義理之天究竟有沒
有矛盾的問題。其實,在孟子那里,這樣的“矛盾”是不存在的。因為孟子所理解的天,既是自
然界,卻又不是純粹科學(xué)意義上的自然界,它不是受機械因果律所支配的物理世界,而是不斷創(chuàng)
造生命的有機的自然界,它本身就是永無停息的生命過程。因此,天即自然界有一種生命的目的
性,并通過人的生命活動而實現(xiàn)出來,這就是孟子的天人之學(xué)。
問題還不在于從事實判斷中能否得出價值判斷的問題,因為“事實”與“價值”是否矛盾這
樣的問題本身就是以二者的區(qū)別為前提的,是二分法的思維方法。按照這種思維方法,自然界只
是存在而無價值,只有人才創(chuàng)造了價值,才有資格談?wù)搩r值。孟子卻承認自然界不僅有價值,而
且有“內(nèi)在價值”,自然界的“內(nèi)在價值”與人的生命又是不能分開的,因此,人與自然界是一
種內(nèi)在的統(tǒng)一關(guān)系,而不僅僅是外部的依存關(guān)系。當孟子對天命作出“莫之為而為者,天也;莫
之致而至者,命也”(《孟子·萬章上》,以下只注篇名)這樣的解釋,是將自然與人、存在與
價值聯(lián)系在一起說的,“莫之為”、“莫之致”即是自然,它有先在性、本原性,也有存在性;
“為”與“至”卻是具有價值意義的生命創(chuàng)造活動,正是這種生命創(chuàng)造使存在具有價值意義,其
價值的承擔者當然是人。孟子的“盡心知性知天”及“存心養(yǎng)性事天”之學(xué)就是建立在這一前提
之上的,不只是現(xiàn)代人所說的所謂主體性問題。
我不想過多地討論孟子關(guān)于天的學(xué)說,我想通過孟子關(guān)于具體問題的討論以表現(xiàn)其基本的哲學(xué)觀
念:生態(tài)倫理的觀念。
一、重視自然資源的保護
孟子很重視人與自然環(huán)境之間的關(guān)系問題,將自然界視為人類生存條件的最親近的保障和來
源。他也談到事實判斷的問題,比如天地之運行,四時之變化,以至“千歲之日至”(即千年以
后的冬至),也是能夠推算出來的(見《離婁下》,以下只注篇名),這是孟子所能理解的最直
觀的自然界的存在及其變化,也是人類認識能夠達到的。這里所說的認識,當然是事實認識。自
然界日月星辰的運行及其四時的變化,必有其“故”,即所以然的原因,有原因便有結(jié)果,這就
是平常所說的因果關(guān)系。因果關(guān)系是人類認識自然現(xiàn)象的最基本的形式,不僅在西方早就提出來
了(見亞里斯多德的“范疇篇”),中國古代的孟子也認識到這一點。孟子還認識到事物的性質(zhì)
和發(fā)展規(guī)律的問題,他用夏禹治水的故事闡述了這個道理。他認為,人的智力是能夠認識事物
的,但人在用智的時候不能“鑿”,即不能刻意設(shè)置框架使事物服從,而是要順應(yīng)事物本來的性
質(zhì)和規(guī)律行事,就是說,要按照自然法則行事,而不能用“人工”的方式改變之;否則,就會受
到懲罰。“順天者存,逆天者亡!保ā峨x婁上》)作任何事情都事如此。這里既有存在的問
題,又有價值的問題。人類不能亂用智力,如果亂用智力,就會出現(xiàn)“鑿”。對于這樣的用智,
他是討厭的,反對的。水的性質(zhì)是流動的,液態(tài)的,其運行規(guī)律是向下的。夏禹治水之所以能成
功,就在于他能夠按照水的性質(zhì)和規(guī)律疏導(dǎo)之,而不是用填塞的方法使之改變其性質(zhì),這樣的用
智,就是“行其所無事”即不要人為地制造出許多方案企圖改變事物本身的性質(zhì)和規(guī)律,反而將
事情辦壞。這才是大智慧。有人則不然,他們自以為很有智,用人工的辦法改變自然界的秩序以
顯示人的力量,其結(jié)果是恰恰把事情辦壞了。
孟子對自然界的災(zāi)害也有清醒的認識。水災(zāi)是中國歷史上最大的災(zāi)害之一,中國古代有許多
治水的傳說,有成功的,有失敗的。孟子進行了總結(jié),認為禹的方法是最正確的。他說“當堯之
時,水逆行,濫于中國,蛇龍居之,民無所定;下者為巢,上者為營窟。書曰:‘洚水驚余!
