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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美學譜系的建構及其意義
美學視角與文字學視角的一個重要區(qū)別是,文字學視角基本上是在文字學的范疇內討論漢字譜系及其建構,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漢字美學譜系建構的論文范文,歡迎閱讀借鑒。
前言
21世紀,作為“也許維系著我們文明的存亡”的“有益的傳統(tǒng)”的重要組成部分(哈耶克語),漢字的意義及價值,開始得到應有的重視。上一世紀初以來喧騰百年之久的“廢滅漢字”和“推行拉丁化新文字”運動,實際已經“廢滅”;到如今,漢字仍在使用并將繼續(xù)使用“,拉丁化”唯一的成果“漢語拼音”則成為漢字的輔助工具。正如哈耶克在《哲學、政治學、經濟學和歷史觀念新研究》中所說:“那種認為人作為一種存在可憑籍其理性而超越他所在的文明的價值觀并從外面或一個更高的視角來對其作出判斷的空想,只能是一種幻覺。我們必須知道,理性自身也是文明的一部分。我們所能做的,只能是拿一個部分去應對其他部分。就是這個過程也會引發(fā)持續(xù)不斷的互動,以至于在很長時間中可能會改變整體。但是在這一過程的任何一個階段,突發(fā)式或完全重新建構整體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們總是要應用我們現有的材料,而這些材料本身就是一種演化過程的整體的產物。”
周作人在“下水”成為敵族職員之后,也曾別有會心地說:“中國民族被稱為一盤散沙,自他均無異詞,但民族間自有系維存在,反不似歐人之易于分裂。……此是何物在時間空間中有如是維系之力,思想文字言語禮俗,如此而已。”
確實如此,漢字是中華文明的基礎“,拉丁化”試圖突發(fā)式地完全重新建構包括漢字在內的漢語言文字這一整體,既無可能也無必要。但是,要真正在哲學層面而不僅僅停留在情緒層面,真正從正面價值重估的角度而不是從負面實用性批判的角度,去試圖厘清漢字這份“在場的遺產”,還有許多工作要做。
21世紀的中國,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文化轉型,而文明作為整體,其突發(fā)式或完全重新建構既無可能,我們就有必要應用“現有的材料”,對于“思想文字語言禮俗”這些維系文明使之得以千年傳承的要素,進行“部分地”重新審視“,部分地”重新建構。其中之一,就是在既有的漢字譜系的基礎上,建構新的“漢字美學譜系”,使?jié)h字譜系在結構、觀念、顯現等方面系統(tǒng)化、理論化,從而適應文化轉型的大趨勢。本文不揣冒昧,就建構“漢字美學譜系”這一設想提出一些初步的意見,以求方家指正。
一、既有的漢字譜系
正如人與人之間必然存有一定的社會關系,單個的漢字與漢字之間,也存有一定的組織關系及秩序。例如“,比、從、北、并、化、竝、競、保、斗、俘”等字,因同是表達“兩個人之間關系”這一概念,因而可以組成一個漢字“集合”。而漢字的集合與集合之間、與更高層級的集合之間,都會構成一定的組織關系?梢詫⑦@些組織關系的總和,看成是一個“漢字譜系”。
在漢字的發(fā)展史上,歷代學者曾自不同層面,根據不同的方法與尺度,構建了若干類漢字譜系。其具體操作,一般用“分類建構”的方法。分類需要“尺度”,這一“尺度”,就是漢字譜系最重要的指征。這些分類尺度主要包括“字面意義literalmeaning”與“外在形態(tài)”兩個層面:
1.根據漢字的“字面意義”來分類建構。這一類漢字譜系主要有《爾雅》及模仿該書的“群雅”系列。《爾雅》原本20篇,現存19篇,分為三個層級,各層級的結構均按“字面意義”尺度組織。其譜系結構如右圖:
可以看出,《爾雅》的作者已經按統(tǒng)一的尺度,將所收漢字納入一個比較嚴密的系統(tǒng)之中,初步構建了一個“依義系字”的漢字譜系。在這個譜系中,每一個漢字都處于這一“三層結構”之中。值得注意的是,《爾雅》似乎希望能將這一層級結構貫穿到底,例如,《釋詁》篇以同義為組,組與組之間的秩序,似乎亦是以其“主字”的意義來排列的———該篇前幾個主字“始、君、大、有、至、往、賜、善”,似是有意而非隨機的排列。從這一點也可以看出,《爾雅》的譜系,是作者有意為之。
后人仿照《爾雅》,編纂了一系列以“雅”為書名的詞書,如《小爾雅》、《廣雅》、《埤雅》、《駢雅》、《通雅》、《別雅》等等,其譜系建構的方法尺度基本類同《爾雅》。
2.根據“外在形態(tài)”來分類建構譜系:
(1)根據“六書-部首”的尺度來分類建構。主要有《說文》系列,如《說文》大徐本、徐鍇《說文系傳》(即小徐本)、《段注說文》等。許慎《說文》根據“六書”原則分析所收9353字,偏旁相同者歸為一“部”,計540部,以該偏旁作為該部之首,故曰“部首”;540部首按“據形系聯”即形體相似或意義相關的原則排列先后,并按“字面意義”分為14大類;部首內則按意義類別排列!墩f文》自漢代以來,有各種傳疏箋注改編本,其中絕大多數采用此一尺度。
(2)根據“聲-韻”的尺度分類建構。依聲母為序的,主要有《經傳釋詞》、《古書虛字集釋》等;依韻部為序的,主要有徐鍇《說文解字篆韻譜》、《廣韻》、《集韻》、《駢字類編》、《佩文韻府》、《經籍纂詁》、今人黃德寬《古文字譜系疏證》等。例如,從《說文》演化而來的《說文解字篆韻譜》,卻不再依《說文》以部首分類的方法排列,而改依《切韻》四聲韻部之次序為排列依據。
在譜系建構的實際操作中,許多專著采用兩個或多個尺度“混合”或“交叉”,而以其中一個為主的方法。另一方面,由于漢字的“字面意義”與“外在形態(tài)”本身也有可能互相混合交叉,例如以六書分析部首,就必然會與字的意義相關聯,而由于“同聲”更傾向于同義,因此,不論是采用“部首”還是“聲韻”,這兩個尺度在一定場合都會交叉混合使用。如遼代《龍龕手鑒》,部首不再按構形排列,而是按平上去入四聲韻順序排列;北宋《類篇》雖仍依《說文解字》部首排列,但同部字則不再依《說文》“按類系聯”,而是依韻排列。金代《改并五音聚韻四聲篇!444部首則按三十六字母順序排列,同聲母的部首,又按平上去入四聲韻排列,同部首的字頭,則按筆畫多少為序排列。
此種“有一個主尺度的多尺度混合交叉”,可舉南宋戴侗《六書故》為典型:其第一層級,采用“字面意義”的分類尺度,分為“數、天文、地理、人、動物、植物、工事”七大類,不能包括或不能遽定者,則納入“雜、疑”兩大類;其第二、三層級,則按“外在形態(tài)”與“字面意義”相結合的尺度,以“六書”為原則,分“部首”來排列系聯,部首之間則按“意義”來排列:如“天文”之下,列“天、氣、日、……”(似依哲學與邏輯排列)等字,“氣”之下,列“氣、氛”二字,“日”之下,列“日、旦、明、杲、杳、……”等從日之字:
可以看出,《六書故》與《說文》的建構方法已經完全不同———《說文》盡管也在第一層級上將所收漢字分14大類,但這14大類并無嚴格、明確的尺度,只是比較模糊地按照“據形系聯”的一般原則來劃分,雖然這14大類也有“字面意義”上的系聯,但其主要目的是將全書“分卷”,而不是建立這一層級上的譜系結構。也就是說,《說文》的譜系,主要是“六書”原則指導下的“部首譜系”。而《六書故》則不同。雖然《六書故》在第三層級內(如“日、旦、明……”)和第四層級(如“旦、暨”)仍然使用《說文》“據形系聯”原則,但其按“字面意義”分類的的第一層級,都已經有了具有邏輯性的、明確的、嚴格的、可操作的分類尺度。而第二層級也試圖根據具有邏輯性的“字面意義”來分類(如“天、氣、日……”系列具有明顯的邏輯性:天,總名;氣,中國哲學中的邏輯起點;日,當然應排第一的“實體”)。因此,如果說,《說文》是“部首譜系”,那么,《六書故》就可以稱之為“意義譜系”;而以聲或韻為“主尺度”分類建構的《說文解字篆韻譜》、《廣韻》、《古文字譜系疏證》等,則可稱之為“聲韻譜系”。
二、漢字美學譜系的建構
既有的“意義”、“部首”、“聲韻”三大類漢字譜系的建構,對于全面把握漢字系統(tǒng)的文化意蘊,對于分析歸納漢字系統(tǒng)內各層次各元素間的關系,對于深入理解每個漢字符號(sign)的意符(Signifier)和意指(Signified)以及兩者間的關系,都具有重要意義!墩f文》對于單個漢字的解說,如釋“一”為“惟初太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釋“天”為“顛也。至高無上”、釋“示”為“天垂象,見吉兇,所以示人也。從二(二,古文上字)。三垂,日、月、星也。
觀乎天文,以察時變。示,神事也”等,已經深入到漢字符號“意指”整體的“深層結構deepstructure”,不論這些解說是否符合甲金文等后見材料所昭示的本義,但這些解說基本上是按照“哲學-美學”的層面來立論的;對于絕大多數漢字以及對于整個漢字譜系及譜系內各元素間的關系來說,除了對于極少數具有“元概念meta-concept”意義上的單個漢字,如前舉“人”、“天”、“示”等,這三大譜系,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從“字面意義”和“外在形態(tài)”等“表層結構surfacestructure”的角度來建構的。
我們也可以在上述三大類譜系建構的基礎上,進一步從“深層結構”的角度,來建構第四大類漢字譜系———漢字的“美學譜系”。即從美學的角度,將曾經存在的和現存的漢字歸入一定的譜系結構之中,并用一定的方法和尺度,根據漢字發(fā)生發(fā)展的動態(tài)變化,建構漢字的美學譜系圖。
當然,美學本身的定義、命題、體系極為龐雜,要從美學的角度確立一個可操作的建構尺度,自會言人人殊。為方便操作起見,我們試圖用“康德-胡塞爾”一系的部分哲學概念范疇,來作為具體的操作工具。這一系的美學思想,著重于作為主體的“人”,認為人是萬物的尺度,人有“自由自覺”的特性,因此自稱“主體”。與主體相對應的概念是“對象”或“對象世界”。對象世界分為“現象”和“物自體”。
“物”本來是自行存在的,但物作為主體的對象,卻是主體心靈中的“物”———現象,F象學方法是把握現象世界例如漢字的一種有效方法。
人也自認為是文字系統(tǒng)的主體。文字是人與對象世界關系的“映射”,是物化在對象世界中的主體,從文字中可以“看”出主體的心靈,而文字則可以從主體與對象的關系中得以“本質直觀”。因此,漢字美學譜系的建構,主要應從“主體與對象世界的關系”這一尺度來分類。
主體與對象世界的關系,主要包括人與天、人與物、心與物的關系,以及對于這種種關系的描述表達。我們即以主體與對象的關系為尺度,將漢字分為四大系:
1.天人系。中國古代哲學與美學,將整個世界理解為“以人為中心的天-地對立統(tǒng)一系統(tǒng)”———“人”(燕4,側面形象)“立”(立臿父丁卣,人的正面形象)于“天”(乙3008,人之上即為天)“地”之間,形象偉大(甲387,也是人的正面形象),是宇宙的中心。遠古先民們正是以“人”為中心,處理主體與對象之間的關系,認識并反映對象世界。漢字作為先民描述這一對象世界的工具,作為中心的人本身及人之上的“天”,就成為漢字系統(tǒng)中占據中心位置的元素。因此,漢字美學譜系的建構,首先就是確立“人”在這一譜系中的中心地位。在這一建構的具體操作中,天人系是由兩大類漢字所組成的一個集合。第一類是“人”,第二類是人頭頂上的星空———“天”。第一類包括“人”及“人身總體或其有機組成部分”,及通過不同的組合而形成的所有漢字;第二類包括用以描述概括那些高距于人類頭頂之上的所有對象及觀念的漢字。人是中心,天是人這個中心的延伸,因此,我們將這兩大類漢字歸入同一個集合。
2.物象系。人類有觀察并且歸納抽象的能力。人類所觀察、歸納、抽象并加以描述的對象,是人“眼”中的世界,是人的感覺器官所感覺到的“物象”。從物的角度來說,它們是“物自體”,但從人的角度來說,它們是人的感覺中的“象”;主體用文字的形式,將感覺中的象描述顯現出來,成為“物象”———既是“物自體”,也是“主體眼中之象”。物象系的漢字,對應著人這一主體所立的這個星球上的萬物;這萬物具有被觀察測量、描述顯現的特征,與這萬物相對應的漢字,如“豕”、“牛”、“馬”、“象”等,它們既是“物自體”本身,當然也是主體的直接“對象”。例如:象,突出長鼻;牛,突出彎角;犬,突出卷尾巴;豬,突出大肚子。這些都是人的感覺之中的“物”,它們在主體的感覺中,已經與“物自體”有了很大的差異———主體抓住了對象的某一特征,用這一特征去有選擇地描述對象,而舍棄“物自體”作為“物”的大多數性狀,故我們稱這種感覺中的“物”為“物象”。
這里要說明的是,盡管天體(如日月星辰)及天象(如申、氣、云、炁、風)等等,用現代的科學觀點來看,也是對象世界集合中的元素,也可歸入“物象系”,但在中國哲學美學中,這是一類特殊的對象,是一種具有超越性、具有明顯形上特征的物象。人固然是中心,但天體及天象,則處于這一中心之上,盡管上天及其物象或概念是人所發(fā)現發(fā)明的,但在先民的觀念中,天體天象與人自身是合一的,或者毋寧說,人只是上天在地面上的表象或影像,發(fā)展到后來,人間的王變成了惟一的“天子”,而蕓蕓眾生則成為天及天子的臣民子民。“上帝信仰”是先民最重要的意識形態(tài),反映在漢字的創(chuàng)制中,就是將“天”與“人”合而為一,并在其后的商周時期,才逐漸使之成為超越“人”這一中心的特殊對象。天人合一是中國文化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在漢字美學譜系的建構中,天與人合而為一,正是這一特征的反映。
3.心象系。對象世界,除了客觀的物理世界,還應包括更為復雜更為豐富多彩的人心中的世界,即經過主體心靈抽象、加工,甚或扭曲的對象。這種對象并非感覺世界中的“物象”,而是“人心營構之象”,是心靈對于主體、對象及其關系的抽象而生成的概念范疇,如“德”“、美”、“空”“、虛”等。漢字中有很大一部分所對應的,并不是物理世界而是心理世界中的事物,是自然界所沒有而由人類心靈的創(chuàng)造,是“心中之象”,因此我們將這一類漢字歸入一個集合———“心象系”。
