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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零口供”到沉默權的思考
西方較多發(fā)達國家的基于罪行法定原則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庭判決前,任何人都不得被視為有罪的原則,在偵察、起訴等司法階段賦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權”,保護其不***做對自己不利的供證。人的尊嚴是人類的終縱目的,而沉默權是保障人類尊嚴不受侵犯的法律手段之一,是保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寶貝。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沉默權是法治國家司法制度的一項重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真正享有辯護權的基礎所在。當前,我國正處于轉型過程中,特別是受到市場和體制改革大潮的沖擊,以及飛速變化的國際大環(huán)境,所有的人都在自覺不自覺的接受一次前所未有的思想觀念的洗禮,經(jīng)濟的國際化、市場化,司法領域的變革,當事人權力意識的增強,使得“沉默權”的呼聲越來越高,具體表現(xiàn)為“零口供”案件不斷出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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