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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敦煌莫高窟南區(qū)洞窟補編窟號的說明
論文關鍵詞:敦煌莫高窟;南區(qū)洞窟;補編窟號
論文內容摘要:曾被敦煌文物研究所漏編而現(xiàn)存需要補編的33個窟龕,雖然大多數(shù)無壁畫,無塑像,殘破程度不同,但是作為古代遺跡,它們仍有一定的考古學價值,有必要全面地、客觀地予以編號公布。本文便是對這些窟龕的編號和相關說明。
1997年初,敦煌研究院與上海古籍出版社協(xié)議,合作整理、校對、編輯、出版俄羅斯藏奧登堡考察隊敦煌莫高窟考察資料——《俄藏敦煌品》一書。擬在本書第六冊增加“敦煌莫高窟各家編號對照表”,以方便讀者使用。因此,我們對以往莫高窟各家編號及各家編號對照表進行了詳細和梳理,重新修訂編制莫高窟各家編號對照表。
在重訂莫高窟各家編號對照表的過程中,我們查閱了有關這方面的資料,得知在敦煌文物研究所編號之前,就目前已經(jīng)公布和我們掌握的來看,先后有斯坦因、伯希和、奧登堡、敦煌官廳、高良佐、張大干、史巖等諸家對莫高窟實地現(xiàn)場進行過程度不同的編號。其中斯坦因編號主號16個,附號4個;伯希和編號主號183個(其中南區(qū)主號為171個,附號230多個);奧登堡編號使用伯氏編號而略有增加;敦煌官廳編號(或周炳南編號)為353個;高良佐編號為207號;張大干編號主號為305號,附號120余個;史巖編號為589個(其中南區(qū)為420個,附號42個,北區(qū)169個);敦煌文物研究所編號493個(其中北區(qū)5個),敦煌研究院北區(qū)編號243個。關于莫高窟各家編號的特點、原則、方法、洞窟數(shù)量等詳細情況,我們已有專文說明。
在莫高窟各家洞窟編號中,到目前為止,仍有少數(shù)現(xiàn)存洞窟其他各家有編號而敦煌文物研究所未曾編號,也有敦煌文物研究所有編號而其他各家無編號的情況。有鑒于此,我們對敦煌文物研究所編號中未曾編入的這一部分洞窟進行了補編窟號。
2003年5月,時逢“非典”肆虐全國,前來觀光的人數(shù)銳減,在窟區(qū)工作比較方便,我們在現(xiàn)場確定曾被敦煌文物研究所漏編而現(xiàn)存需要補編的窟龕有33個。這些窟龕,雖然大多數(shù)無壁畫,無塑像,殘破程度不盡相同,學術價值不是最高,但是作為古代遺跡,它們仍有一定的考古學價值,有必要全面地、客觀地予以編號公布。對這些未曾編號的洞窟進行補編窟號,以便于石窟記錄、石窟保護和石窟考古調查研究。
這次補編窟號,我們在參考各家編號的基礎上,最初提出四種擬案:1.接著敦煌文物研究所編號第493窟(號)繼續(xù)編下去,如494、495、496……。2.作為附號編次。其中有兩種情況:第一。作為主窟之附窟或附龕進行編號,如第22窟甬道南壁附窟,編為“22附窟”,第130窟甬道南、北壁二龕,分別編為“130附窟一”和“130附窟二”,第220窟甬道南壁附窟,編為“220附窟”……。第二,并非主窟之附窟,但作為就近編號洞窟的附窟給予編號,如第142窟北側一窟,編為“142附窟”,第263窟北側一窟,編為“263附窟”·第206窟北側一龕,編為“206附窟”……。3.采用前述二者合一的編號法,即是附窟者,編作“附窟”;是獨立窟者,另編新窟號。4.參照莫高窟北區(qū)編號法新編窟號,并在編號前加阿拉伯字母“N”,表示南區(qū),如NI、N2、N3……。
以上四種編號法,第一種,容易使人們誤認為又發(fā)現(xiàn)新的洞窟,實際上這些窟龕早已存在,而且這些窟龕所處位置不集中,分散在窟群的各個區(qū)段和層位,查找困難,此法不宜采用;第三種,“附窟”和新編窟號同時并用,也頗為不便,如此既不統(tǒng)一,又欠妥當,此法亦不足;第四種,另謀新法編號,則致窟號混亂,又不易尋找,此法也不便使用。
因此,我們經(jīng)過再三考慮,反復斟酌,并征求院內有關專家的意見,最后確定取用第二種編號方法,而且在原有洞窟編號后不使用“附窟”二字,統(tǒng)一采用大寫拉丁字母,如251A,452A、452B,365A、365B、365C……,相比之下,這種編號,易于查找,使用方便。其詳情見附表。
需要說明的是:1.這種編號法,與原敦煌文物研究所的編號法則相悖。敦煌文物研究所編號,逢窟就編,沒有附號。2.敦煌文物研究所編號雖然不盡如人意,仍有值得商榷之處,但是,現(xiàn)已通用,約定俗成。此次補編窟號,也難免存在同樣的問題,譬如無論“附窟”是依附于主窟,或者僅在“附窟”前冠以鄰窟編號的方法編次,人們可能都會產(chǎn)生誤解,以為它們的時代是相同的,而實際情況則比較復雜,它們之間或同時開鑿,或有先后,或經(jīng)重修。因此,為避免不必要的誤會,我們在編號后不使用“附窟”二字,而統(tǒng)一采用拉丁字母,這也是無奈的權宜處理方法。至于補編洞窟的位置、時代等,將在附錄一和附錄二予以說明。3.此次補編的窟龕,是敦煌文物研究所編號中未曾編入而現(xiàn)存的少數(shù)洞窟。在這些洞窟中,其他各家曾經(jīng)不同程度地有過編號。
這次補編窟號,是對敦煌文物研究所編號的進一步補充和完善。盡管如此,不足和錯誤之處在所難免,敬請方家教正,F(xiàn)將《敦煌莫高窟南區(qū)洞窟補編窟號及各家編號對照表》、《敦煌莫高窟南區(qū)補編洞窟內容總錄》,一并附錄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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