4.音象系。對象世界,除了上述三個部分外,還有一類對象,亦可自成一類———即主體語音符號系統(tǒng)中的“象”,我們將與這一類對象相對應的漢字歸入“音象系”。這一系包括所有象聲(擬聲)字、表音的聯綿字、所有的形聲字。它們的共同特點是“以音表象”,如“江、河、湖、海”,其“體”都是水,但其“象”有別,但漢字無從以圖區(qū)別之,而以“音”區(qū)別其象,即以象聲、聯綿、形聲等方法記錄描述。這是“語音符號系統(tǒng)”中的“象”,故稱之為“音象”。
上述四系的界劃,簡要地說就是:對象世界中,作為對象化的人,以及人之“上”(抽象的、具有超越性的“上”)的“天”,劃入“天人系”;人之下或人之旁的所有對象,自然界中所有,而可被主體觀察描述之“物”,統(tǒng)一劃入“物象系”;人心營構之象,自然界中原無,而為人心所創(chuàng)造之概念、所描述之關系,劃入“心象系”;以音擬聲表意者,劃入“音象系”。
上述四系不是簡單的四個對象間的并列關系,而是1+1(1+1+1)的關系。天人系居于核心的地位,是“作為對象的主體”,即主體對于人自身以及超越于人的上天的抽象和顯現,可以作為單獨一類———主體;而與之并列的則是“對象”———由物象、心象、音象三部分并列組成。
與既有的三類漢字譜系一樣,漢字的美學譜系也需要用多層級的結構模塊來建構。正如古代文論的概念范疇系統(tǒng)一般使用“仿生學”方法———借用對于人本身特征的描述術語(如風骨、神思、神韻、肌理等等),漢字美學譜系的建構,也可以采用學界通用的分類學(taxonomy,systematics)方法,即按照林奈的生物學分類方法,將漢字分為四個基本層級:系(Class)、科(Family)、屬(Genus)、種(Species)。四個層級間,則可按實際情況,分別于其間增加“超Super-”、“亞Sub-”等“次層級”;在“種”之下,除了可增加“亞種(Subspecies)”,還可以根據情況設置“變種(Varietas)”和“變型(Forma)”。例如,天人系,可再細分為天、人兩個亞系;天亞系可分為“天體”、“天象”兩個超科“,天體超科”可分為“天、日、月”三科。人亞系可分為“身心”與“人人關系”兩個超科;“身心超科”可分為身、心兩科。如“止”字,甲骨文作“”(甲600),商代陶文作“”(古陶1.5),其本義是人的腳趾,其譜系層級可定位為:天人系-人亞系-身心超科-身科-肢亞科-止屬-止。又如,“望”字從月,本義為滿月,可定位為“天人系-天亞系-天體超科-月科-月屬-望”。這樣,就可根據其本義,為每個漢字找到一個相對確定的譜系位置,并將古今全部漢字建構為一個層級分明、秩序井然的譜系。“系科屬種(Class、Family、Genus、Species)”的層級確定,應充分考慮到漢字的歷史和現有的漢字譜系,考慮到與國際分類學界的慣例銜接與統(tǒng)一,盡量利用文字學界及分類學界的既有成果及方法。
Class(系),分類學中一般譯為“綱”,是擬建漢字譜系中最高層級的分類?紤]到“譜系”這一名稱是文字學界的現成術語,故不用“綱”這一名稱,而稱之為“系”。在一般分類學中,Class再分為Order(中譯為“目”)、Order下再分為Family(中譯為“科”),但考慮到漢字的種數在10萬以下,相對于千萬級的生物種數,其種數較少,因而可以簡略掉一個層級?紤]到語言學中常用Family一詞,故省略掉Order,而在Family(科)之下直接Genus(屬)。