洚水者,洪水也。使禹治之。禹掘地而注之海,驅(qū)蛇龍而放之菹;水由地中行,江、淮、河、漢
是也。險阻既遠,鳥獸之害人者消,然后人得平土而居之!保ā厄v文公下》)當自然界的災(zāi)害
威脅到人類生存的時候,就應(yīng)當消除這些災(zāi)害;但是,決不能以破壞自然的辦法去消除,而只能
按照自然界本身的法則去治理。而不可任意筑堤,使之改變其方向;鳥獸害人者可驅(qū)逐到適宜其
生存的沼澤地帶,卻不可用殺害的辦法消滅之。這樣,人獸各得其所,既保存了自然界生命的多
樣性,又保證了人類生活的安定。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凡是講到猛獸不利于人類生存的地方,孟子都使用“驅(qū)”字而不是用“殺”字;蛟S有人認
為,在古代,猛獸太多,人類不具備消滅猛獸的能力,因而只能驅(qū)趕。這恐怕不是唯一的理由。
人類文明開始之后,便能夠使用各種工具,包括金屬工具,對自然界的動物完全有能力消滅之,
但是卻沒有這樣做,這恰恰是人類“文明”的一個重要標志。正因為如此,直到殷、周之際,我
國大部分地區(qū)包括北方,森林茂密,虎豹出沒。“周公相武王誅紂,……驅(qū)虎、豹、犀、象而遠
之,天下大悅。”(同上)正反映了這種情況!膀(qū)而遠之”是指使其遠離人群,回到森林之
中。這就是“各得其所”。這與殺盡斬絕的做法是決然不同的。人們不一定在一次或幾次大規(guī)模
殺戮中便可消滅所有猛獸,但是如果大開殺戒,不斷地殺下去,用不了很久,就會將這些動物消
滅。這里有文化的問題,有人類對待自然界的態(tài)度問題。
但是,人類文明還有另一面,這就是有些文明(或全部文明?)從一開始就造成了對自然的
破壞,F(xiàn)代科學(xué)研究已證實了這一點。有一篇介紹美國學(xué)者喬納森·韋納所著《地球的奧秘》的
文章說:“大量事實與研究表明,人類創(chuàng)造美好文明的同時,也造成了日益嚴重的資源、環(huán)境、
生態(tài)、人口等問題,這些問題對人類自身的生存與發(fā)展已構(gòu)成了嚴重的威脅。人類改變著地球,
地球也改變著人類。歷史終于讓人類開始懂得,只有使全社會每一個公民,特別是決策層了解地
球,懂得人類只有和地球和諧共處,使關(guān)愛和保護地球成為行為準則時,人類才真正擺脫愚昧和
無知,才可能創(chuàng)造最美好的人類文明!雹佻F(xiàn)代文明(工業(yè)文明)所造成的破壞就更加嚴重,很
多動物已經(jīng)滅絕,有些則瀕臨滅絕。動物的滅絕意味著森林面積的大量減少,土地的被破壞,水
土流失而造成沙漠化,水資源跟著減少,整個生態(tài)系統(tǒng)遭到破壞,形成一系列的危機,最終將是
人類文明自身的滅亡。通過孟子在人與自然關(guān)系問題上的記載和論述,便可知道,中華民族之所
以在幾千年的歷史中能夠延續(xù)和發(fā)展,與這種尊重自然的生存方式是分不開的。世界上有些古老
的文明已經(jīng)從地球上消失了,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自然生態(tài)環(huán)境遭到了破壞。這是值得記取
的歷史教訓(xùn)!現(xiàn)在要重新發(fā)現(xiàn)“新大陸”是不可能了,地球上幾乎每一個角落都有人類生存,或
留下了人類的足跡,我們只有一個地球。
孟子對自然界的生態(tài)環(huán)境和各種資源是非常重視的。他清楚地認識到,人類的一切生活資源
都來源于自然界,人類是依靠自然界所提供的資源生活的。孟子提倡“仁政”、“王道”,人們
只注意到社會政治層面的內(nèi)容,即統(tǒng)治者對人民要實行仁道。其實,它還包括對自然界的所有生
命的愛護,對自然生命法則的尊重!安贿`農(nóng)時,谷不可勝用也;數(shù)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
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林木不可勝用也。谷與魚鱉不可勝食,林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yǎng)生送死無撼
也。養(yǎng)生喪死無撼,王道之始也。”(《梁惠王上》)“不違農(nóng)時”是農(nóng)業(yè)社會的基本原則,是
人類生產(chǎn)活動所應(yīng)當遵守的。孟子很重視自然界的生長之道而反對“堰苗助長”。莊稼的生長需
