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2015年校招法務(wù)筆試經(jīng)驗
華為宣講會現(xiàn)場進行的筆試,有三道題:第一題是英翻中,翻譯合同條款,內(nèi)容是有關(guān)施工方合同義務(wù)的。
第二題是中翻英,中文是《合同法》“先履行抗辯權(quán)”的條款。
第三題給了一個“Liability”的合同條款,具體內(nèi)容忘記了,讓筆試者對該條款進行comment,英文作答。
我看過論壇里分享的'2012年華為的筆試題,今年的題目比那個簡單的多,主要考的就是英文能力。
法務(wù)崗是在深圳的?记埃▌(wù)的HR讓我們寫是否愿意去深圳及外派,我非常實在地寫了不愿去深圳,及愿意外派。
不知道是因為我的英文能力太差,還是因為我不愿意去深圳,總之沒有接到通知做在線性格測評。
嗯,又炮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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