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 驗 對 傳 統(tǒng) 宗 教 的 解 構 及 其 啟 示-休 謨 的 宗 教
摘要:休謨運用徹底的經(jīng)驗主義原則,對建立在不徹底的經(jīng)驗論基礎之上的自然神論的設計論證明和傳統(tǒng)的理性神學進行了最無情的批判,同時詳細分析了宗教的人性起源,其結果直接解構了傳統(tǒng)神學的理性基礎和揭露了其迷信、荒謬的本質。休謨的批判和揭露對后世的宗教哲學產(chǎn)生了巨大影響,成為現(xiàn)代宗教哲學的思想源頭。關鍵詞:休謨,經(jīng)驗論,宗教,解構,啟示
休謨作為十八世紀最偉大的哲學家之一,以其徹底的經(jīng)驗論(懷疑論)著稱于世。他在繼承傳統(tǒng)經(jīng)驗論的基礎上,使其在理論上徹底化、純粹化。他這樣做的結果正如康德所言:“而為了安全起見,他是把他的船弄到岸上(弄到懷疑論上)來,讓它躺在那里腐朽下去的!盵1](P12)也正是這樣,運用經(jīng)驗主義的懷疑方法,休謨對宗教神學里的經(jīng)典的自然神論的設計論證明和傳統(tǒng)的理性神學的種種證明進行了最為徹底的批判和揭露,并且進一步對宗教產(chǎn)生的根源這個基礎性的問題進行了人性方向的詳細剖析。休謨的經(jīng)驗論批判,直接摧毀了傳統(tǒng)宗教神學的所有理性證明,釜底抽薪般地導致了其理論基礎的破產(chǎn)。在經(jīng)驗領域范圍內,休謨的批判幾乎是無法駁斥和推翻的。然而,因為休謨的對宗教的徹底經(jīng)驗性解構,為宗教在另一領域的存在預留了地盤(至少客觀上是這樣)。使后世認識到了傳統(tǒng)宗教神學的理論缺陷和不足,客觀上促進了現(xiàn)代宗教的產(chǎn)生和發(fā)展。可以毫不夸張地說:“以后所有的哲理神學,都不得不考慮休謨的研究!盵2](P101)鑒于此,本文試圖梳理一下休謨的解構思路,以期更進一步理解現(xiàn)代宗教的本質和界限。
一、休謨解構傳統(tǒng)宗教的武器:徹底的經(jīng)驗論
眾所周知,一般的經(jīng)驗主義認為:經(jīng)驗(最基本的是人類的感覺、印象)是認識的界限和起源,任何的認識都不可能超出人類的主體認識。休謨作為經(jīng)典的經(jīng)驗主義哲學家,經(jīng)驗主義的傳統(tǒng)他當然沒有拋棄。但是,他并沒有停留在其前的經(jīng)驗主義理論上,而是循著前人的理路,合乎邏輯地必然走到了經(jīng)驗論的盡頭——懷疑論上面來。對于休謨的徹底經(jīng)驗論有兩點是值得注意的、也是其克服先驅們不徹底的地方。而這兩個觀點對于休謨解構傳統(tǒng)宗教來說也是至關重要的。
其一,休謨把貝克萊的“物是觀念的集合”和“存在就是被感知”的思想貫徹到底,不僅將其運用來懷疑“物質實體”,同是也將其運用來懷疑“精神實體”。休謨以為,既然我們的觀念不可能超出我們的經(jīng)驗,而經(jīng)驗為我們提供的只是一系列感覺印象(色調、聲音、氣味等)和反省印象(情感、情緒等),除此之外,并沒有為我們提供任何關于“實體”的可經(jīng)驗信息。.因此.“實體觀念正如樣態(tài)觀念一樣,只是一些簡單觀念的集合體,這些簡單觀念被想象結合了起來,被我們給予一個特殊的名稱,借此我們便可以向自己或向他人提到哪個集合體!盵3](P28)既然所有“實體”都只不過是一種心理想象、觀念集合的結果,并且“我們的一切簡單觀念或是間接地或是直接地從他們相應的印象得來”[3](P18),那么,上帝、靈魂等“精神實體”就和那些不依我們感覺而獨立存在的“物質實體”一樣,根本就不可能通過“取得相應的印象”,運用經(jīng)驗和理性來加以證明。