要自然條件,除了土地,還需要雨水,“七八月之間旱,則苗槁矣。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則
苗勃然興之矣!保ㄍ希┑翘煸鯓硬拍芟掠昴?這就需要自然界的良好循環(huán)。當時并沒有現(xiàn)
代的科學(xué)技術(shù),既不能靠人工降雨,也不能靠別的任何方法,只能靠自然界的“賜予”,但是,
按照孟子的理解,只要遵循自然界的運行法則而不要過分索取、掠奪與破壞,就能夠得到這樣的
“賜予”。
至于“數(shù)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時入山林”,則是關(guān)系到如何向自然界索取的問題。孟子
反對用細網(wǎng)打魚,反對在樹林生長期入山砍伐,正是避免造成生態(tài)的破壞,使魚類和樹木能夠正
常生長,這樣就可以經(jīng)常有魚可捕,有樹可伐。這是一個很普通的道理,但又有很深刻的含義,
即不僅要為目前利益著想,而且要為長遠利益著想;不僅要為人類自身的利益著想,還要為自然
界的生命發(fā)展著想。這后一點更是孟子仁學(xu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jù)古代的規(guī)定,魚網(wǎng)在四寸
(古代尺寸)以下就是密網(wǎng)(“數(shù)罟”),禁止用密網(wǎng)在湖泊中捕魚,其目的是為了保留魚種,
使小魚能夠生長。古人絕不允許“竭澤而漁”。這里不僅有法律禁令,而且需要公共意識。古人
也很重視對山林的保護,有很多具體的規(guī)定。比如《逸周書·大聚解》說:“禹之禁,春三月,
山林不登斧斤!痹诖禾煺侨f物生長的季節(jié),禁止砍樹的斧子進到山林。又如《禮記·王制》
說“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即冬季樹葉凋落之后再進山林。即使進了山林,是否可以任意砍
伐呢?不能。古代也有市場交易,木材、禽獸魚鱉之類都可以上市,但“木不中伐不粥于市,禽
獸魚鱉不中殺不粥于市。”(同上)意即樹木不到砍伐的年齡尺寸,便不能上市交易,禽獸魚鱉
不到足夠的年齡體積,便不能上市交易。諸如此類的規(guī)定還有很多!队浻洝分械摹肚Y》、
《檀弓》、《王制》、《月令》、《玉藻》、《祭義》、《坊記》等篇都有較詳細的記載和論
述。孟子只是將這些規(guī)定加以理論化的解釋,使人們樹立一種正確的生活態(tài)度,正確地對待自然
界,并且認為這是“王道”的真正開始。
“養(yǎng)生送死”與儒家所說的孝有關(guān)。如果能夠作到細網(wǎng)不入湖泊,斧斤能以“時”入山林,
那就能夠作到魚鱉不可勝食而木材不可勝用。魚鱉不可勝食而木材不可勝用就能夠作到“養(yǎng)生送
死而無憾”,即人人能夠安居樂業(yè)而盡孝道,這就是“王道”了。
保護森林,保護動物,這時儒家的一貫主張。過去學(xué)術(shù)界只看到儒家在社會政治方面的主
張,忽視了這方面的內(nèi)容。現(xiàn)在由于現(xiàn)實的生態(tài)、環(huán)境問題的嚴重性,促使我們重新反思儒家傳
統(tǒng)文化,重新發(fā)掘這方面的精神資源,對于進一步認識儒家的本質(zhì)及其價值時很重要的!抖Y記
·祭義》記載曾子論孝時說:“樹木以時伐焉,禽獸以時殺焉。夫子曰:‘斷一樹,殺一獸,非
以其時,非孝也。’”這里的“夫子”時指孔子。在孔子和曾子看來,亂砍亂伐亂捕殺,就是不
孝。上面所引孟子的思想與此是一脈相承的。對于山林只有保護而后取之,才能“取之不盡”,
對于禽獸只有保護而后用之,才能“用之不竭”。只有這樣,人與自然才能保持生態(tài)平衡,和諧
相處。如果把孝擴大到對天地自然界的范圍,那么,其意義就更加深刻了!抖Y記》中也有這樣
的思想,比如《郊特牲》說:“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報本反
始也!边@里所說的“上帝”雖然沿用了殷周以來的用法,但其意義已經(jīng)發(fā)生了變化。它不再是
人格神,而是生長萬物的自然界,是萬物之“本”,因此要有敬意,要“報本”。《郊特牲》又
說:“地載萬物,天垂象,取財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尊地也。”天地自然界是萬物之