之所以沿用“屬”這一名稱,是考慮到在《說文》中,屬于某部之字,則云“凡某之屬皆從某”,可見在《說文》中,“屬”與“部”是同一概念的不同名稱,因此,我們選用國際通行的Genus(屬)這一名稱來命名《說文》中的“部(屬)”這一概念,而以“部首”作為該屬的屬名。當然,對于《說文》各部,應根據文字學界的既有成果,以及美學的分類尺度和現代分類學的基本原理,進行必要的整合與調整。
“種”概念的引進,具有更為重要的意義。因漢字有甲金古籀篆隸等各種書寫顯現體系之異,有正異、古今、繁簡、正俗、中外等各類形體的復雜變化,在漢字美學譜系的建構中,擬采用隸定字作為“種”的正式符號及名稱,而以其意義與形體均發(fā)生部分變化者為其“亞種”,以其意義基本不變,但形體發(fā)生明顯變化者為其“變種”,以書寫顯現有所不同者為“變型”。這樣,就可以用每一個“種”及其亞種、變種、變型,對應一個特定漢字的所有形體的集合,并以這一集合中的隸定字作為這一集合和“種”的名稱。
以上是擬建漢字美學譜系的基本設想。對于這一譜系建構中其它方面的問題作如下補充說明:
1.單個漢字作為譜系的元素,具有多重屬性,即同一個漢字元素,可以屬于多個漢字集合。例如,江,屬“物象系-水科-河流屬-江”,又可屬“音象系-形聲科-工屬-江”。一個漢字分屬不同集合的現象,對于漢字美學譜系的結構特征,具有重要的影響。
2.漢字美學譜系的結構特征之一,是漢字譜系的“干、枝、葉”等各層級諸元素之間,有復雜的相聯回環(huán)關系。學界多有“漢字樹(Chinesetree)”的概念或說法,這一概念描述漢字分化發(fā)展的某些現象,但遠遠不能涵蓋漢字譜系結構的各種復雜情況。由于同一漢字往往分屬不同的“樹”,又由于后起的文字或原有文字的后起含義,往往會回過頭來影響早先的干或枝、葉等元素,或跳躍性地影響到處于已經分化很遠的元素,因此,不同樹的元素間必然有一定的交叉聯絡,從而呈現出“多維網絡狀結構”,而不是單向的“根-干-枝-葉”模式的樹狀結構。正如一片樹林,每一棵樹都是獨立的,因此我們稱這片樹林為“樹的集合”;但是,如果樹林中出現了“連理枝”、“寄生樹”、“榕樹獨立成林”或一株藤本寄生于兩棵以上樹等種種情況,“樹”以及“樹的集合”等概念就無法用以描述這些情況了。“樹”在數學上有嚴格的定義,例如,樹有惟一的干,樹的各元素間不能有環(huán)狀連通等等。對于漢字譜系這類包括有“多維網絡狀結構”的對象,數學上有現成的概念用以描述———拓撲結構(Topologicalstructure)。拓撲結構中的“環(huán)型結構”這一概念正可以描述樹與樹之間干枝葉的交叉連理現象。拓撲結構包含了樹型結構,樹型結構是“拓撲結構”中的一個類,樹型結構與環(huán)型結構最根本的不同之處是,環(huán)型結構可以并且必有環(huán)路(交叉聯結),而樹型結構不可以并且必然沒有。有關漢字美學譜系的“拓撲結構”問題,因情況比較復雜,筆者另有專文討論,此處從略。
3.上述漢字美學譜系的建構,是為靜態(tài)層面,是將所有漢字納入一個特定的譜系結構中,例如一個包括樹型、環(huán)型等結構在內的“拓撲結構”中,這是漢字美學譜系的靜態(tài)層面。在靜態(tài)層面建構的基礎上,還應增加動態(tài)層面。具體地說,就是在動態(tài)的漢字創(chuàng)造層面和使用層面,模擬再現其譜系建構,例如從文到字的發(fā)展過程,從本義到引申義、從本字到變種、變型字等等。靜動兩個層面,組成一個立體的多維的漢字美學譜系結構模式。
三、建構漢字美學譜系的意義
