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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之同等與自由解讀
摘要:本文立足于個體自主,以對及其存在的價值、和個人主義重新定位的熟悉與看法來作為本文正義的出發(fā)點,即文章的第二部分。在接下來的第三、第四和第五部分,筆者則是在鑒戒古之大家、***學(xué)家的觀點的基礎(chǔ)上,以自己的親身體會,分別對自由、同等和正義理論三者之小史,真正的內(nèi)涵以及各自對于社會的意義來加以展開的。以圖達到對三者初步熟悉的目的。而本文的重點部分則是第六部分,即在于自由與同等各自存在的悖論以及兩者之間的沖突。與此同時,基于現(xiàn)代正義的客觀要求,在聯(lián)系本國的實際情況下,筆者進一步探討了自由與同等兩者,特別是在我們國家特殊情況下如何得兼的。關(guān)鍵詞:自由 同等 正義 解讀Abstract: This text bases on individual's acting on my own, coming with the understanding and view of the society and it’s value , law and individualism’s reorientation as the springboard of the justice of this text, named the second part of this article. Following the third , the fourth and the fifth part, on the basis of drawing lessons from the theory view of the famous philosopher and the jurist of the ancient, and with my own personal understanding of my life, I talk separately about the freedom ,the equality and the justice’s development XiaoShi,real intension and launch to the modern meaning of the society each of them. In order to pursue and achieve the goal of knowing to the three tentatively. focal point of this text is the sixth part ,I just analyze the freedom and the equal’s paradox and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m .Meanwhile, on the basis of the objective requirement of the modern justice and the real situation of the nation, I discuss their concurrences for further study, especially how they are in our country according to the special cases.KeyWords: Freedom Equality Justice Understanding 正義之同等與自由解讀1 引言作為人之生存與發(fā)展的首要價值,自由與同等以及與其緊密相關(guān)的社會正義題目一直是人類非常關(guān)注而又頗感揪心的題目。這樣的東西并不需要很深的邏輯推理,也不需要進行理論的升華,而是在實際生活過程中觸手可及,無處不在的社會現(xiàn)象,這是人類生活于世無意或有意置身于此的無奈,是每個人必須面對的一種實實在在的生活。
“這不公平”,像這樣再平常不過的話語,即使只算一種牢騷,卻并不阻止我對于其“公平”本身的思考,但我又迷惑于盧氏之“人生來就是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以及作甚正義?怎樣才能最大程度地實現(xiàn)正義?在自由與同等二元價值并存與沖突之中,怎樣為了正義而相得益彰地處理二者的關(guān)系?這些縈繞在耳際的題目一直困擾著我,迫使我不得不就此深進下往。2 正義的出發(fā)點:個體自主(一)、個人之社會觀與價值觀
人的成長是一個價值不斷權(quán)衡與選擇的過程,每個人都有自己不同的價值定位以及對這個世界不同的感受,孤立而不孤獨;認同而不茍同。這種價值的盡對超越是筆者朦朧中的正義——盡不失掉自己,但同時留意手段與目的的組合排列。
然而,生活盡非一個人的生活,魯濱遜固然還有一個星期五,但事實與其他荒島動物別無兩樣。
“我設(shè)想,人類曾達到過這樣一種境地,當時狀態(tài)中不利于人類生存的種種阻礙,在阻力上已經(jīng)超過每個個人在那種狀態(tài)中為了自存所能運用的氣力。于是,那種原始狀態(tài)便不能繼續(xù)維持;并且人類假如不改變其生存方式,就會消滅!盵1] !叭欢,人類不能產(chǎn)生新的氣力,而只能是結(jié)合并運用已有的氣力;所以人類便沒有別的辦法可以依存,除非是集合起來形成一種氣力的總和才能夠克服這種阻力,由一個唯一的動力把它們發(fā)動起來,并使它們共同協(xié)作!盵2] 。