本,歸根到底也是人之本,人要以天地為法而取其材,因此要尊天尊地,也就是尊“上帝”。這
樣的天地當然不是人格神。但是就其為萬物之“本”而言,則又一種神圣性。
按照孟子的思想,不僅對于山林和禽獸要保護,即使對于水土也要保護。他的“仁政”
學(xué)說不僅反對戰(zhàn)爭于殺伐,而且反對“辟草萊,任土地”(《離婁上》),即亂砍亂伐開山種
地。戰(zhàn)國時期,法家的富國強兵之術(shù)就包括“辟草萊,任土地”,即開荒種地。孟子為什么反對
呢?這是值得深思的。其實,孟子是很重視盡地力的,五畝之宅,也要種上桑樹,養(yǎng)蠶織布;百
畝之田(理想的井田制),要勤于耕種,“教之樹畜”,即種樹養(yǎng)畜。這樣就可以過上“五十而
衣帛,七十而食肉”的生活了。在孟子看來,發(fā)展生產(chǎn),提高生活,這正是仁政的體現(xiàn),但問題
不在于用毀壞草地,開辟耕地的辦法,而在于提高生產(chǎn)水平,以及合理的土地制度。何況那些
“辟草萊,任土地”的人,其實是為了聚斂財富,濫用民力,以滿足統(tǒng)治者荒淫無恥的生活,并
不是為了人民。因此他又說:“今之事君者皆曰,‘我能為君辟土地,充府庫!裰^良
臣,古之所謂民賊也。君不鄉(xiāng)通,不志于仁,而求富之,事富桀也。”(《告子下》)當時的問
題并不是缺少土地,而是如何使百姓富足,對于山林、草地則要保護之,不要破壞,使各種資源
得以保存并發(fā)揮其作用!氨俨萑R,任土地”會造成自然環(huán)境與生態(tài)的破壞,自然環(huán)境一旦破壞
之后,想進一步發(fā)展經(jīng)濟也就不可能了。如果說過去對于孟子的這一思想理解不深的話,現(xiàn)在當
生態(tài)環(huán)境遭到嚴重破壞并受到自然界的不斷懲罰的時候,應(yīng)當能夠深刻理解其中的含義了。
除了草地之外,水也是孟子所關(guān)心并經(jīng)常談到的。中國遠古時代固然有過水患,孟子多次講
到古代洪水泛濫、夏禹治水的故事,以此論證他的仁政學(xué)說。但是另一方面,水又是生產(chǎn)和生活
中不可缺少的最基本的自然資源,從一個意義上說,水就是什生命之源。因此他說:“民非水火
不生活”(《盡心上》)。不過,在孟子時代,水的資源并不成問題,不象現(xiàn)在有些地方,飲水
已經(jīng)變成首要問題,以致只有移民了。盡管如此,孟子已經(jīng)認識到,只有有源之水才能長流而不
竭,無源之水則即刻便會干涸。那么,水源何在?如何保護?聯(lián)系到上面所說對于山林、草地的
保護,孟子似乎有一種生態(tài)循環(huán)的思想。水在地中,但又從天上來,“油然作云,沛然下雨”,
才能使地上的生命得以生長。但是,如果不能保持森林、草地和水土,那情況就很危險了。因
此,只有保證水源不受破壞,形成良好的生態(tài)循環(huán),水才能源源不斷而來!睹献印分杏嘘P(guān)于水
的一般議論,說:“徐子曰:‘仲尼亟稱于水,曰“水哉,水哉!”何取于水也?’孟子曰:
‘源泉混混,不舍晝夜,盈科而進,放乎四海。有本者如是,是之取爾。茍為無本,七八月之間
雨集,溝會皆盈;其涸也,可立而待也。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離婁下》)這段話是同
人格修養(yǎng)聯(lián)系起來講的,一般被看作是比喻;但是,即是如此,孔子和孟子都喜歡用水來比喻人
生,就足以說明他們對水資源的重視了。其實,在儒家學(xué)說中,人與自然本來就是不能分的,是
在統(tǒng)一的生命整體之中存在的,而水又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們常說“飲水思源”,就是不要忘
記水的源頭,并且要保護水源而不要遭到破壞?墒乾F(xiàn)代人卻往往飲水而不思源,甚至任意破壞
水源,F(xiàn)在,黃河上游的湖泊源泉有很多已經(jīng)干涸,這主要是人為造成的,不是自然界本身造成
的,黃河下游的山東省即孟子的家鄉(xiāng),已經(jīng)出現(xiàn)斷流。孟子的論斷已經(jīng)得到了驗證。如果黃河變
成無源之水,那么,中國北方大部分人的生存問題就可想而知了。
二、“人禽之辯”及“仁民愛物”說
孟子有著名的“人禽之辯”。他認為,人之所以異于禽獸者,就那么一點點(“幾!,
見《離婁下》)。但這一點點區(qū)別卻非常重要,它不僅把人與動物區(qū)分開來,而且是處理人與自