其二,休謨立于其徹底經(jīng)驗主義的立場上,批判了“任何存在必須有一個它存在的原因或理由;任何事物都絕對并不可能自己產(chǎn)生自己,或自己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4](P65)因此,最后“必須歸到某個必然地存在的最后因(即上帝——筆者注)” [4](P65)這個一般哲學原理。休謨認為,所謂的“因果”之間根本就不存在一個“必然性”的聯(lián)系。一切的因果聯(lián)系,都只是認知主體的一種主觀心理的“習慣性聯(lián)想”,其屬于一種概然性的推斷,根本就不具備客觀的普遍性和邏輯的必然性。為此,休謨說:“我看到,除了憑借習慣以外••••••只有習慣才能決定想象由一個對象的觀念推移到它的通常伴隨物的觀念,并由一個對象的印象轉到另一個對象較為生動的觀念。這些意見不論顯得怎樣奇特,而我認為,對于這個題目(即因果之間具有必然聯(lián)系——筆者注)多費心思去作進一步的探討或推理,那是徒勞無益的,所以我就把這些意見(即因果之間只是一種習慣性心理聯(lián)想——筆者注)作為確定的原理、而深信不疑了!盵3](P196)這樣,他將經(jīng)驗主義原則貫徹到底之后,除了對傳統(tǒng)自然科學的根基造成顛覆性的沖擊外,也直接解構了傳統(tǒng)宗教神學的理論基礎。尤其是傳統(tǒng)的自然神論的“從相似的果,我們推出相似的因!盵4](P22)的設計論證明和理性神學(托馬斯•阿奎那尤甚)的從經(jīng)驗事實背后去追尋一個“必然的始因”的宇宙論證明不可避免地宣告無效。
二、休謨對傳統(tǒng)宗教的解構:理論摧毀和起源分析
之所以說休謨對傳統(tǒng)宗教進行了解構,是因為他對之進行了最全面和最徹底的摧毀。休謨說:“關于宗教的每一次探究都至關重要,尤其有兩個問題能夠考驗我們的才智,其一,是宗教理性的基礎;其二,是宗教人性的起源!盵5](P1)正是這樣,他從兩個方面對傳統(tǒng)的宗教進行了毀滅性的批判。在拆掉其理性的基礎(即各種證明)的同時,還從起源上揭露了其荒謬本性,使之無處藏身,不得不走向末日。
(一)對宗教理性基礎的摧毀
休謨對傳統(tǒng)宗教理性基礎的批判,主要是體現(xiàn)在對自然神論的設計論證明與傳統(tǒng)理性神學的天啟宗教論證上。這些證明的根本特征都是一致的,它們都是以理性的邏輯推理為手段,目的是為上帝的存在找到一個合法基礎。對此,休謨主要是在《人性論》的第一部分和《自然宗教對話錄》兩個著作中展開了系統(tǒng)的經(jīng)驗論批判的。
(1)對自然神論的設計論證明的批判。
自然神論(Deism)是十七到十八世紀的英國和十八世紀的`法國出現(xiàn)的一個哲學觀點,主要是回應牛頓力學對傳統(tǒng)神學世界觀的沖擊。自然神論一般認為:上帝雖然創(chuàng)造了宇宙和它存在的規(guī)則,但是在此之后其并不再對這個世界的發(fā)展施加影響。 自然神論推崇理性原則,是把上帝解釋為非人格的始因的宗教哲學理論。其同時又稱理神論。自然神論反對蒙昧主義和神秘主義 ,否定迷信和各種違反自然規(guī)律的 “奇跡”;認為上帝不過是“世界理性”或“有智慧的意志”;上帝作為世界的“始因”或“造物主”,它在創(chuàng)世之后就不再干預世界事務,而讓世界按照它本身的規(guī)律存在和發(fā)展下去;主張用“理性宗教”或“自然宗教”代替“天啟宗教”。
而自然神論中又數(shù)設計論的證明最為經(jīng)典和常用。設計論本質上是一種后天的證明,它表面上是遵循經(jīng)驗的原則。為此,設計論者曾說:“我們知道,只有人心中的概念,以一個不知的、不可解釋的法則,將自己排列好而構成一只表或一所房子的設計。因此,經(jīng)驗證明秩序的原始原則在心中,不是在物中。從相似的果,我們推出相似的因。宇宙之中與在人類設計的機器之中,手段對于目的的配合是相似的。所以原因也必須是相似的!盵4](P22)于是,從表和房子必有一個設計者(這是經(jīng)驗告訴我們的),它們推出宇宙(整個世界)也必然有一個設計者——上帝。