首先,這一建構可以在文字學研究的基礎上,提供美學這一新視角。這一新視角可以為漢字的系統(tǒng)研究提供新的思路、方法及工具。如上所述,既有的“意義、部首和聲韻”三個視角,主要是從“字面意義”和“外在形態(tài)”等“表層結構surfacestructure”的角度來建構的,其著眼點都是既有漢字,基本上是根據“已在場”的漢字元素進行“說解”,除了個別漢字,這些視角更多地著眼于現存漢字的“當下”狀態(tài)。
其次,更為重要的是,相對于現有視角,美學的視角在一定程度上更能接近漢字創(chuàng)制及發(fā)展的“原生態(tài)”,從而為更好地理解漢字的源流創(chuàng)造條件,并據此為進一步認識漢字所蘊含的深層意義提供新的方法途徑。遙想造字之初,先民們不可能是按照某個或某幾個尺度或原理來操作,更不可能會有一個造字用字的完整方案,這是一個“摸著石頭過河”漫長的漸進過程。也就是說,造字的先民們并不是根據“六書”、“聲韻”之類的原理來操作的,他們所直接面對的,只是“對象世界”,是對象世界的種種個別“現象”。他們面對這些個別現象,有了描述記錄形容抽象的需要,他們自發(fā)地“按照美的規(guī)律來建造”,從無到有,從少到多,從簡單到復雜,從形象到抽象,漸進地發(fā)明創(chuàng)造了文字,并逐步地完善了文字體系。這一體系的“原理”,是后人根據既有漢字總結歸納出來的,而不是先在于先民心靈中的。先天地存在于先民大腦中的,應該是主體對于他的對象的美感體驗,在這一體驗過程中,主體與對象世界的關系,應是貫穿其中的紅線。因而,對漢字體系進行分類建構時,若采用“美學尺度”,或許更能接近造字之初的“原生狀態(tài)”。
第三,美學視角與文字學視角的一個重要區(qū)別是,文字學視角基本上是在文字學的范疇內討論漢字譜系及其建構,而美學視角,則是在文字學之外的層級上來討論建構,這無疑會給與漢字有關的學術研究如文化學、文藝學等學科提供有益的學術資源,同時也會給文字學研究本身提供新的思想方法與技術工具。同時,漢字的美學建構,可以在傳統(tǒng)的“小學”和近代文字學的良好基礎上,引進嚴密、系統(tǒng)的現代科學方法,特別是文化人類學及分類學等方法,而對于漢字作一立于系統(tǒng)觀之上的整體把握,并為漢字譜系各個層級元素提供細部分析的具體技術路徑。
最后,就結構形式而言,漢字的美學譜系具有鮮明而嚴格的“層級”,這種層級結構重點突出了那些居于核心地位的漢字集合及其結構關系。舉例來說,在“系”這一層級,突出了“人”在這一譜系中的地位。在這一層級中,主體本身作為“人化的自然”,成為主體的對象,是主體對于人自身的體驗,是“人的本質力量對象化”的具體體現。盡管古代先民也有將異族、俘虜、臣仆僅當作犧牲而把他們排除在“人”之外的現象,但這并不妨礙先民們對于他們所認可的“人”的重視、推崇和關懷。在漢字的創(chuàng)制和漢字譜系的建構過程中“,人”是工具理性,也是目的,是最終的指向和歸宿。人的美好和幸福,是這一創(chuàng)制和建構過程中的“中心法則”。這一法則對于我們今天繼承并重構傳統(tǒng)及信仰體系有非常重要的參照價值。近代百年以來,人類或自我膨脹,宣稱上帝已死,逆天行事;或強調工具理性,忽視人本身的價值與中心地位,甚至為達到某種目的而漠視人的生命和尊嚴。因此,我們需要在“以人為中心”和“敬畏上天”之間,找到適當的平衡。而以“天人系”為核心的漢字美學譜系的建構,正可以為此貢獻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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