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企業(yè)債務重組問題的研究
引導語:在市場經濟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企業(yè)應該能夠隨著內外各種因素的變化而不斷改變自己的經營方式,善于經濟管理才能使企業(yè)在激烈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以下是YJBYS的小編為大家找到的關于企業(yè)債務重組問題的研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摘要:在現今激烈的市場經濟條件下,一些企業(yè)可能因為經營管理不善、外部經濟環(huán)境因素的影響等,致使企業(yè)盈利能力下降或經營發(fā)生虧損,出現暫時資金短缺,難以按時償債,導致我國公司的債務重組活動日趨頻繁,因而債務重組成為了我國經濟生活中的一個重要現象,由此引起經濟界的廣泛關注。
關鍵字:債務重組 清償債務 公允價值
債務重組,是指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決同意債務人修改債務條件的事項。
一、債務重組的背景介紹
在市場經濟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企業(yè)應該能夠隨著內外各種因素的變化而不斷改變自己的經營方式,善于經濟管理才能使企業(yè)在激烈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由于各種內外環(huán)境的變化,和不可控制的一些因素,企業(yè)可能出現資金周轉困難,難以償還債務。按照我國法律債權人有權在債務人不能到期償還債務時向法院申請破產,而作為債務人,可以通過法律程序要求企業(yè)破產以償還債務,此時可以通過協商使債權人做出某些讓步,使債務人減輕負擔,因此債務重組作為市場經濟的產物就應運而生了。
二、債務重組概述
1.債務重組的定義
債務重組,是指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決同意債務人修改債務條件的事項。也就是說,只要修改了原定債務償還條件的,即債務重組時確定的債務償還條件不同于原協議的,均作為債務重組。
2.債務重組的主要方式
(1)以資金清償債務。債務人常用于債券的資金主要有:現金、存貨、短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2)債務轉為資本。債務轉為資本是站在債務人的角度看的,就債權人則為債務轉為股權;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轉為股本;對其他企業(yè)而言,轉為實收資本。
(3)其他債務條件。如減少債務本金、減少債務利息等。
(4)以上方式的組合。如以轉讓資產、債務轉為資本等方式的組合清償債務。
3.債務重組的原則
(1)無論是債權人還是債務人,均不得確認債務重組收益。
(2)債務人以低于應付債務的現金資產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低于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債務人受讓的現金資產低于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3)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的,用以低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的賬面價值和相關的稅費之和與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4)以債務轉為資本的債務人應將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分額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
三、債務重組存在的問題
(1)債務重組沒有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
新債務重組準則中,在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方式下進行債務重組時,修改債務條件通常會修改債務償還期限,這就涉及到“時間”,資金是具有時間價值的,在不同的時間,資金的價值是不同的。因此在確定重組后的債務的價值采用公允價值而不是采用現值,將把實質上屬于債務重組范圍的排除在外,使債務重組的損益確認不真實。
(2)錯誤的認識債務重組的作用
許多企業(yè)都錯誤的任務債務重組可以解決企業(yè)的所有債務問題,所以許多債務人企業(yè)紛紛進行債務重組,因為債務人可以通過債務重組獲得較大的收益,而且擺脫債務負擔,許多企業(yè)不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而進行債務重組。
(3)債務重組為企業(yè)管理層貪腐提供了條件
在重組的過程中,由于目前一些企業(yè)內部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從簽訂債務重組協議到重組日組織實施都由經辦人員一手操辦,便將抵債資產變賣,用于一些不正當的開支,甚至債權人企業(yè)把原可以有希望收回的`債權也按債務重組處理了,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企業(yè)經濟發(fā)展甚至是我國的經濟發(fā)展。
(4)債務重組成為粉飾報表的手段
許多企業(yè)鉆法律的空隙,利用債務重組粉飾報表,造成了信息的不對稱。使報表使用者蒙受損失,不能準確的掌握企業(yè)的實際的經濟狀況,會導致報表使用者的決策失誤,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5)與債務重組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有待完善
我國尚無建立一套完勝的規(guī)范企業(yè)重組行為的法律法規(guī)體系,使得不少企業(yè)鉆了空子,假借債務重組逃脫大量的債務。
四、完善我國債務重組的措施
(1)運用公允價值的同時要考慮資金時間價值
公允價值的定義是“指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債務清償的金額!备鶕斏餍栽瓌t,對于那些存在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能可靠取得的非現金資產,以及具有商業(yè)實質的交易則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債務重組的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損益,同時要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以現值計量。
(2)合理的確定債務重組的對象和范圍
由于一些企業(yè)經營管理不善或受到外部某些因素的影響而出現暫時性的經濟效益低下或陷入財務困難,但其所處的行業(yè)是夕陽行業(yè),前景比較好,有外力相助就可以擺脫困境,他們才是債務重組的對象。
(3)加強監(jiān)管力度
債務人可以通過實施債務重組獲得債務重組收益,也有可能進行利潤操控,進而達到給報表使用者傳遞錯誤信息的目的,因此需要有完善的監(jiān)督管理機制,防止企業(yè)出于不正當目的而進行關聯交易搞假重組。
(4)完善會計管理體制,加強會計監(jiān)督功能
改革現行的會計人員管理體制,對單位會計人員實行委派制。在較大程度上可以使會計人員擺脫與所在單位的利益關系,形成相對獨立的工作環(huán)境。從而保證債務重組過程中會計信息的公正性。
(5)調整企業(yè)會計監(jiān)管政策
目前,我國對證券市場中公司的增發(fā)、配股、發(fā)行可轉債等行為均有會計監(jiān)管要求,其中凈資產收益率是確定上市公司新股發(fā)行資格的唯一核心指標。因此,公司為了增發(fā)或配股往往通過操縱凈資產收益率的分子或分母達到目的。從眾多利潤操縱的案例可以發(fā)現,操縱營業(yè)利潤較難,而通過債務重組操縱非營業(yè)利潤則很普遍。對此,應通過調整上市公司會計監(jiān)管政策,規(guī)避企業(yè)利潤操縱。
五、債務重組的發(fā)展前景
我國進入資本市場以后,泡沫經濟的成分與日俱增。而隨著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和每一輪經濟的調整,及產業(yè)結構的更新,大量債務便成為企業(yè),金融機構乃至國家和地區(qū)的包袱,有人說當代社會已經進入了一個債務時代,隨著債務的延伸和擴大。人們對債務的認識也發(fā)生根本性的變化,于是在經濟發(fā)達的西方國家。債務重組便成為一門新興的行業(yè),債務不再是包袱,也可以包裝成商品進入資本市場,運用多種凡是講債務進行重組,在債務中能找到財務和商機和發(fā)展空間。隨著我國經濟的日益發(fā)展,債務重組也逐漸盛行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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