然關(guān)系的根本依據(jù)。這一點區(qū)別就是,人有“不忍之心”、“惻隱之心”等道德情感,并由此而
有仁義之心,動物則沒有。在孟子看來,人有道德情感,這是“天之所與我者”,對個人而言,
這是先天的;對人類而言,可說是自然界進化的結(jié)果,也是道德進化的結(jié)果。孟子說,“天之生
物也,使之一本“(《騰文公上》)。這所謂”一本“,就人而言是指以父母為本,但就人與萬
物合而言之,則是指天地之仁心,即道德目的性,它是由人來實現(xiàn)的。因此,道德情感是人之所
以為人之處,也是人的尊貴之處,所謂”天爵“、”良貴“是也。
這一點“不忍之心”,就是仁的根苗,人人皆有,看能不能“擴充”而已。如果能“擴充”,
就是君子、大丈夫;如果不能,那就離禽獸不遠了!皵U充”,就是使這些道德情感不斷充實,
不斷擴大,由潛意識變成顯意識,貫徹到人的行為中,以此待人接物,作到“仁民而愛物”
(《盡心上》),既施之于人,又施之于物,實現(xiàn)人與人、人與物的和諧相處。這是人的理想境
界。但是,有些人卻不知“擴充”,甚至將自己的道德良心丟棄了,對于這樣的人,“又何難
焉”(《離婁下》),能責備什么呢?他不過行禽獸之行罷了。
值得注意的是,孟子所說“仁民愛物”之“物”,是包括禽獸在內(nèi)的,甚至主要指動物而
言的。他的“人禽之辨”,決不僅僅是把人與動物區(qū)別開來就算完事了,更不是以人比動物更高
貴而自居。正好相反,“人禽之辨”的更深層的含義是人對動物要有同情、關(guān)愛和保護意識。這
既是人的尊嚴,又是人的職責。人之所以為人之性在于仁,仁的本質(zhì)在于愛,孟子是主張“愛有
差等”的,但這決不意味著仁愛是有局限的,缺乏普遍性的。仁的普遍性就在于愛一切生命。人
的道德情感是生命情感,人是生命存在,情感存在,人的高貴之處就在于能使道德情感實現(xiàn)出
來,施之于萬物。人與萬物本來是一體的,萬物都在我的主體關(guān)照之中,所謂“萬物皆備于我
矣”(《盡心上》)。過去有人把“萬物皆備于我”解釋成萬物只在我的心中,沒有客觀性,因
而是主觀唯心論的說法。這種用西方認識論的模式解釋孟子哲學(xué)的作法,把孟子哲學(xué)的精神完全
曲解了。孟子所說的“我”固然有主體性的含義,但決不僅僅是通常所說的認識的主體,無寧說
是情感主體,嚴格說來是知情合一的,但情感是其核心!拔摇币膊粌H僅是精神主體,“我”還
是身心合一、形神合一的存在。孟子有“大體”、“小體”之分,但“大體”并不是與形體相對
立的精神實體,它是與形體在一起存在的,所謂“形色,天性也”(同上),就足以說明這一
點。
在這樣的理解之下,孟子的“萬物皆備于我”就具有生命整體論的意義。一方面,萬物與我的生
命存在不可分,可說是我的生命的一部分,就如同我的四體一樣不可分。另一方面,“我”作為
主體,是以其“本心”即生命情感關(guān)照萬物的,萬物都在“我”的情感關(guān)聯(lián)之中。萬物既是情感
對象,又在情感活動之中,“我”與萬物是統(tǒng)一的,而不是對立的。這同認識主體以萬物為對象
而認識之,是不同的,與那種將萬物視為沒有客觀性的純粹知覺更是不同的。孟子在講“萬物皆
備于我”這句話時,是同誠、仁、樂這些范疇(在使用“范疇”這以概念時,要同西方哲學(xué)中的
“范疇”進行必要的區(qū)分)聯(lián)系在一起的!叭f物皆備于我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強恕而
行,求仁莫近焉!保ㄍ希槭裁捶瓷矶\就能得到最大的快樂呢?因為萬物本來就在我的情
感活動之中,只要我敞開胸懷,“擴充”其情,思其在我者,就能體驗到生命的和諧之美,和諧
之樂。這里還有實踐的問題,“強恕而行”就是努力不懈實行恕道,這本來是我所具有的,可謂
“求仁而得仁”。
這里的“恕”道,是不是僅僅指“推己及人”的人間性,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孟子是主張
“推思”(《梁惠王上》)的,除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幼”這樣的由近及遠地
推行仁道之外,孟子對齊宣王“恩足以及禽獸”(同上)的作法給予很高評價,由此可以證明“恕”道從某種程度上講是可以推及動物的。這是仁的差異性與普遍性相結(jié)合的一個例子。即使
是“恕”道只限于人間性,但仁道卻決不限于人間性,從第一節(jié)所說的“仁政”、“王道”也可
以證明這一點。
