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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年度匯算干貨指南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個稅年度匯算干貨指南,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年度匯算的內容
依據稅法規(guī)定,20xx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以下簡稱“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shù)(稅率表見文末),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xx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20xx年已預繳稅額。
依據稅法規(guī)定,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guī)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所得。
免征額:
公眾對“起征點”存在誤解。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個人所得稅免征額”!捌鹫鼽c”與“免征額”有著嚴格的區(qū)別:
所謂起征點,是征稅對象達到征稅數(shù)額開始征稅的界限。征稅對象的數(shù)額未達到起征點時不征稅。一旦征稅對象的數(shù)額達到或超過起征點時,則要就其全部的數(shù)額征稅,而不是僅對其超過起征點的部分征稅。
所謂免征額是在征稅對象總額中免予征稅的數(shù)額。它是按照一定標準從征稅對象總額中預先減除的數(shù)額。免征額部分不征稅,只對超過免征額部分征稅。
二者的區(qū)別是:假設數(shù)字為2000元,你當月工資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額,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錢繳稅,如果是起征點,則是不夠2000元的不用交稅,超出2000元的全額繳稅,即以2001元為基數(shù)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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