于是,人類集體的合作似為必要,實屬無奈!拔覀兠總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氣力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導(dǎo)之下,并且我們在共同體中接納每一個成員作為全體之不可分割的部分!盵3] 。當然并不是完全情非得已,由于每個人既然是向全體奉獻出自己,他就并沒有向任何人奉獻出自己 [4];而且既然從任何一個結(jié)合者那里,人們都可以獲得自己本身所渡讓給他的同樣的權(quán)利。所以人們都得到了自己所喪失的一切東西的等價物,以及更大的氣力來保全自己的所有。這在很大程度上表現(xiàn)出人們在生活中的利益一致。與此同時,也免不了利益的沖突,由于人們對于他們合作所產(chǎn)生的較多利益不是無動于衷的,為了達到各自的目的,每個人都要求多多益善。
(二)、個人之觀
法律是一種規(guī)則體系,同時亦為一種意義體系。任何規(guī)則必涵蘊有一定的法理,載述著一定的道德關(guān)切,寄托著深切的信仰。凡此種種,一言以蔽之,曰法意,它們構(gòu)成了規(guī)則的意義世界,而為法制之內(nèi)在基礎(chǔ)。
我想,任何法制的生長與運作,必伴有相應(yīng)的法意。在法律移植的情形下,甚至濫觴于相應(yīng)的法意,法意因而為法制的先導(dǎo)。法制恒定而恒變,法意因而表現(xiàn)出自己的特征與地域色彩,反之亦然。不過,就人類迄今為止有限的來看,諸如公平正義、仁愛誠信、安全、自由、同等、人權(quán)、***與寬容等基本價值與信仰,構(gòu)成所謂世道人心,關(guān)乎人的生存與尊嚴,卻恒定而不變,萬古而長青。這是人世生活的本身要求,也是公道的人間秩序的固有品質(zhì),既然一切法制和法意均源于生活本身,分別表述了生活的規(guī)則性存在和意義性存在,那么,法律之道即生存之道,法意即生活的意義,而生活的意義主要即在此世道人心。
(三)、個體自主——個人主義的自我定位
由以上可以看出,任何離群索居者只能成為時代的笑柄 ,而他心目中的“世外桃源”也只能是鏡中花、水中月。然而筆者卻也不贊同那些大喊空話套話,為人類幸福不惜犧牲自我一切的做法!吧嵛移湔l?”只是老莊等賢能之輩欲拯救于天下蒼生的真誠吶喊。在眾生共存中,筆者倒傾向于個人主義的——一種由個人完善達及社會群體的養(yǎng)生之道。
個人主義是一種賦予個人自由以很高價值的和社會哲學(xué),它通?浯笞晕乙龑(dǎo)的相對不受約束的人本身。作為一種哲學(xué),個人主義涉及一種價值體系,一種有關(guān)人性的,對某種政治、、社會和宗教體制的一種態(tài)度和信念。這種信念與價值體系有學(xué)者以三個命題來加以表述:第一,所有價值觀都是以人為中心的,也就是由人來體驗的;第二,個人是目的的本身,具有最高的價值,社會只是個人目的的手段,而不是相反;第三,在某種意義上說,所有的人在道德上都是同等的,這種同等性的表述正如康德所說,是任何人都不能被當作其他人福利的手段。因此,每個人是其自身利益以及知道如何促進這些利益的最佳判定者 [5]。
然而現(xiàn)實中,一提到個人主義,就會有人暴跳如雷,大反對特反對。而實在,個人主義只是一個中性的概念,這種價值取向在我看來并不必然導(dǎo)致惟利是圖,爾虞我詐,全然不顧團體、社區(qū)和國家的利益,而且我以為個人主義為主導(dǎo)的社會甚至也不缺少愛國主義的情懷。殊不知“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一個在理論上完全否認個人價值取向的社會是很難實現(xiàn)政治自由主義的。而且正是在此基礎(chǔ)上,自由主義才得以建立。自由主義的核心就是對個人價值和尊嚴的肯定,對個人權(quán)利和利益的尊重和保護。對自由主義的深進理解,勢必要與舊傳統(tǒng)中壓抑個性、唯國家和集體是大的觀念決裂,劃清個人主義和為我主義,自私自利的界限。中國老一代自由主義的代表胡適曾大聲疾呼,倡導(dǎo)一種健全的個人主義,鼓勵人們大膽宣言:世上最強有力的人就是那最孤立的人。他青年說:“把自己鑄成武器,方才有益于社會。真實的為我,便是有益的為人。把自己鑄造成了獨立的人格,你們會不滿足,不滿足于現(xiàn)狀,敢說老實話,敢攻擊社會上的***情形!盵6] 。3 正義之第一范疇:自由(一)、自由小史
可以盡不夸張的說,整個正義都是以自由觀念為核心而建立起來的。自由的思想淵源可追溯到古代希臘。最先明確表達個人自由理想的正是古希臘人,特別是公元前五至四世紀的雅典人。當雅典的將軍在遠征西西里處境極端危難的時刻,他讓士兵們牢記,他們是在為一個使他們“不受限制地決定自己所喜歡的生活”的國家而戰(zhàn),也就是為自由而戰(zhàn)。待羅馬帝國滅亡以后,在漫長的中世紀,成了***教神學(xué)占盡對統(tǒng)治地位的,也是神學(xué)窒息人的思想最黑暗的時代,因此,與***教水火不容的自由則遭受了從未有過的“苦難”。好在文藝復(fù)興把人從神的桎梏中拉出來進行了重新地熟悉與定位。在隨后的資產(chǎn)階級革命中,一些啟蒙思想家及哲學(xué)家對自由進行了深刻地闡述,使自由有了質(zhì)的。約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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