齊宣王在大堂上看見有人牽牛走過,便問干什么?回答是殺牛做“血祭”。齊宣王以其“無罪”
而被殺,“不忍其觳觫”(“觳觫”指恐懼貌),便“舍之”;由于“血祭”是不能取消的,因
此又“以羊代之”。孟子認為,這種“不忍”之心,就是“仁術(shù)”,是道德心的表現(xiàn)。孟子從這
件事中得出結(jié)論說:“君子之于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
遠庖廚也!保ㄍ希⿲τ谇莴F,見其生而不忍見其死,聞其聲而不忍食其肉,這是人的仁心的
最直接的表露,是對生命的一種同情心。魯迅曾經(jīng)嘲笑“君子遠庖廚”這句話,那是對“肉食
者”而言的,暫且不論。就一般人而言,大致都有這種情感。孟子講這句話顯然是出于真心的,
不只是為了“游說”。這不僅是人情之所不免,而且是一種道德意義上的生命關(guān)懷。這既是人的
情感世界、情感態(tài)度的問題,也是人性的問題,性情是不能分開的。由此便有人對自然的道德關(guān)
系。
禽獸雖然沒有人的道德情感、道德本心,但卻是有生命的,更不是人類的敵人。從生命的意義上
說,人與禽獸是一樣的,也是平等的。禽獸作為天地中之一“物”,應(yīng)在仁的范圍之內(nèi),應(yīng)當受
到尊重與關(guān)懷!叭酥援愑谇莴F者”,不僅在于人有一點道德情感,更重要的還在于人能夠
“擴充”其道德情感,既施之于人類,又施之于動物,以愛心對待動物,只有人類才能作到,也
只能依靠人類去實行這才是人的尊貴之處。如果認為,人是萬物中最尊貴的,因而可以藐視萬
物,宰制萬物,無所不為,無所顧忌,任意殺害、役使萬物,那決不是孟子的思想;恰恰相反,
這正是孟子所反對的,因為這決不符合人的本性。
對動物的同情和關(guān)愛被認為是一種“移情”作用,但是這種“移情”并不是毫無根據(jù)的。動物不
僅有知覺,而且有情感,有語言。看見動物被殺時的恐懼樣子,一個情感意識健全的人都會產(chǎn)生
“不忍”之心,這不光是人將自己的情感投射到動物身上,動物本身就是有情感的,并且能夠表
達情感的,“觳觫”就是一種情感表達,即感覺到死亡來臨而無助的情感表達,人對之騫然而生
的同情之心,就是一種情感交流,不只是簡單的一種“移情”。人對土石為什么沒有這樣的“移
情”?因為土石并且無生命。但是真正思考起來,就是土石也是與生命密切聯(lián)系的。人對動物的
這種同情,是一種生命意義上的“不忍之心”,有了這種“不忍之心”,就能夠在處理人與動物
的關(guān)系上有一種道德意識,道德義務(wù)。這不是微不足道的小問題,這是人類如何生存的大問題。
植物也是有生命的,樹木和森林,就是人類生存環(huán)境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人類生命的組成部
分。植物不僅造福于人類,使人的生命有所依托,而且給人類以美好的享受,使人感受到生活之
美自然之美,人與自然和諧之美。在生命的意義上而不僅僅是在“實用”的意義上,人類對于植
物也要有愛惜之心,保護之心。孟子用“牛山之木”為例說明了這個道理。齊國郊外的牛山上生
長著樹木,在日光雨露的浸潤之下發(fā)芽、成長、繁殖而成為茂密的森林,郁郁蔥蔥非常之美。但
是,如果不去愛惜它、保護它,而是天天用刀斧去砍伐它,等新的樹苗生長出來之后又用牛羊去
放牧它,那么,過不了多久,牛山也就變成一座禿山了,有何美之可言?孟子舉這個例子主要是
用來作比喻的,是要說明人雖然有仁義之心,但是也要保護,不可“放其良心”(《告子
上》)。但是,這個比喻不同于一般的比喻,就是說,它不僅僅是用來作比喻,同時還表達了孟
子的生態(tài)觀,表達了對自然界的看法,表達了在人與自然關(guān)系問題上的基本態(tài)度。對于自然界的
萬物如森林樹木,是要“養(yǎng)”的。樹木的生長需要自然條件,需要“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
潤”,但是在人類活動所能到達的地方,就容易造成破壞,如果對樹木沒有愛惜之心,就很容破
壞殆盡。在這種情況下,更需要一種自覺的意識,保護樹木而使之不受破壞。這也是仁的重要表
現(xiàn),是人性的問題,人的生活態(tài)度問題。養(yǎng)護萬物,使之“各得其所”,這是人類的責任!捌
得其養(yǎng),無物不長;茍失其養(yǎng),無物不消。”(同上)不僅人的良心需要保養(yǎng),萬物皆然,萬物