對自以為是遵循經(jīng)驗的原則設計論證明,休謨認為,其實質并沒有嚴格地貫徹甚至可以說是破綻百出。特別是其所運用的神人相似的類比原則,經(jīng)驗的根據(jù)嚴重缺乏。為此,休謨對其論證的不嚴密性進行了層層的剝離:
第一,上帝和人的層次不同,不具有可類比性。人是世界中有限的、不完滿的存在,而上帝則是一個無限的、完滿的存在。兩者之間根本就有屬性上的質的區(qū)別!八ㄖ干系邸P者注)無限地高超于我們有限的觀點與理解之上,他是寺院里禮拜的對象,而不是學院中爭論的對象!盵4](P18)而類比的推理必須要根據(jù)情況的精確相似為基礎。而在同作為“因”的人與上帝之間,有無法逾越的鴻溝。一個可經(jīng)驗,一個不可經(jīng)驗;一個其果(鐘表、房子等)和自身(鐘表匠和建筑師的人)屬于同類(即都可經(jīng)驗),一個其果(宇宙)和自身(上帝)不屬于同類。所以設計論認為的宇宙的“因”是不能和一般事物的因——人的類比推出來的。
第二,根據(jù)徹底的經(jīng)驗論原則,唯有經(jīng)驗才能為我們指出任何現(xiàn)象的真正原因。所以“秩序、排列、或者最后因的安排,就其自身而說,都不足以為造物設計作任何證明;只有在經(jīng)驗中體察到秩序、排列、或最后因的安排是來自造物設計這個原則,才能作為造物設計這個原則的證明。” [4](P22)而于世界中,整個世界(宇宙)的和萬物自身中的秩序、排列和最后因等的安排我們都無法體察和經(jīng)驗,對于其是物質自身還是偉大的心靈(上帝)的設計,我們一無所知。所以作為我們要追尋的原因,它們兩者都具有同等的可能性。
第三,從部分中得出來的結論不足以合適地推而用之于全體。休謨有反問的語氣舉例說:觀察了一根頭發(fā)的生長后無法學到關于一個人的生長知識;一片葉子動搖的情形無法供給我們關于一棵樹成長的任何知識。[4](P24)這里,休謨意思是說,從一個小的部分中推出整體來,中間已經(jīng)做了一個無法用經(jīng)驗來體察的跳躍。因此,同理,人的理性作為宇宙中如此的渺小、脆弱和有限的一個部分,怎么可能推出作為整個宇宙創(chuàng)造者的上帝性質來呢?如果人們一定要如是行之的話,那是一種對自己理性的“偏私”,其結果必然導致“自然的迷妄”。
第四,對于宇宙的起源人類無法用經(jīng)驗來體察和證實。休謨說:“我們只見過船舶和城市起源于人類的技巧和設計”,[4](P26)也就是說,從船舶和城市這些“成品”中,我們可以看到他們起源于它們的設計者——人類,是人類運用自己的思維來設計并使之成為現(xiàn)實的。按照同樣的道理,我們也必須可以經(jīng)驗宇宙的起源,否則我們無法用任何相似的類比推理來推理出宇宙的起源——上帝的設計。
第五,通過“相似的結果證明相似的原因”[4](P42)這一設計論基本原則并不能推出上帝具有完滿性這一性質。休謨說“假如這個世界確是十分完善的一個創(chuàng)造品,這個作品的所有優(yōu)點能否正當?shù)貧w之于工匠,必然也還不能決定!盵4](P44)也就是說即使宇宙是一個很完善的作品的話,也不能推出他的作者——上帝就是一個完善的存在。原因很簡單,經(jīng)驗可以告訴我們,一個雕刻精美的船只,可以是一個愚笨的工匠所作——他模仿其他工匠,照般一種歷經(jīng)了無數(shù)試驗、錯誤、糾正、研究和爭辯的成熟技術。如果按照類比推理,制作世界的作者——上帝就可以不是一個完滿的存在了。而這個是和設計論者初衷完全相反的可怕結論。
通過以上的種種詰難,設計論的“從相似的結果證明相似的原因”這個原則徹底宣告無效,從而對傳統(tǒng)的一個最主要的宗教理論給予了毀滅性打擊。
(2)對傳統(tǒng)理性神學的天啟宗教論證的批判
