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比亞迪校園招聘流程 & 日程
1、 收集簡歷
比亞迪2013屆的校園招聘只接收電子版簡歷,因此請同學們按以下方式投遞簡歷(簡歷收集的截止時間以宣講人員公布為準):
www.byd.com.cn (中文)路徑:人才招聘——校園招聘;
https://job.byd.com.cn 注冊并提交簡歷。
2、 宣講具體宣講時間請關(guān)注學校就業(yè)信息網(wǎng),屆時歡迎廣大學子參加比亞迪的校園宣講會。
3、 筆試筆試一般在宣講會后一天或兩天內(nèi)進行,具體信息將在學校就業(yè)網(wǎng)上公布,接到筆試通知后,請準備以下資料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1) 筆(中性筆或鋼筆或圓珠筆)
(2) 成績單復印件
(3) 學生證、身份證
(4) 應屆生信息采集卡
電子版填寫完整再打印,或者打印之后再手工填寫均可,但是“學生簽名”必需手工填寫;
無論是打印版還是手寫版,所有信息必須在1頁信息卡中體現(xiàn)(包括“學生簽名”及“簽字日期”);
填寫時不得有空缺項,視力處填寫范圍為0-5.0;
高中就讀時間一般為3年,大學就讀時間為4年,若有休學、復讀等不符合此年限的情況,請在接受教育信息的“異常情況說明”一欄中寫明具體原因。
4、 面試面試具體信息將會以短信、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筆試合格者。接到面試通知后,請準備以下資料,在指定時間、地點準時參加面試:
文本簡歷:打印投遞到我司的簡歷,在簡歷最后一頁簽上自己的姓名
學生證、身份證原件
成績單原件
四級證書原件(?粕恍杼峁)
就業(yè)推薦表原件
5、 簽約接到簽約通知后,有意向簽約的學生,請自備一支鋼筆或者中性筆并準備以下資料在指定時間、地點簽約:
(1)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a)一式三份或者四份需全部提供;
b)原則上必須先加蓋學校就業(yè)指導中心公章和所在院系行政公章;
c)若需公司先蓋章,則請公司蓋章回寄后加蓋公章;
d)協(xié)議書填寫模板 ; 下載
e)在備注條上,務必勾選是否辦理戶口;
f)在備注條上,務必在備注條與協(xié)議書的交接處簽騎縫字。
(2)推薦表原件a)要求填寫完整、準確,不能有涂改;
b)加蓋學校就業(yè)指導中心公章和所在院系行政公章。
(3)成績單原件a)要求加蓋教務處公章或院系行政公章;
b)不得有不及格或者成績空白的課程;
c)必須為獨立打印版,手寫版無效,打印或手寫在就業(yè)推薦表中的無效(成績單粘貼在推薦表中的有效);
d)成績單中需包含但不限于姓名、學校、學院、專業(yè)等個人信息;
e)若為多頁成績單,需在每頁加蓋同樣的公章(騎縫章也可)。
(4)應屆生信息采集卡a)電子版填寫完整再打印,或者打印之后再手工填寫均可,但是“學生簽名”必需手工填寫;
b) 無論是打印版還是手寫版,所有信息必須在1頁信息卡中體現(xiàn)(包括“學生簽名”及“簽字日期”);
c) 填寫時不得有空缺項,視力處填寫范圍為0-5.0;
d)高中就讀時間一般為3年,大學就讀時間為4年,若有休學、復讀等不符合此年限的情況,請在接受教育信息的“異常情況說明”一欄中寫明具體信息。
(5)身份證復印件a)要求用A4紙張復印且清晰可辨;
b)二代身份證要求正反面均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c)身份證要求等倍復印(按照實際大小復印,不得放大或縮小);
d)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nèi),過期或臨時身份證無效。
英語等級證書或英語成績單復印件
a)本科及以上學歷必須提供,要求用A4紙張復印且清晰可辨;
b)現(xiàn)場簽約的,需審核原件;
c)對新的四(六)級考試體制,要求最低分數(shù)線是421(含)分;
d)證書丟失的,可提供學校教務處或上海四六級考試中心加蓋公章的證明復印件(入職時需檢驗原件)。
(6)體檢單(非必須提供)a)簽署協(xié)議后,學生應當自行進行體檢;
b)體檢項目須包含內(nèi)科、外科、五官科、胸透及肝功能ALT檢查。內(nèi)科必須包含但不限于血壓、心率、心音、肺音、脈搏的檢測;外科必須包含但不限于皮膚病、外傷、肝脾腫大、甲狀腺腫大、腹部腫瘤的排查;五官科必須包含但不限于眼部眼患、扁桃體腫大、鼻中隔偏曲的排查;
c)對于有既往病史、家族史或體檢異常的學生,應在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15天內(nèi)將既往病史、家族史相關(guān)說明或體檢結(jié)果寄往公司(以寄出的郵戳日期為準),不合格則協(xié)議自動解除;
d)協(xié)議簽署后至報到期間發(fā)生的任何疾病,報到之前必須將病歷資料掃描或郵寄至公司,以決定協(xié)議是否繼續(xù)有效;
e)體檢標準參照當年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若屬于以下情況,還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深圳生源:高中畢業(yè)證復印件,深圳戶口的還需提交戶口本首頁和個人信息頁的復印件
專升本畢業(yè)生和軍事院校畢業(yè)生:入學時的招生錄取名冊復印件(加蓋學校相關(guān)部門公章,一般由學校招生辦公室或者檔案館出具),軍事院校畢業(yè)生還須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已婚人員須提供結(jié)婚證(驗原件,收復印件)、配偶的戶口本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已婚未孕未育人員提供《擬引進人員計劃生育情況調(diào)查表》(收原件)
已婚已孕或已生育人員須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收原件,此證明由深圳入戶地計生辦辦理);
離異人員須提供離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或離婚判決書、離婚調(diào)解書。(驗原件,收復印件)。如夫妻雙方有前次婚姻的,需提供前次婚姻的離婚證和離婚協(xié)議書或離婚判決書(收原件及復印件)
如有子女的還須提供子女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師范院校的非師范生:《師范院校非師范專業(yè)證明》并加蓋教務處公章
(7)溫馨提示:1)提交資料時,請按以上順序排列,便于統(tǒng)一審查及保管;
2)以上資料的各項信息必須一致,如姓名、出生日期(就業(yè)推薦表、應屆生信息采集卡等資料中必須一致)等;
3)所有資料的復印件均需用A4紙復印且清晰;
4)所有資料的蓋章必須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