也是有性的。這里所說的“物”,范圍極廣,當然包括“仁民愛物”之“物”。
有仁義之心而不可放失,因此要“存心”。但人之所以“存心”,是為了“事天”。孟子的“存
心養(yǎng)性事天”之學(xué)(見《盡心上》),就是存其仁義之心以對待天地萬物,養(yǎng)護萬物就是盡人之
性以“事天”。所以孟子對于萬物有一種親近感,對于動物和樹木有一種使命感,主張愛惜、同
情和保護之,使它們不要“無罪”而受到傷害與破壞。這種胸懷就是仁者的胸懷,大丈夫的胸
懷。大丈夫并不是臨駕于萬物之上,以宰制萬物為其職志。孟子講了一個馮婦的故事,表明他對
那些以殺戳動物為本領(lǐng)的人的看法,很有意思。晉國有個叫馮婦的人,“善博虎”,有次他到野
外,有許多人正追虎,但老虎靠山而立,這些人不敢接近。他們看見了馮婦,便趕快迎接,請他
“博虎”。馮婦也就卷起袖子,伸出胳膊,走下車來,準備去博。大家都很高興,但真正的
“士”卻譏笑他。后來,馮婦“卒為善士”,不再去博虎了。(見《盡心下》)老虎傷人則可以
驅(qū)趕,無罪而“博”就不應(yīng)該了。為了滿足人的某種欲望而殺之就更不應(yīng)該了!叭私杂兴
忍,達之于其所忍,仁也!保ㄍ希⿲τ谧匀唤绲娜f物就應(yīng)如此。這幾乎近于一種宗教情感,
但其中卻有深刻的生態(tài)意識。
毫無疑問,孟子的“仁學(xué)”是關(guān)于人的學(xué)說,“仁也者,人也。”(同上)人如何成為仁,也就
是人如何成為人。反過來說也是一樣。但這同人類中心論決不是一回事。孟子很重視人的創(chuàng)造
性,人的主體性,但人要作德性的主體,要普愛萬物,與萬物和諧相處。他沒有把人與自然界對
立起來,使人成為萬物的“主宰者”,使萬物變成被奴役、被宰割的對象,而是要將仁推之于萬
事萬物,使萬物能“各得其所”,實行人于自然的生命和諧。自然界充滿生機,人才能享受到生
命的快樂,這就叫“上下與天地同流”。
為了“祭禮”的需要,殺牲是不可避免的,齊宣王還是殺了羊,孟子也沒有提出不該殺羊的主
張。羊作為家畜,難免遭到屠殺的命運,孟子只能提出“君子遠庖廚”的說法,以表達人有“不
忍之心”,并將這種“不忍之心”推行到社會政治和自然界。這里似乎也有何者該殺、何者不該
殺,何時該殺,何時不該殺的問題,孟子沒有進一步討論這類具體問題,但是從他的一系列論述
可以看出,不能無故而殺生,當必不得已而殺之的時候,也有輕重緩急的問題!都蓝Y·王制》
說:“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迸、羊、犬豕
是作祭禮用的,也是家畜,可供食用,但上至諸侯,下至士大夫,都不能無故而殺。至于庶人即
老百姓,雖然“林麓山澤以時入而不禁”,但也不能無故吃珍禽異獸之肉!抖Y記·玉藻》有相
同的記載:“君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君子遠庖廚。凡有血氣之類,
弗身踐也!毖獨庵惥褪侵敢磺袆游,“弗身踐”注作“弗身翦”聲之誤,翦即殺也。這同孟
子的思想是一致的。但不管怎樣,人的“不忍之心”、“仁義之心”是不能丟掉的。孟子所關(guān)注
的是,人類的道德情感與生活態(tài)度的問題,有了這種情感和態(tài)度,對動物和家畜以及一切生命,
便有一種真實的生命關(guān)懷。有了這種關(guān)懷,對待具體問題就會有各種具體原則,即所謂“規(guī)
矩”,使各種問題得以更好的解決。這不單是法律問題,而且是倫理道德問題,倫理道德問題需
要人的自覺自律,不能靠強制,但是能滿足人的普遍的道德情感的需要。只有這樣,人生才是幸
福的。
儒家不是素食主義者,沒有達到“不殺生”那樣的宗教境界,但儒家認識到一切生命的可貴,認
識到自然界的生命有其生存的權(quán)利和價值,而人有責任、有義務(wù)保護一切生命。因此,儒家決不
提倡“濫殺”。孟子最痛恨那些“嗜殺”成性者,認為他們是“殘賊”之人。在對待人的問題上
是如此,在對待其他生命的問題也是如此。
熱愛生命,熱愛大自然,這是儒家的生活態(tài)度,也是整個中國哲學(xué)與文化的重要傳統(tǒng)?鬃诱f
過,仁智之人對自然界的山和水充滿了愛,能夠體驗到樂,因為山和水與人的生命息息相關(guān),有
一種內(nèi)在的生命聯(lián)系。孟子不僅對自然界的動物、植物有很深的關(guān)懷和愛意,而且對人和動、植
物賴以生存的山、水表現(xiàn)出極大的關(guān)懷。他認為植物—樹和草就是“山之性”(《告子上》),