在解構了自然神論者對上帝存在所作的設計論證明這一所謂后天證明之后,休謨又將筆鋒對準了傳統(tǒng)理性神學的天啟宗教關于上帝存在所作的所謂先天論證。
傳統(tǒng)的天啟宗教又有兩種對上帝的經(jīng)典證明。一個是宇宙論證明,另一個則是本體論證明。宇宙論證明一般認為:“任何存在必須有一個它存在的原因或理由;任何事物都絕對不可能自己產(chǎn)生自己,或自己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盵4](P65)因此它必將追溯出一個必然存在的終極原因,這個原因就是上帝。而本體論證明則一般認為:上帝作為一個必然的、絕對完滿的存在者,“他自身包含著他存在的理由;并且要假定他不存在,必定會蘊涵一個顯然的矛盾! [4](P66)換言之,如果說“一個必然的存在者不存在”,這在邏輯上是講不通、有明顯矛盾的。所以“這樣一個“存在”是有的,即是說,神是有的! [4](P66)
對于宇宙論證明,休謨認為,它是基于因果聯(lián)系的必然性來達至的。而他的徹底經(jīng)驗論原則認為,所有的因果聯(lián)系都只不過是心理的“習慣性聯(lián)想”,根本無法經(jīng)驗其前后的“普遍必然性”。所以從一般的存在,根本就無法推出他們有一個“必然存在的第一因——上帝”,因為這是經(jīng)驗本身無法證明的。
而對于本體論證明,休謨認為更加站不住腳,因其至少在以下幾個方面是不能自圓其說的:
其一,存在作為一個經(jīng)驗的事實,它是無法用先天的論證(即理證)來證明的。為此,在《自然宗教對話錄》中,休謨借設計論者克里安提斯只口說:“擅自理證或用先天的論證來證明一個事實,是一個明顯的謬誤。除非哪個事物的反面就蘊涵一個矛盾,哪個事物是不能用理證來證明的。凡是能被清晰地設想的事物不會蘊涵矛盾的。凡是我們設想它是存在的事物,我們也能設想它是不存在的。所以,“存在”的不存在并不蘊涵矛盾。因此,“存在”的存在是不能用理證來證明的! [4](P66)依據(jù)這個推理,作為宇宙萬物終極原因的上帝,其存在與不存在都是同樣合法(合乎邏輯)的。
其二,“神被認為是一個必然存在的“存在”;而他存在的必然性又是企圖以這種說法來解釋! [4](P67)這就是說,先把上帝定義為一個已經(jīng)必然存在的東西,再依此來證明它的存在必然性。這里明顯存在一個循環(huán)論證的問題。這樣的論證只具有邏輯上的意義,而并無實在的意義。所以休謨接著說:“必然的存在,這樣的字眼是沒有意義的;或者說,沒有什么東西是永恒一貫的,亦是一樣! [4](P67)
其三,休謨進一步認為,即使我們首先確定有一個“必然存在者”,也無法通過證明推理出這個“必然存在者”就是上帝而不是其他物質自身。本體論用來說明上帝存在的所有理由(永恒性等),都可以同樣地設想應用到物質上。相反也一樣,有神論者否認物質是“必然存在”的一切理由(偶然性、可變性等),同樣可以設想應用到上帝上。
其四,休謨認為,根據(jù)因果關系的定義,對于結果,原因是具有時間上的先在性的。但是,按照常識我們知道,物質世界是一個永恒存在的“連續(xù)體”。既然已是一個永恒的存在,那里還有比它先在的原因呢?所以他強調道:“在追溯一個永恒物質的連續(xù)之外,還要探索一個總因或第一個造物主,似乎是荒謬的! [4](P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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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出處(作者):曹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