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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化教師評價制度 完善學校內部管理
教師是學校賴以生存發(fā)展的最寶貴的資源──人的資源。在思想觀念上,行使教育管理權力的人,應該把教師看成是辦學最大的、最具活力的資源,教師的思想境界、工作質量、潛在能力的調動、運用和發(fā)揮,可以轉化為較高的辦學效益。教師能夠勝任社會賦予他們教書育人的職責,學校就能夠存在和發(fā)展,反之學校就會衰落。從這個意義上說,建立和完善合理的教師評價制度關系到學校的發(fā)展,關系到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一、目前學校教師評價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對評價目的認識不清。
據(jù)抽樣調查表明,目前仍有13.4%的教師和31.3%的校長認為評價的目的是為了鑒定、考核。因而沒有把搞好教師評價作為反饋信息,改進工作,提高質量的有效途徑,而僅僅作為一種管理手段。還有部分校長、教師認為自己工作很忙,根本沒時間搞評價,把日常工作與評價工作對立起來或割裂開來,認為評價是游離于日常工作之外的事情。
(二)評價制度結構不合理。
目前,從結構來看,還主要是一種自上而下的、單向的、鑒定性的評價,即校長(評價)→教師(評價)→學生,或者是校長(評價)→教研組長或年級組長(評價)→教師(評價)→學生。缺乏充分的信息和數(shù)據(jù),帶有較大的隨意性。課堂聽課搞突然襲擊。經(jīng)常依靠辦公室、走廊、校園里的道聽途說或者偶然見到的現(xiàn)象下結論。這種結構簡單、信息傳遞方向單一的評價系統(tǒng),不僅未形成信息反饋網(wǎng)絡,而且也不可能充分調動評價主體與評價客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評價制度的功能未充分發(fā)揮。
由于目前教師評價制度結構不合理以及對教師評價的目的認識不清,教師評價制度的整體功能未能充分發(fā)揮,只是部分地發(fā)揮了評價的鑒定、選拔功能,而學校教師評價制度的主導功能即導向、激勵、調控等功能沒有、也不可能得到充分地發(fā)揮。
二、如何完善教師評價制度
(一)明確評價目標
教師評價的根本目的在于:確立衡量一個教師的標準,充分發(fā)揮教育評價的導向、激勵、改進的功能。通過評價過程的反饋、調控的作用,促進每個教師不斷總結、不斷改進自己的工作,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同時也促進學校的領導不斷加強對教師隊伍的管理和建設,最終達到全面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的目的
(二)確立評價標準
對于教師評價的依據(jù)應是:正確的教育價值觀、學校的教育目標、教師的根本任務及國家教委頒布的有關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要求。在此依據(jù)上上,應該逐步明確以師德為首的內容體系。其中包括:第一,教師的師德水平。教師要熱愛教育事業(yè),熱愛教育對象──學生,工作要兢兢業(yè)業(yè),認真負責,要堅持既教書又育人。第二,教師的法制意識。教師要堅持依法施教,要貫徹、履行各種教育法律、法規(guī)所賦予的職責、任務、要求、義務,要嚴格執(zhí)行課程計劃、教學大綱,完成教學任務,要自覺維護受教育者和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第三,教師的知識結構和水平。教師既要有廣博的文化基礎知識,又要有精深的專業(yè)學科水平。在現(xiàn)代教育中,還要有豐富的教育科學和教育理論知識。第四,教師的工作能力及水平,教師要有課堂教學的駕馭能力,良好的道德行為和科學知識的傳授能力,班級等學生群體的管理能力,家訪及做學生思想工作、心理疏導的能力,教育教學工作研究和教育科研能力。第五,教師的工作業(yè)績。教師做班主任或其它教育工作的效果,教師學科教學成績,教師著述、論文、報告、科研成果。在諸項評價內容中,尤以師德和法制觀念為要,在很多評價中采取了師德和依法施教的一票否決,如每學期教師的述職和考核,如果出現(xiàn)了嚴重違犯師德和違犯教育法規(guī)之事,考核則為不合格。