就是說,山也有生命的。人不應(yīng)該破壞山之性,當然更不該戕害人之性。人之性不同于山之性,
但人之性所以為人性,就在于以仁對待牛馬和山之性。所以,人性與萬物之性并不是對立的,而
是息息相關(guān)的。孟子善用比喻,但在比喻中就表現(xiàn)了他對人與自然之間的生命相關(guān)性的重視。比
如他很喜歡河水之“盈科而進”,比喻生命之有源,內(nèi)在之充實。他所說的“充實之謂美”
(《盡心下》,是和大自然的生命不可分的,是“萬物皆備于我者”之美。人的仁心歸根到底是
“天之所與我者”(《告子上》),是自然界給予的,自然界雖有其超越的層面,但這超越層面
是“普照”大地的,是在人類和萬物的生命活動中體現(xiàn)出來的,“天之生物,使之一本”(《騰
文公上》),這“一本”就是生命之本,價值之本。人與人、人與萬物雖有差別等次,但都要歸
到“一本”,實現(xiàn)普遍的生命關(guān)懷。他所追求的“上下與天地同流“的境界,即表現(xiàn)了對自然界
生命的崇敬與贊美,是對人與自然“合一”的生命體悟。
儒、墨之間在仁的問題上展開過爭論,墨家批評儒家的“愛有差等”,孟子又批評墨家的“愛無
差等”,但有趣的是,墨子講“兼愛”,卻只限于對人類的愛,只限于人間性,孟子雖講“差
等”,卻主張對萬物施之以愛。從這個意義上講,孔、孟儒家似乎更具有生態(tài)意識。儒家重視人
與天地萬物之間的生命聯(lián)系,承認自然界的生命價值,將人放在自然界生生不息、創(chuàng)造不已的生
命過程中去理解,而不是孤立起來,甚至與自然界對立起來去理解。因此,儒家所說的愛,具有目的性,而不是工具性的,即不是為了人類的利益而去“愛物”,而是出于對生命價值的尊重。
墨子講仁愛,則是與功利相聯(lián)系的,他講“兼相愛”,是為了“交相利”,因此具有工具性。這
決不是否定墨子學(xué)說的價值,墨子學(xué)說自有其價值,尤其在科學(xué)認識方面可能發(fā)揮很大作用,并
在利益分配方面提出了某種宗教形式(“天志”)下的抽象原則,其特點是把倫理與利益結(jié)合起
來。但是,在人與自然的關(guān)系問題上,墨家除了認識與改造自然的學(xué)說之外,并沒有建立起任何
價值學(xué)說,他的“天志”是為人類利益而存在的。儒家孔、孟在認識自然方面并無創(chuàng)獲,但在人
與自然之間建立了非常重要的價值關(guān)系,這是儒家的重要貢獻。
孟子對孔子的“仁學(xué)”,不僅從心理情感上進行了論證,將仁理解成人的存在本質(zhì),而且將仁的
實施推廣到自然界,第一次明確地提出“仁民愛物”的主張,建立了人與人、人與自然之間的既有差等又有普遍性的價值關(guān)系,這是孟子的一個重要貢獻。孟子說:“君子之于物也,愛之而弗
仁;于民也,仁之而弗親。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盡心上》)這是關(guān)于仁的一次全面
的論述。這種由近及遠、由人及物的仁愛學(xué)說,雖然包含著差異性,有親疏遠近之別,但又兼顧
到人與物,因而有普遍性。它是從血緣關(guān)系開始的,但又超越了血緣關(guān)系。
孟子很重視親情關(guān)系,很看重孝,說過“仁之實,事親是也”(《離婁上》)。“親親”被看成
是仁的最真實的內(nèi)容,同時又是仁的起點。仁即由親親開始,不斷向外推行。這是一個自然的過
程!叭拭瘛笔菍θ嗣竦膼郏瑢θ说淖鹬,具有道德尊嚴上的平等之義!皭畚铩眲t是生命
意義上的同情之愛,涵有愛養(yǎng)、愛護、保護、保養(yǎng)之義,這是人的責任和義務(wù),是人的生命情感
的需要,其中也含有對生命的價值的尊重。人與物是在生命意義上聯(lián)系起來的,不是從單純的利害關(guān)系聯(lián)系起來的。從生命的意義上講,人與物也有平等之義,因而有“不忍知心,同情之心。
至于無生命之物,如山與水,也不是與生命無關(guān),而是關(guān)系極大,它是生命存在的基礎(chǔ),因而也應(yīng)當愛。
這樣看來,人與天地萬物是一個生命整體,“人禽之辯”既把人同動物區(qū)別開來,又把人同動物
聯(lián)系起來,以同情之心對待動物和一切生命,以盡人類的職責。這種愛是超乎功利之上的,也是
偉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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