(三)制定評價方案
1教師自我評價。
教師自評是主要倡導的評價形式,也是教師評價中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它能促進教師教學能力的提高和專業(yè)素質的發(fā)展。學校管理者可依據(jù)課程改革的理論和本校的師資情況,擬定出A類和B類評價內容和標準,每個教師可根據(jù)自己教育教學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兩個方面的內容,以及自己所教學科的特點,找出自己的發(fā)展優(yōu)勢和不足,然后把擬定出的改進要點和改進計劃,作為C類的評價內容和標準,形成一個教師自我分析表。比如:在教學能力方面的教學目標中,學校把“教學目標”定為A類目標;將“把學生培養(yǎng)成學習型的學習者”作為B類目標;教師也可把對學生的尊重、讓學生有發(fā)言權、培養(yǎng)協(xié)作精神、關注學生思想行為方法和社會價值觀念的發(fā)展作為C類目標。同時教師還要注意在教學發(fā)展中,利用不同方式寫出教學發(fā)展體會、教學日記、周期性總結等形式的自我監(jiān)控總結材料。
2、學生對教師的評價。
學生作為教育的對象,是教師教育教學活動的直接參與者,他們對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有著最直接的感受和判斷。因此,教師首先要打破“師道尊嚴”的局面,讓自己和學生建立平等、和諧、民主的師生關系;然后,通過學校管理者向學生定期召開學生評價教師的座談會(一般每學期兩次專題會),作為定性評價;與此同時,教師自己還要不定期地召開學生專題座談會(每學期不得少于四至五次),作為靈活性、過程性評價;學校還在校內設立學生評價教師教學專題信箱,讓性格內向、不敢在教師面前評價教師的學生,通過寫信的方式,敞開自己的心扉,說心里話。一周開一次信箱,一月做一次總結,也可設計學生問卷,讓學生通過紙面答卷的形式,完成對教師的評價。
3、家長對教師的評價。
學生家長作為學生的父母和教育投資者之一,自然十分關心自己孩子在校受到什么樣的教育。促進家校協(xié)同也是學校教育的重要職責。因此,家長評價教師是家長的一項權利,也是促進家長了解學校和教師,形成家校合力的有效途徑。根據(jù)這一理論,學校定期召開學生家長會,征求家長對學校,特別是對教師的評價;教師每學期要按時完成全班學生家訪工作,及時了解孩子在家的表現(xiàn)和家長對教師的評價,并認真做好記錄;學校定期舉行家長開放日,讓家長主動地、積極地參與聽課、評課活動,了解老師的素質和教學能力;由學校和任課教師聯(lián)合向家長發(fā)放調查問卷,讓家長對教師的教學和學生的學習狀況進行評價(可以在平時,也可以在家長開放日)。
4、教師對教師的評價以及學校管理者對教師的評價。
教師是一個學校的主導力量,教師與教師間彼此都比較了解,因此,教師對教師的評價是學校管理者對教師評價總結的最重要的參考內容之一。所以,在教師評價中,教師對每一位教師的評價,應是全面的、細化的和量化的。依據(jù)這一特點,每學期進行教師對教師的評價,評價的內容包括:一個教師的職業(yè)道德、教育觀念的轉變、先進教育教學理論的學習、教學常規(guī)的落實、教改實驗的進展、課堂教學的設計、改進與效果等。
學校管理者在操作評價中,首先要參與教師對教師的評價,與教師個人單獨進行交流;在交流過程中,學校管理者要肯定教師的優(yōu)勢,指出教學中存在的不足之處,提出提高發(fā)展的建議。其次,學校管理者的重要任務是組織、協(xié)調、平衡和總結各個評價主體的評價活動。再次,學校管理者要把平時的定性評價、定量評價、分解性評價、穩(wěn)定性評價、過程性評價和靈活性評價等,在一個學期中,進行積累整合,形成一個比較客觀的、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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